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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专利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_专利权的内容_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使用权--独占实施权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 即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以如下方式实施其专利,未经许可,任何人均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以这些方式实施该专利,否则即构成侵权:

2、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外观设计的独占实施权。 即只有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可以以下述方式实施其专利权: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该外观设计产品。未经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外观设计产品的,构成侵权行为。 (许诺销售--新专利法增加的) (二)收益权(三)处分(四)标示权 二、专利权的期限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 3保护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专利权的取得时间是专利局授权公告之日。由此可见,

3、作为专利权的实际期限少于20年和10年。 三、专利权的限制 (一)强制许可(外观设计不适用强制许可) 1强制许可的概念。 2强制许可的类型。 (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获得此种强制许可必须符合下述条件:①必须是申请人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②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反垄断性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3)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

4、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4)针对药品的强制许可。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新专利法增加的内容) (5)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获得此种强制许可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①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 ②一项专利的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 注意:在后一专利权人获得强制许可的前提下,前一专利权人也可以申请对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

5、 3关于强制许可的注意事项。 (1)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构成垄断情形。 (2)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主要为了供应国内市场,但是针对药品的强制许可和基于垄断的强制许可除外。 (3)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和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4)由强制许可获得实施专利权利的,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5

6、)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6)强制许可不适用于外观设计。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害专利权,因此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1专利权耗尽。(不包括进口)(进口货物侵犯国内专利权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也包括下列两种情形:(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部件售出后,使用并销售该部件的行为,应当认为是得到了专利权人的默许。(2)制造方法专利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允许他人制造了专门用于实施其专利方法的设备售

7、出后,使用该设备实施该制造方法专利的行为。 2先用权人的使用。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通过合法途径享有的) 3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但不包括用交通运输工具对专利产品的“转运”,即从一个交通运输工具转到另一个交通运输工具上的行为。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里要分

8、清对专利产品进行实验和在实验中使用专利产品。 (三)侵权但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 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法来源”是指,使用者或者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的。 2但是仍然要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善意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人,在获知其销售的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之时起,不得再行销售,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 <参考法规:《专利法》第48条、49条、50条、51条、52条、53条、54条、57条、69条、70条。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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