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word)拍卖程序
一、拍卖委托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二、签订拍卖合同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
2、项.
三、发布拍卖公告和展示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四、拍卖
告知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保留价 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