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付账款确认时点及金额【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导读:首先,明确负债的定义及确认条件。其次,看相应时点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是否达到负债的确认条件。今天,我们接着上次的例题继续讨论负债,也就是应付账款应该何时确认、确认多少的问题。实务解析:首先,明确负债的定义及确认条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十
2、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其次,看8月1日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是否达到负债的确认条件。第一,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工程计量报告,证明“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已经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第二,证明该义务是“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经承担的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付款义务已经形成,发票只是“以票控税”的凭据,不能因施工单位未提供发票而否认付款义务的存在。第三,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签字确认的节点工程计量报告,证明“该资源
3、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所以,在8月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达到确认负债的时点,应该确认负债。那么,明确了应该确认应付账款后,应付账款的金额应该确认多少呢?是700万元,还是1000万元?保留金300万元应不应该确认负债?根据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工程已经达到规定节点,30%的保留金只是支付时间在以后,但仍然是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已经是现时义务。同样,在8月1日收到工程计量报告等资料时,已经满足准则中规定的负债确认条件,应确认为应付账款。为了区分当期应付款和保留金,可以在应付账款科目下设“到期”、“预期”两个二级明细。例题中,东方公司在8月1日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借:开发成本 1000贷:应付账款到期 700应付账款预期 300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