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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案例: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B公司工程款100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A建筑公司向B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金额(不含税)、税额方法如下:
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
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
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B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9126.21元.A建筑公
2、司申报按差额计算税额:(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
A建筑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收取B公司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工程结算 970873.7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9126.21
2.支付C公司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 776699.0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300.97
贷:银行存款 800000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