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管理规范 酒店制服及工鞋与袜子发放管理规定
制服、工鞋、袜子发放管理规定
政策:做好员工制服、工鞋、工袜的购置、发放、控制与管理工作,使之符合酒店要求。
程序:
(一) 制服
1. 发放程序
员工需持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制服申请单到制服房领取相应的制服和鞋袜,如果没有合适的制服,由制服房安排修改或制作。
2. 配备数量
2.1 每位员工配备三件上衣,两条裤子,两件衬衣,由制服房统一编号管理。
2.2 特殊岗位如:厨师、管事部、工程部可配备四件上衣,三条裤子。
2.3 其它类服装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补充。
3. 制服洗涤与保管
3.1 更换制服时间为7:00AM
2、~7:00PM。
3.2 员工必须用脏工服换取干净的工服,以1:1的原则进行更换,制服房要对所换制服进行检查登记,对不爱惜制服造成衣物破损或穿着过脏而无正当理由的员工,制服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决定是否给予一定的处罚。
3.3 员工更换制服时,要检查所有口袋,以免遗留物品磨损洗衣机或污染其它衣物。
3.4 员工若因疏忽未将制服口袋物品取出造成丢失,制服房概不负责。
3.5 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制服房寻找自己的制服,如遇意外染上污渍或钮扣丢失、有损坏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制服房员工说明。
3.6 制服房员工对发出的制服要认真检查,保证完好无损,熨烫合格。
3.7 各类衬衣制服原则上管事
3、部厨衣、工程部服装可每天更换一次,其它类服装每周更换三次。
3.8 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及时交回所领的全部制服(工鞋、袜除外),制服房员工在确认所有制服交清后,在离店通知单上签字。
3.9 所有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必须将旧工服如数交回,若有丢失或损坏将酌情给予罚款处理,对已领取新工服的员工如有丢失应立即申报人力资源部,赔偿后持财务部正式收款收据,到制服房领取或重新制作。
(二) 工鞋
1. 发放程序:
1.1 每月对须领工鞋的员工进行统计,计划购买数量,并统计鞋号。
1.2 打物品申领单,从采购部库房领取,如库房无货,另打采购单购买。
1.3 通知该领鞋的员工领鞋,将领
4、鞋日期及品牌登记在册,员工签字即可。
1.4 特号鞋在酒店无法购买到的情况下,经财务部批准,员工可自购凭发票报销,自购标准同酒店购鞋标准。
2. 发放标准:
2.1 根据工作需要穿皮鞋的员工,酒店每6个月发放一双。
2.2 根据工作需要穿布鞋的员工,酒店每年发放四双。
2.3 领皮鞋的员工在离职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制服房提供的该离职员工的领鞋时间、皮鞋价格和员工使用时间做一定数额的折旧,并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折扣公式为:皮鞋价÷皮鞋规定使用时间×(皮鞋规定使用时间-皮鞋实际使用时间)。
2.4 皮鞋穿着时间不满15天的,按半月折旧,满15天以上的按整月折旧。
(三) 袜子
1. 发放程序
1.1 制服房须提前做出次月需要数量并通知采购部购买。
1.2 打物品申领单将所需数量的袜子领回制服房。
1.3 准备好员工签字的登记本并通知发放时间,按规定数量发放,员工签字后可领取。
连裤袜每年十一月至次年三月发厚连裤袜各一双;每年四月至十月发薄裤袜,每人每月二双,每月月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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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