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哪些方面可用税务登记证【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税务登记证在税收征管流程中,既可作为抽象性征税通知,又可作为税务许可证和权力证明书,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因此,应当妥善保管,按照规定使用。亮证经营。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将正本张挂于生产、经营场所内的明显易见处。固定纳税户外出经营,也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外销证明一起亮证经营,接受税务机关的查验。(二)办理涉税事宜。按照规定,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2、申请领购发票;3、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4、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5、
2、一般纳税人外出进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6、办理其他有关事项。(三)税务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仿造。税收征管法第11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应自觉执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谓转借,是指纳税人有偿或无偿地将税务登记证的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所谓涂改,是指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证件上,采用一些手法,如使用其他颜色、颜料等涂在税务登记证件的有关内容上,并写上与原文不一致的文字,或直接将有关内容抹去等行为。所谓损毁,是指纳税人对税务登记证件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增减或烧毁或破,使原税务登记证件受到损害,难以辩认真实内容的行为。所谓买卖,是指纳税人以营利为目的,将税务登记证件出
3、卖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所谓仿造,是指纳税人按真的税务登记证件式样,仿造、制作假的税务登记证件,以假充真的行为。上述各种不法行为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税款的征收,造成应征税款的流失。特别是转借、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而且为他人偷逃税收提供了方便,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