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编制、审核、审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要充分进行施工技术调查并有效利用既有设施、设备。参与编制人员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一般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规模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部进行编制,形成初步方案,项目部总工程
2、师修改完善,形成报审方案。2.在参考既有专项施工方案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进行修改,确保方案适用,具有可操作性。3.一般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规模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前,要根据不同方案的工艺、机械设备配置等进行经济、工期、安全性能等指标进行比较,选定经济可行、满足工期、安全可靠的方案。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
3、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一般规模和超过一定规模两类。专项施工方案的分级审核、审批具体规定及流程如下:一般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审核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4、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审核合格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专家组专家评审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发布、实施1.项目部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发至项目部领导、相关部门、施工技术部部长、安全质量部部长、施工员、安全员、测量员、施工队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以上人员特别是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技术部应组织现场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书面技术交底。2.经审批和交底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工序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生产副经理对实施的正确性和严肃性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