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目 录 1.概述 1 1.1项目提出的背景 1 1.2项目概况及项目特点 2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3 1.4评价目的 4 1.5评价工作原则 4 1.6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5 1.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5 2.总则 1 2.1编制依据 1 2.2评价目的、内容及重点 2 2.3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 3 2.4环境功能区划 6 2.5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6 2.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8 2.7评价标准 11 3.医院现有环保情况分析 1 3.1医院基本情况 1 3
2、2现有项目工程组成 1 3.3现有项目设备清单 4 3.4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4 3.5公用工程 5 3.6现有医院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7 3.7现有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及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落实情况 10 3.8现存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 12 4.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5 4.1项目概况 15 4.2工程分析 23 4.区域环境概况 32 4.1 自然环境概况 32 4.2 社会环境概况 33 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5 5.2环境空气 36 5.3声学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3 6.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45 6.1施工期
3、环境要素分析 45 6.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45 6.3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46 6.4施工期废水与固废物的影响分析 49 6.5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50 6.6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50 6.7结论 52 7.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3 7.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3 7.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54 7.3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8 7.4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9 7.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 60 8.污染防治措施与可行性分析 61 8.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可行性分析 61 8.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3 8
4、3固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64 8.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67 8.5扩建项目“三本帐”核算 67 8.6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分析 68 9.环境风险分析(健康) 70 9.1风险识别 70 9.2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的风险性分析 70 9.3医疗废物及污水站的风险性分析 75 9.4综合评价 78 10.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79 10.1总量控制原则 79 10.2总量控制因子 79 10.3总量控制指标 79 10.4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途径 80 10.5小结 80 11.“三效益”分析 81 11.1社会效益分析 81 11.2经济效益分析 8
5、1 11.3环境效益分析 81 12.环境管理与监测 82 12.1环境管理 82 12.2环境监测制度建议 82 12.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83 13环境可行性和院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86 13.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86 13.2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86 13.3环境敏感性分析 86 13.4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87 13.5污染物达标排放性分析 87 13.6总量控制指标可达性分析 88 13.7综合结论 88 14.评价结论 89 14.1项目概况 89 14.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89 14.3拟建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评价结论 89 14.4环境影响
6、预测评价结论 89 14.5总量控制评价结论 90 14.6选址合理性结论 90 14.7综合评价结论 90 1.概述 1.1项目提出的背景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康复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总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00张,现有在岗职工8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39人,副高级以上职称75人,中级职称102人,各开设38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国医堂”、以松原市干部健康体检中心为
7、依托的“治未病”科,现代化的中心实验室,先进的血液透析中心,功能齐全的高级病房及重症医学科。拥有心病科、骨伤科、肾病科三个省级重点专科。 目前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已达到最大治疗规模,且受限于各处实际条件,无法再现有的医院规模上增大治疗量及规模,既不利于医疗人员进行医学攻关、科学研究,也不利于患者就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医疗规模与社会的发展和需求不相适应,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更满足不了自身的发展。 对此,本着更新技术、完善功能、规范建设的原则,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受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
8、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到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经过现场查勘、资料调研和工程初步分析,完成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性污染分析。放射性污染分析另作单独评价。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松原市环保局的热心帮助,并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项目概况及项目特点 1.2.1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五环大街与沿江东路交汇以南,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综合性医院,本次扩建工程建成后,门诊接待能力由500人/d增至600人/d,床位由
9、400张增至675张,医院诊疗科目无变化。本项目共建1栋综合楼,占地面积为2406.63㎡,建筑面积20813.79㎡。项目所建设综合楼为1栋9层建筑,本工程总投资为17528.44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1.2.2项目特点 (1)本项目属于综合性医院改扩建项目,扩建医疗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为20813.79㎡。 (2)项目改扩建后,项目变化情况如下: ①医院由现有的400张床位增至675张床位; ②牙椅仍为2张,不新增; ③将现有医疗大楼内的煎药室迁至拟扩医疗综合楼一层,煎药量由现有的4副增至7副; ④医院门诊接待能力由现有的500人/d增至600人/d; ⑤医院医护人员由现
10、有的820人,增至1035人。 (3)影像科采取“干片”工艺,无胶片冲洗过程,不产生洗印废水;口腔科使用树脂材料,不涉及含汞等重金属材料,不产生含重金属废水;检验科常规血、尿、大便等理化指标使用一次性测试试剂盒,不使用酸、碱、氰化物、重铬酸钾等化学试剂,检验废液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医院医疗废水不含有一类污染物。 (4)本项目所涉及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的建设内容(现有医院影像科),位于内科楼二层,已按国家规定委托资质单位开展专项评价,并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详见附件)。本次改扩建后,影像科位置和规模均不改变,本次环评不再对其评价。 (5)将现有医疗综合楼内的煎药室迁至本次扩建中医药传承大楼一
11、层,面积为35㎡。 (6)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本次扩建完成后,医疗废水总排放量为220.41t/d,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40t/d,其处理能力不足。针对此情况,本次扩建将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用于处理全院的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仍位于原址,即锅炉房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强化(接触氧化法)+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污水,设计规模560m³/d,处理全院产生的医疗废水,臭气经活性炭吸附除臭后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2、 1.4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4.1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综合性医院,项目本身即为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分为施工期环境影响及运行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为扩建建筑物建设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及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为就诊人员产生的医疗废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医院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医院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废活性炭及污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另外,项目西侧及北侧道路均为城市主干路,其交通噪声会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 1
13、4.2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综合性医院改扩建项目,不属于生态类项目,评价重点为医院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须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且消毒后,方可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2)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并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3)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应进行妥善处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问题发生。 (4)燃气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需经8m高烟囱高空排放。 (5)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及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各项污染物进行跟踪监
14、测。 1.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1)本项目为在现有医院院址内的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的功能定位和用地性质,符合松原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 (2)项目扩建工程位于院区西南侧,与医院内部各业务楼通行便利,医院整体布局紧凑有致。 (3)项目改扩建成完成后与现有医院相比,建筑面积增加,改善了医疗经营环境,医院的门诊接待能力、住院床位均有所增加,为松原市及周边地区居民提供了较好的就医环境。同时对医院环境污染治理进行了统筹规划建设。 (4)本次评价对现有医院环境问题进行整改,采取了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废水收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5、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粪大肠菌群和氨氮满足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具备纳管排放条件,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无影响;各种废气通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和敏感目标基本无影响;各类废物处置安全有效,不影响周边环境;通过降噪措施,边界噪声达标,对区内敏感目标无影响。 (5)本项目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和医疗废物泄漏污染。项目通过采取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可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至最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6)由医院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信息和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对公众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项目建设总体上持支持态度。 (7)在落实报告
16、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环境影响可以控制,不会改变区域各要素环境质量级别,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87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8.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17、法》(2016.9.1)。 (8)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1.3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国发[1996]3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环发[20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3)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 (4)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本),2013年2月16日; (6)吉环管字[2004]13号
18、《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批程序的通知》; (7)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2003 第287 号); (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 号); (9)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3]36 号); (10)2003年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2013.7.1; (12)《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2013.12.10; (1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
19、12.17; (1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 (15)《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 (16)《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2013.12; (17)《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 (18)《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 2.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
20、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2.1.3 项目文件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编制的《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1; (2)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局《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17]21号; (3)《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2016.1
21、1。 2.2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 2.2.1工程特点及位置 本工程为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是一项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型事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五环大街与沿江东路交汇以南,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医院东侧和南侧为待拆民房(居民已搬迁,现处于闲置状态),西侧隔五环大街为亚泰小区,距离约68m,该小区约有住户252户,居民1008人,北侧隔沿江东路为松原市公安局,距离约为58m,松原市公安局共有工作人员118人,医院西北侧128m为松原市人大,约有工作人员98人。 2.2.2环境影响要素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活动包括:建筑物土建施工、房间装修、设备安装
22、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等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环境污染,对施工现场及附近区域带来的暂时道路阻塞、交通不便等社会影响。 运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主要活动和收影响环境要素见表2-1. 表 2-1 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表 影响环境行为 环境影响因素 施 工 期 废气 扩建建筑施工扬尘、材料运输、堆存扬尘、汽车尾气 废水 工人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 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工作噪声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建筑施工、装修垃圾以及工人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 运 营 期 废气 污水处理站 污水
23、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锅炉 燃气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 煎药室 煎药在煎煮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气体 食堂 食堂在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废水 医疗活动 患者入院后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 医生及医护人员 医护人员在医院内产生的生活污水 噪声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内各种设备及水泵产生的设备噪声 交通噪声 项目北侧沿江东路、西侧五环大街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固废 医疗活动 医疗活动产生的含有病菌的医疗废物、煎药室产生的药渣 医护人员 医护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废活性炭 2.2.3评价因子筛选 评价因子
24、包括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因子、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等。 (1)废气 本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锅炉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有SO2、NOX、烟尘、H2S及NH3。 现状评价因子:SO2、NOX、PM10、H2S及NH3。 影响预测因子:SO2、NOX、PM10、H2S及NH3。 (2)废水 本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强化+二氧化氯消毒)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现状评价因子:COD、BOD5、氨氮、pH、粪大肠菌群。 废水纳管分析因子为:COD、BOD5、氨氮、SS、粪大肠菌群。 (3)噪声 项目建成后
25、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变电间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声环境评价因子和预测因子均为等效连续A声级,即LAeq。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及药渣,评价因子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 经初步分析,上述影响项目中的评价因子及预测因子筛选结果见表2-2。 表2-2 评价因子及预测因子筛选结果表 环境类别 评价因子 施工期 营运期 大气环境 扬尘(TSP) SO2、NOX、PM10、H2S、NH3 地表水 pH、SS、BOD5、COD、NH3-N pH、SS 、COD、BOD、NH3-N、粪大
26、肠菌群 声环境 等效A声级 等效A声级 环评类别 预测因子 施工期 运营期 大气环境 / H2S、NH3 地表水 / SS 、COD、BOD、NH3-N、粪大肠菌群 声环境 / 等效A声级 2.3环境功能区划 2.3.1环境空气 项目位于松原市市区内,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 2.3.2地表水 项目医院未实现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的分流排放,故本报告将医院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按照医疗废水进行处理,医疗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松花江,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
27、》(DB22/388-2004)规定,松花江-江南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0.5km-排放口下游1.0km段执行为Ⅲ类水体。 2.3.3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1类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沿江东路及五环大街道路两侧至医疗综合楼之间执行4a类标准,本项目北侧距离沿江东路14m,西侧距离五环大街约20m,因此,本项目北侧院界及西侧院界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项目南侧、东侧执行1类标准。 2.3.4地下水 依据评价区域地下水主要为工农业用水及生活饮用水,工程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为Ⅲ类功能区。 2.4
28、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2.4.1污染控制 (1)实施雨污分流,建设完善的雨水管网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减少污水及污染物的排放,并确保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进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以保护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松花江Ⅲ类水体功能不受影响。 (2)合理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保护该地区地下水环境。 (3)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和运行期设备噪声控制,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5-2008),加强噪声源的污染防治,确保
29、建筑施工和工业噪声稳定达标。 2.4.2厂区周围环境概述及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五环大街与沿江东路交汇以南,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医院东侧和南侧为待拆民房(居民已搬迁,现处于闲置状态),西侧隔五环大街为亚泰小区,距离约68m,该小区约有住户252户,居民1008人,北侧隔沿江东路为松原市公安局,距离约为58m,松原市公安局共有工作人员118人,医院西北侧128m为松原市人大,约有工作人员98人。 根据项目环境周边的环境介绍,确定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的松原市公安局、西侧的亚泰小区居民、西北侧的松原市人大。 根据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
30、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松花江,松花江执行Ⅲ类水体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二类区标准;声环境执行1类区标准。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如下,详见表2-3。 表2-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类别 环境敏感点 与项目边界的相对位置 功能区划 保 护 目 标 方位 距离 功能 人数 环境空气 宏宇富寰家园小区 东侧 1.65km 居住 1357 二类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奥林匹克家园 东南南侧 1.23km 居住 569 蒙古艾里小区 东南侧 1.84km 居住 421 金鼎花园学府苑 南侧
31、2.32km 居住 584 金鼎花园 西南侧 1.42km 居住 687 光宇盛世华城 南侧 0.93km 居住 1256 亚泰小区 西南侧 68m 居住 685 金隅国际 西侧 688m 居住 269 飞宇金轮花园 西侧 1.15km 居住 679 国土家园 西侧 1.52km 居住 895 滨江嘉园 西北侧 1.54km 居住 789 滨江嘉园 东北侧 1.1km 居住 895 松原市人大 西北 0.128km 行政办公 98 松原市公安局 东侧 0.058km 行政办公 118 幸福
32、E家园 东北侧 1.42km 居住 1056 噪声 亚泰小区 西南侧 68m 居住 685 1类 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松原市人大 西北 128m 行政办公 98 松原市公安局 东侧 58m 行政办公 118 环境风险 宏宇富寰家园小区 东侧 1.65km 居住 1357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评价标准 奥林匹克家园 东南南侧 1.23km 居住 569 蒙古艾里小区 东南侧 1.84km 居住 421 金鼎花园学府苑 南侧 2
33、32km 居住 584 金鼎花园 西南侧 1.42km 居住 687 光宇盛世华城 南侧 0.93km 居住 1256 亚泰小区 西南侧 68m 居住 685 金隅国际 西侧 688m 居住 269 飞宇金轮花园 西侧 1.15km 居住 679 国土家园 西侧 1.52km 居住 895 滨江嘉园 西北侧 1.54km 居住 789 滨江嘉园 东北侧 1.1km 居住 895 松原市人大 西北 0.128km 行政办公 98 松原市公安局 东侧 0.058km 行政办公 118 幸福E
34、家园 东北侧 1.42km 居住 1056 红星村 东侧 2.78km 居住 984 金玉鼎轩 南侧 2.85km 居住 984 百晟园小区 南侧 2.73km 居住 582 亿丰家园小区 南侧 2.61km 居住 582 和辉花园 西侧 2.73km 居住 632 松原市政府 西侧 2.72km 行政办公 132 地表水 松花江 东北侧 1.2km Ⅲ类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 2.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2.5.1评价工作等级 (1)环境空气 根据H
35、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规定,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Screen3)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情况下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Pma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和D10%(第i种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制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其中Pmax(又可表示为Pi)定义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一般选用G
36、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详见表2—4。 表2—4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本项目所排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及燃气锅炉排放的锅炉废气,经估算模式预测得正常排放情况下,其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Pmax=Max(PH2S、PNH3、PSO2、PNOX、PTSP)=3.07%<10%,故根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
37、地表水 本项目的医疗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松花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分级判据,本次地表水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详见表2-5。 表2-5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表 项目名称 级别依据 废水排放情况 废水排放量(t/d) 220.41 主要污染物 COD、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 污染物类型 非持久性污染物 污染物复杂程度 简单 受纳水体情况 河流名称 松花江 水域规模 大河 水质标准 Ⅲ类 (3)声环境 本项目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096-2008)中的1类、4a类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量在3dB(A)以内,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二级。 (4)地下水 根据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详见附录1。I类、II类、III类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IV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2-6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
39、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本项目场地内不涉及生活供水地下水源地准保护区及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分布区、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判定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判定项目类别为“III类”。 根据上述分析结论并结合表2-6,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 (5)环境风险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的规定,氯酸钠贮存区
40、临界量为100t,本项目最大使用量为1.8t/a;盐酸贮存临界量为2.5t,本项目最大使用量为1.2t;柴油贮存临界量为200t,本项目最大使用量为0.06t;经核算Q<1,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确定评价等级为二级。 2.5.2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三级)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的规定,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污水处理站排气筒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 根据本项目废水情况,结合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三级的要求,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松花江-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上游1km至污水厂
41、排放口下游1km约1.5km的河段。 (3)声环境 评价范围为拟建项目院界外200m范围内。 (4)地下水 本扩建项目建成后达到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水平,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评价范围为6km2。 (5)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二级评价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氯酸钠贮存区为中心外扩3km。 2.6评价标准 2.6.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常规因子(SO2、NO2、PM10)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特征因子(H2S、NH3)评价采用《工业企业设
42、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详见表2-7。 (2)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详见表2-7。 (3)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为Ⅲ类功能区,故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见表2-7。 (4)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松原市五环大街与沿江东路交汇以南,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项目北侧14m为沿江东路,项目西侧20m为五环大街,项目所在区域为居住、医疗为主要服务功能的区域,项目所在区域属于1类声功能区,沿江东路及五环大街属于4a类声功能区,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43、》(GB/T15190-2014)中规定,主干路道路两侧一定区域内应执行4a类区,其划定标准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4a类区域的距离为道路红线外50±5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4a类区域的距离为道路红线外35±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4a类区域的距离为道路红线外20±5m; 当临界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界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升功能区。 依据上述规定,本项目北侧沿江东路两侧5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西侧五环大街道路两侧55m范围执行4a类标准,由于医疗综合楼高度为16层,故医疗综合楼北侧至沿
44、江东路区域执行4a类区,医疗综合楼西侧至五环大街区域执行4a类区,医院本身执行1类区标准,详见表2-7。 表2-7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物 浓度限值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ug/m3) SO2 日均值 150 小时值 500 NO2 日均值 80 小时值 200 PM10 日均值 15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 H2S 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0.01 mg/m3 NH3 0.20 mg/m3 地表水 《
4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污染物 浓度限值(mg/L) pH 6~9 COD 20 BOD5 4 氨氮 1.0 粪大肠菌群 10000个/L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 pH 6.5~8.5 氨氮 ≤0.2 高锰酸盐指数 ≤3.0 总硬度 ≤450 亚硝酸盐氮 ≤0.03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4a类(项目西侧院界、北侧院界) 等效连续A声级 昼55 dB(A)/ 70 dB(A) 夜45dB(A)/55 dB(A) 2.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本
46、扩建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废水厂区排放口执行行业标准,结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第二条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故本项目废水厂区总排口排放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详见表2-8。 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出水指标详见表2-8。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院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
47、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5-2008)1类和4类(北侧院界及西侧院界)标准,详见表2-8;施工期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2-9。 (3)废气 ①恶臭气体 本项目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具体标准值见表2-8。 项目医院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规定,具体标准值见表2-8。 ②锅炉废气 医院现有供暖锅炉为一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根据GB13271-2014《锅
48、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10t/h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同时,本次扩建需新建1.4MW燃气热水锅炉两台,一用一备,根据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新建锅炉执行表2标准要求。本项目锅炉废气排放标准详见表2-8。 ③食堂油烟 医院食堂现有4个灶头,本次扩建后不新增灶头,故食堂规模属于中型餐饮单位,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餐饮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具体标准详见表2-8。 ④发电机废气 2014年10月1日起,柴油机燃烧柴油排放的污染物执行
49、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第Ⅲ阶段),见表2-10。 (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院废水处理站污泥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污泥排放标准》,详见表2-8。 表2-8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医疗废水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pH 6~9 COD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250 mg/L 250g/床位 BOD5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100 mg/L 100 g/床位
50、 SS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60mg/L 60g/床位 氨氮 - 粪大肠菌群数 5000MPN/L 动植物油 20mg/L 总余氯 — 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COD 60mg/L BOD5 20mg/L SS 20mg/L 氨氮 8mg/L 粪大肠菌群数 104个/L 动植物油 3mg/L 恶臭(无组织)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氨 1.0 mg/m3 硫化氢 0.03 mg/m3 臭气浓度 10 恶臭(有组织) 《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