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 制:XXX 审 核:XXX 批 准:XXX受控状态:受 控 20180105发布 20180105实施 目录1、交接班管理制度32、加油机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3、安全组织管理制度5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5、安全防火、明火管理制度76、加油站电气管理制度117、安全检查制度138、消防管理制度179、事故管理制度1810、现金、票证管理制度2011、临时动火管理制度221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261、交接班管理制度1、接班的前庭主管提前15分钟到达加油站现场。2、交、接班前按加油日常安全检查表进行交接检查。3、接班人员整理仪容仪表,提前15分钟到达接班现场,参加班前例会。4、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进
2、入加油现场。5、停止加油,抄写加油机累计发出数,进行交班。6、交、接班前庭主管计量油罐现有库存数。7、填写加油站班报表,双方签字确认。8、交接完毕,恢复加油。9、本制度与效益工资挂钩。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加油机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每班应擦拭加油机,使其经常保持整洁、干净。2、定期检查加油机的运行情况。发现漏油现象,应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把加油机盖板打开通风,同时报请厂家进行维修。3、定期对储油罐进行检查、清洗,以保证油品清洁。4、定期对加油机滤网进行清洗,并清除低压腔内污物,以保护油泵及流量计。5、加油机长期使用,若排油量有所下降,要迅速通知厂家人员进行调整。6、非专业人员不得
3、随意拆、卸机内防爆装置。7、检修加油机前必须断电。8、整机计量准确度调整要通过计量监督部门,再由厂家专业人员办理。9、使用自备发电机组时,在启动发电机之前,要断开加油机电源,等发电机运转平稳后再接入。10、长期断电时,在断电前要进行消隐操作,保护液晶。3、安全组织管理制度1、为加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3、本站安全领导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加油站站长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本站全体职工。5、王炳东同志为本站安全管理人员。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
4、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取得资格证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 加油站负责人应组织举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二、两周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三、每月一次消防安全活动日,加油站人员必须参加;四、每月举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习;五、每年五月和十二月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对考核不合格者,勒令其停工学习直至合格为止,若仍不合格者,坚决辞退;六、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多搞一些墙报、板报,加强员工的安全保障意识;七、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活动;八、各部门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必须达到底90%以上。九、重点岗位员工100%参加培训;十、
5、新招进的员工必须先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并且要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不合格者坚决辞退。5、安全防火、明火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进入本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三、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4、机动(电动)车辆进入加油区和油罐区;四、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作业许可
6、证实行统一格式。五、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加油站站长会同油库储运安全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分公司审查批准。六、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设备和管线必须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要有分析数据,分析数据要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为合格。七、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1、凡在油罐、加油机及输油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
7、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用火,必须再次进行用火分析;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2、在正常运行的加油区域内,凡可动不可动的用火一律不动,对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禁控制一级用火。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个火点,实行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用火。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四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
8、间不超过5天。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6、加油装置进行大、中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至装置外的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7、进油罐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八、用火作业过程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人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
9、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九、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十、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1、用火监护人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必须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用火监护人培训。用火监护人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
10、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4、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十一、加油区、油罐区维修的临时用电。临时用电可根据批准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临时用
11、电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用火作业许可证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2、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3、用火作业许可证存档。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包括特殊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监督部门存档;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单位存档;三级、四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审批部门存档。4、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6、加油站电气管理制度合理用电,安全用电是加油站经营工作的需要。为确保加油站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加油站电气管理规定。一、 责任:1、加油站内供电线路、供
12、电设备和各种生产生活电器,是加油站整体设备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油站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同其他设备设施管理一样,站长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片区经理负有监管责任。2、各加油站必须绘制加油站电器线路图,作为加油站设备台帐的附件。绘制图必须做到正确无误,清晰明了。3、加油站站长自身应提高电气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用电的业务素质,且对全体员工负有安全用电、正确用电的培训和指导责任。二、用电管理:1、合理用电、安全用电是加油站用电的基本要求。每位员工必须了解设备运行时正常用电的荷载,了解各种电器、设备的标准负荷。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做到安全合理用电。2、生活用电必须服从于生产经营用电。3、高负荷电器,如电
13、磁炉、微波炉、空调等禁止同时使用。4、严禁加油站内线路私拉乱接。5、严禁保险丝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丝替代。6、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等高危电器设备。7、严格执行开、闭灯管理制度。8、严格落实配电屏(柜)前必须使用绝缘垫和检修、运行挂牌制度。三、维护保养管理:1、各片区必须配备(系统内、外均可,薪酬可采用承包等方式约定)一名有证电工,定期(一般每季度)对加油站的电器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保养。2、加油站站长必须对电器设备的运行做到日巡查,并按规定在站长日志上反映记录,片区经理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进行督查,并作好跟踪落实和记录。3、站内的配电设施必须按要求配置,内置设施必须要紧密牢固,无脱落。内部清
14、洁,无灰尘,无氧化。各种开关启闭灵活,无损坏,无缺件。4、对检查中或在运行中发现电器设备有故障征兆,应立即检修,严禁带病或强制运行。5、对影响加油站经营、故障频出的电器设备,各站长和ME立即安排电工排查原因,或检修或及时上报。6、由于维护保养不善造成电器出现故障而影响经营,加油站站长和片区经理负有各自的责任,将按照相关的规定考核和处罚。7、加油站交接班时,各班组之间必须将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作为内容之一交接。有任何异常必须及时向站长或片区经理汇报。7、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加油站潜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指导各级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5、避免和杜绝流于形式的检查,逐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检查的形式第二条 加油站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不定期检查。第四条 加油站日常安全检查主要以加油站班组为主体的检查形式,由各班组安全员做好班前和离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并对上一班和下一班进行交接,督促本班员工执行安全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将作业现场不安全因素进行纠正及落实安全措施,做好检查记录,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站长处理。第五条 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包括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年度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第六条
16、 周检查由加油站站长或加油站安全管理员对加油设备、油罐区、发电设备、生活设备、消防器材、班组安全交接记录等进行全方位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油站能够整改的应及时落实整改,油站自身难以整改的,做好记录,落实预防措施,上报、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解决。第七条 加油站每月由站长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对加油站开展一次自身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预防措施,上报、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解决。第八条 加油站管理部每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加油站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第九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每月对加油站进行抽查,每季度根据本地气候、环境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
17、检查记录。第十条 重大节假日前,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节日前安全大检查,重点落实加油站节假日的防火、防盗、防劫、员工安全教育、值班的组织安排工作。第十一条 专业性安全检查一般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某一项危险性大的或某一个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专门检查,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隐患和问题的现状、原因和危险性,提出预防和整改建议,督促消除和解决。第十二条 加油站除定期检查外,还应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夜间巡查,以弥补定期检查的不足。三、安全检查的内容第十三条 加油机:检查法兰盘、应急切断阀、过滤器、油气分离器、计量器、视油器、油枪等部位有无渗漏现象,电动机、电源盒、接线盒的进线盒密封螺栓有无松动
18、,能否保证电器密封,电动机、接线盒的保护接地线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等。第十四条 油罐区:检查计量孔盖密封情况(盖内胶垫完好情况),有无上锁,法兰盘跨接情况,呼吸阀通气有效情况,卸油接头密封情况(即盖内胶垫完好情况),卸油口油品标识是否清晰准确,防静电接地线是否有效接地,静电报警器是否正常,油罐操作井及卸油口处是否清洁无积水,潜油泵输油法兰盘是否渗漏油,防爆挠性管是否紧固、完好,液位仪套管、接线是否完好等。第十五条 发配电房:检查防雷设备是否正常、有效,配电柜(箱)内开关、熔断器和继电器的接点是否牢靠,有无过热变色现象,配电线路各连接点的接触情况是否良好,有无腐蚀脱脱落、裸露和过热现象,保护接地线与
19、接地螺栓的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发电机油箱有无渗漏现象,发电机保护接地线与接地螺栓的连接是否牢固,发电机蓄电池是否有充足的电池水等。第十六条 生活设备:检查有无乱接电线、乱使用电器情况,生活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冲凉房煤气使用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等。第十七条 作业现场:安全员是否佩带安全员标志袖章,员工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现场有无吸烟、打手机等“六不准”违规现象,卸油作业时卸油员是否穿着工作服装,卸油员、司机是否在现场监护等。第十八条 消防器材:灭火器是否按规定位置、数量布置,灭火器药剂是否有效、压力是否合格、有无损坏,喷管有无堵塞、老化龟裂,灭火毯(石棉被)配置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
20、破损,消防沙池内沙是否充满,有无树叶、杂草等杂物,消防应急灯是否按规定固定在墙壁上、工作是否正常等。第十九条 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无落实预防措施,有无上报上级部门、督促落实整改,预防措施是否合理,施工队有无按照要求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施工作业票,施工时有无落实安全措施,有无派人现场监护,施工人员有无进行安全教育等。第二十条 安全制度、台帐: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是否切合实际,员工对各种应急预案的可操作程度,消防演练的情况,员工掌握安全知识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检查是否真实、有无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否及时登统,登统是否完整,是否做到“有做
21、必有记”等。四、隐患整改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要认真执行,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加油站自身能够整改应立即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应落实预防措施,上报并督促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第二十二条 隐患整改施工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施工安全协议,需要临时动火的,必须向公司安全管理部申请办理临时动火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加油站需要破土的,办理破土作业票,高空作业的,办理高空作业票,具有合格作业票后,施工过程中,加油站还必须派人现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 8、消防管理制度一、加油站成立义务消防组织,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
22、懂逃生自救;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应急疏散。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训练。二、加油站应用灭火作战预案,编制图表说明,作为训练和实战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1、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6、对外通讯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三、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按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
23、)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四、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9、事故管理制度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凡在加油站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加油站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二、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站(班)长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2、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应立即报
24、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3、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迅速报站长。4、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部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拒绝。三、事故调查1、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2、加油站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
25、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按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10、现金、票证管理制度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进一步搞好企业基础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使各项基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严禁擅自印刷
26、商品销售发票,必须由财务部门申报,税务机关批准并按其指定的印刷厂印刷,由财务部门填领发票单运回,财务部门委托专人保管。同时建立领发登记薄,发放时,按号码顺序发放,领发票人在登记簿上签字。二、增值税发票、销售发票,不允许借给他人(或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三、凡领用增值税发票、商品销售发票,开票员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出现问题,概由开票员及部门负责人负责。四、凡领用增值税发票、商品销售发票,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如有作废,必须加盖六联作废章;并将作废六联和日报同时送到财务部门订到凭证一起,便于查阅。五、加油油票的印刷,必须选择守信用的印刷厂,派工作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到印刷厂印刷,印
27、完后当场毁掉版样,避免出现事故。六、加油的空白油票,必须专人保管,油票保管人员禁止代营业室的班,油票发放时,要按号码顺序登记,领票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盖章和签名。营业室必须按号码顺序发放封用户,便于盘底清查。七、凡发出的油票,购油时必须将油票号码登记到提货单上,便于发现差错时查帐。八、油票回笼,必须见有钢印、切角、季度印章,方能回收。发现三者缺一,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或与有关都门联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财务、业务部门必须按月编制油票发放回收汇总表。九、对收款收据,空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如有作废,三联单须加盖作废章,不能块联。收款收据用完后,交到会计档案室统一管理。十、确需领
28、用空白转帐支票,必须填领取支票单,并报主管经理审批,注明事项,写好限额。财务部门凭经理审批签注办理领取支票手续。11、临时动火管理制度(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二)用火级别的确定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地点动
29、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三)用火管理制度: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
30、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动火的审批权限: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公司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批准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分公司经理和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加油站站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五)用火的基本原则: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
31、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
32、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六)用火安全措施: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
33、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
34、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1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一)报批程序: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二)作业安全要求: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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