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关于“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中的一道错误计算题近日,一则关于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的帖子在微信圈时有转载,据说来源是某市地税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笔者对其中第三题保险营销员及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的例题计算有不同看法,因涉及到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特将此题及相关计算方式在公号推送,以供税友参考。原题及计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营改增前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扣除展业成本,再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
2、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展业成本的比例为每次收入额的40%。2.营改增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其展业成本的计算基数是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举例说明王某是一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2016年7月取得佣金收入3.5万元,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营改增前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35000×40%=14000元应纳营业税及附加35000×5.6%=196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0-14000-1960)×(1-20%)×20%=3046.4元营改增后将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收入35000/(1+3
3、%)=33981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33981×40%=13592.4元应纳增值税及附加33981×3.36%=1141.8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3981-13592.4-1141.8)×(1-20%)×20%=3079.5元笔者的计算该题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先已计算出应纳增值税及附加为1141.80元,即:将佣金收入35000元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销售额)为35000/(1+3%)=33981元,计算出应缴增值税为1019.43元,城建税71.36元,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50.97元(增值税及附加合计数与原题有0.04元的差异,可
4、能是计算取数的原因所致,姑且忽略)。应纳个人所得税应为:(33981-13592.4-71.36-50.97)×(1-20%)×20%=3242.60元;而不应是原题计算的(33981-13592.4-1141.8)×(1-20%)×20%=3079.5元。差异原因:原题计算错误的原因就是,将缴纳的增值税1019.43元作为税金及附加予以减除。因为,营改增后计算应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时,先已将价税合计的收入35000元换算成了不含税的33981元,接下来按不含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减除税金及附加时,不应再减除缴纳的增值税了,只能减除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两种计算方式,哪个正确呢?欢迎发表意见。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