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系列指南 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 人民交通出版社 目 录 1 总 则 1 1.1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2 管理篇 2 2.1现场管理机构 2 2.1.1 一般规定 2 2.1.2 安全管理要求 2 2.2 总监办 14 2.2.1 一般规定 14 2.2.2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4 2.3 项目经理部 24 2.3.1 一般规定 24 2.3.2 安
2、全管理要求 24 2.4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43 2.4.1 一般规定 43 2.4.2 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资料 43 2.4.3 总监办安全管理资料 46 2.4.4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资料 48 附录A 54 附录B 74 附录C 94 附录D 136 130 1 总 则 1.1目的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指南。 1.2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律。 2安全生产行政性法规。 3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4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5相关标准、规范。 6行业主管部门及
3、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时间自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起至交工验收日止。 2 管理篇 2.1现场管理机构 2.1.1 一般规定 2.1.1.1 按照工程建设模式,建设单位在现场设立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等统称为现场管理机构。 2.1.1.2 现场管理机构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建设方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2.1.1.3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
4、要坚持全员参与、全覆盖管理。 2.1.1.4 按照职责分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2.1.1.5 现场管理机构应在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进场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应下发各部门、参建单位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2.1.1.6 现场管理机构须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见附录A表A-1)。 2.1.1.7 现场管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及时回复。 2.1.1.8 现场管理机构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
5、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见附录A表A-2)。 2.1.1.9 本规定基于对现场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2.1.2 安全管理要求 2.1.2.1 安全管理目标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无火灾、爆炸、中毒、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事故。 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项目特点、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指南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管理目标应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将目标
6、分解到各部门(岗位)及相关人员。 3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总体、年度、季度安全工作计划。 4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考核,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的考核。 5现场管理机构应在项目经理部和总监办进场前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6现场管理机构应按规定上报季度、年度安全管理总结。 2.1.2.2 安全管理责任制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工作要求。 2现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下发各参建单位,其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
7、为成员,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 3现场管理机构应明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4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更后应在3d内履行变更手续,变更资料应整理归档。 5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网络图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应悬挂上墙。 6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与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1.2.3 安全会议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制度内容须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安全例会每月不
8、少于1次,可与工程建设其他会议合并召开,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现场管理机构、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 3安全会议参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见附录A表A-3),并做好会议记录(见附录A表A-4)。 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2.1.2.4 安全教育培训 1现场管理机
9、构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制度内容须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 2现场管理机构内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等。 3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须参加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4现场管理机构应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5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6学
10、时,其他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8学时。 6现场管理机构应对管理人员进行登记(见附录A表A-5),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见附录A表A-6)、(见附录A表A-7)。 2.1.2.5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1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规定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制度内容须包括: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报告、过程实施等工作要求。 2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报告、动态监管及其他工作要求应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执行。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当评估项目含有
11、多个标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现场管理机构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仍有施工单位负责。 4在工程开工前,现场管理机构应督促各项目经理部上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并督促各单位按计划实施,对各单位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完成情况记录表(见附录A表A-8)。 5总体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应在评估单元施工前完成。 2.1.2.6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间、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整改复查及汇总记录等。 2现场管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总监办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见附录A表A
12、9)。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安全监理计划编制审批情况等。 3现场管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抽查(见附录A表A-10)。 4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应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对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或抽查,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认。 5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 2.1.2.7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预警提示项目范围、时间、内容、方式以及预警记录等。 2现场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在
13、工程开工前向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水、电、气、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见附录A表A-11),气象和水文资料,以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部交底,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总监办应派员全程参与(见附录A表A-12)。 3项目经理部在接受交底后,应进行复核,总监办应派员参与。当复核情况与提供情况不符,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时,应及时向现场管理机构报告,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再次交底确认。 4遇有台风、高温、洪水等恶劣自然条件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提示。 2.1.2.8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
14、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识别、汇总、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 2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见表2.1-1):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一览表 表2.1-1 序号 类别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工作内容 专家论证 第三方复核 1 路基 构筑物基坑开挖深度3m及以上或虽未达到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 2 粉喷桩、湿喷桩、打入(静压)桩、强夯等软
15、基 处理工程 3 滑坡地质病害处治工程 4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5 石质边坡高度30m及以上、土质边坡高度15m及以上的边坡防护工程 6 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锚固防护、抗滑桩等) √ 7 爆破工程 √ 8 路面 沥青拌合楼安装、拆除 9 交通组织 10 桥梁 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3m及以上或虽未达到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 11 开挖深度5m及以上,或开挖深度虽未达到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
16、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 √ √ 12 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水深小于5m的 13 水深5m及以上的 √ √ 14 桩基础、挡墙基础 15 人工挖孔桩工程 开挖深度小于16m的 16 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 √ 17 工具式模板工程(爬模、翻模、大型模板等)、移动模架工程 √ 18 支架现浇混凝土工程 支撑高度8m以下、或者跨度18m以下、或者施工总荷载15kN/m²以下、或者集中线荷载20kN/m²以下的 19 支撑高度8m及以上、或者跨度18m及以上、或者施工总荷载15kN/m²及以上、或者集中线荷载20
17、kN/m²及以上的 √ √ 20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下的 21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及以上的 √ √ 22 柱、墩、塔工程 高度20m以下的 23 高度20m及以上的 √ 24 梁(板)预制、安装工程 梁(板)预制及重量150吨以下或梁长50m以下的梁板安装 25 重量150吨及以上或梁长50m及以上的梁板安装 √ 26 拱肋预制(加工)、吊装工程 √ 27 悬浇、悬拼、转体、顶推施工工程 √ 28 斜拉桥和悬索桥缆索施工工程 √ 29
18、预应力工程 30 跨线施工工程 跨一级以下公路、IV级以下航道施工 31 跨铁路、一级及以上公路、IV级及以上航道施工 √ 32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33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等 34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35 隧道 隧道出渣、运输工程 36 隧道初期支护、二衬工程 37 隧道洞口、明洞施工工程 38 隧道围岩突变区段掘进工程 39 竖井、斜井、辅助坑道工程 40 隧道预应力锚杆工程,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
19、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 √ 41 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 √ 42 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 √ 43 长隧道和Ⅳ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 √ 44 拆除 一般拆除工程 45 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46 其他 边通车边施工工程 √ 47
20、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48 便(栈)桥、码头的架设与拆除 √ 4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视具体情况定 50 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视具体情况定 注:1 列入本表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2 第三方复核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 3现场管理机构应督促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和报批工作。 4现场管理机构须派员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必要时建设单位应派员参加。 5现场管理机构应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现场管理机构应
21、对须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汇总(见附录A表A-13),并报备建设单位。 2.1.2.9 安全检查与整改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 制度内容须包括:安全检查形式、人员组织、检查内容、检查标准以及检查记录、通报、整改、复查等。 2检查形式应包括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对全线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前应书面通知。 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自然条件、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 3检查范围应包括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及中心试验室的内业资料及施
22、工现场。 4检查标准:安全检查考核表(见附录A表A-14)、(见附录A表A-15)。 5定期检查时,应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于5d内下发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不定期检查须下发检查通报或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见附录A表A-16)。 6现场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并留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7现场管理机构收到项目经理部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2d内应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8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顿的应责令总监
23、现场开具停工指令,项目经理部整改后向总监办提出复工申请,总监办复查合格后报现场管理机构同意方可复工。 9现场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1.2.10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1现场管理机构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使用范围、审批支付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 2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比例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部门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
24、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
25、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应对总监办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签认,并形成抽查资料作为计量依据。 5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在完成抽查手续后与当月工程款一并签认计量。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少于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时,现场管理机构不得签认余额部分。 6现场管理机构应对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情况进行汇总,并建立安全费用支付台账(见附录A表A-17)。 7现场管理机构应定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1.2.11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考核
26、组织、频次、对象、标准、通报及具体奖惩办法等。 2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3每季度考核1次,考核对象为工程全线各施工、监理单位。 4考核标准:安全检查考核表(见附录A表A-14)(见附录A表A-15)。 5考核方式:现场评分,依据分值判定优、良、中、差等级。 6评分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总监办最终得分=总监办考核得分×0.3+项目经理部考核平均得分×0.7。 考核综合评定结果≥90分为优,≥80分为良,≥70分为中,<70分为差。 如发生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的考核等级不得高于“中”。 7考核后5d内应下发考核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考
27、核依据、考核结果及奖惩决定等。 8现场管理机构应在优质优价、优监优酬考核基金中设立安全考核基金(不得低于优质优价、优监优酬总额的25%),实行单独考核发放。 9优质优价、优监优酬考核和履约考核等级不得高于安全考核等级。 2.1.2.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事故报告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内容、应急处置组织,应急响应等。 2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重、特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管理机构在接报后30分钟内快报、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28、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管理机构在接报后2小时内快报、48小时内第一次续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4事故快报应采用统一表式(见附录A表A-18)。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应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 6发生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协助调查组进行事
29、故调查。 7 事故调查结束后,现场管理机构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2.13 应急救援 1现场管理机构须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2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2)工程项目危险性分析: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30、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培训、演练; 10)奖惩; 11)附则。 3现场管理机构应按照预案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4应急救援演练程序应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三个阶段,并将演练资料整理归档。 5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具体要求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2.2 总监办 2.2.1 一般规定 2.2.1.1 监理单位在现场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2.2.1.2 总
31、监办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监理负总责。 2.2.1.3 总监办应当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切实履行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2.2.1.4总监办制定的安全监理制度应下发各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和母体公司(见附录B表B-1)。 2.2.1.5 监理标段施工合同总额5亿元及以上或独立特大桥工程须配备1名安全副总监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2.1.6总监办应对依法分包的工程加强检查,并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
32、2.1.7 总监办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见附录B表B-2)。 2.2.1.8本规定基于对总监办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2.2.2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2.2.1 安全监理目标 1总监办应制定安全监理目标。 安全监理总体目标:参照现场管理机构制定。 总监办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上级管理部门和现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2安全监理目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 3总监办应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部门(专业监
33、理工程师)。 4总监办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制定安全监理目标。 2.2.2.2 安全监理责任制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等。 2总监办应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监为组长,副总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理标段的安全监理。 3应根据安全监理组织分工,明确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监、副总监及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总监办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应悬挂上墙。 5总监办成立的
34、安全监理领导小组应下发各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监理人员如发生变更应履行变更手续,总监、副总监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审批,其他成员变更经现场管理机构审批,并及时下发文件。 2.2.2.3 安全会议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由总监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和各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可邀请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情
35、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 安全专题会议可根据工程情况适时召开,由总监或安全副总监组织,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参加,并邀请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会议与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见附录B表B-3),并做好会议记录(见附录B表B-4)。 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部,并报备现场管理机构。 2.2.2.4 安全教育培训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内容应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 2总监、副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
36、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监理培训并持证上岗。 3总监办相关人员应参加由现场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4总监办应对进场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见附录B表B-5)。 5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监理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教育培训,总监办全体人员参加。总监办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24学时,其他监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2学时。 6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学习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等。 7总监办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针对全体监理人
37、员的安全监理知识考试,相关资料应留存归档。 8总监办应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见附录B表B-6)、(见附录B表B-7)。 2.2.2.5 安全监理计划 1总监办须编制安全监理计划。 2安全监理计划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及职责;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监理程序和方法;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定的须审查验收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须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等。 3安全监理计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编写完成,并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备现场管理
38、机构。 4对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总监办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安全监理计划和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危险源状况分析及控制;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程序及控制措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控制要点;相关过程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等。 6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完成,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审批后实施。 2.2.2.6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 1总监办应制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
39、员的审查程序、整改要求及相关规定等。 安全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详见2.3.2.11规定。 2总监办应根据审查程序,对照投标文件审查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如有变更,总监办应对新变更人员安全资格进行审查。 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员应对审查结果负责。 4总监办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现场监理员应对挂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5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
40、资格不符合要求时,应下发监理指令责令退场。 6总监办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时应要求项目经理部提供证书原件,总监办留存复印件。 7总监办应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履行审查职责,审查合格后履行相关签认手续。 2.2.2.7 特种及关键设备审查 1总监办应制定特种及关键设备审查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特种及关键设备范围、审批程序、审查主要内容及相关规定等。 2特种及关键设备范围见2.3.2.15规定。 3总监办应及时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特种设备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检测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性能等。 4总监办应结合专项方案对关键设
41、备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审查。 5总监办应对特种及关键设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履行审查职责,审查合格后履行相关签认手续。 6总监办审查特种及关键设备时应留存设备检测合格证或验收记录复印件。 7对未履行签认手续的特种及关键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2.2.8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 1总监办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对项目经理部方案编制的要求、方案审查形式、审查规定、批复时限及过程管理要求等。 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见2.1.2.8规定。 3总监办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清单,审核确认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 4总监办应督促项目
42、经理部按照施工组织安排及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5 总监办应在5d内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审查,并由总监签认批复。 6 对于须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总监办应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提交专家会,并督促项目经理部按照专家论证会意见完善方案,由总监签认批复。 7 总监办须督促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并全过程旁站。 8 对于必须开展风险评估的项目,总监办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应在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后进行。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9 对未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2.2.2.9 安全
43、生产费用审核 1总监办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审核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审核依据、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审核频率等。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根据现场管理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见2.1.2.10规定。 3总监办应督促项目经理部上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审批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 4总监办应对项目经理部当月申请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现场管理机构确认。 5总监办应对消耗性及非实物性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及时核实,并留有图片等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6总监办应对照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对当月安全投入明细表及有关发票、照片等与现场实物逐一核对签认。 2.2.2
44、10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审查时间、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整改复查及汇总记录等。 2总监办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各项目经理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须报备现场管理机构。 3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报批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批等(见附录B表B-8)。 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的主要内容应
45、包括: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情况、其他机械设备验收情况、施工人员岗前教育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电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等(见附录B表B-9)。 5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 6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通过后,总监方可签发开工报告。 2.2.2.11 安全检查与整改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形式、参与人员、检查内容及检查记录、通报、整改、复查等。 2检查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巡查。 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总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监理标段进行
46、检查,检查前应书面通知。 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自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由总监办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监理标段进行检查。 日常巡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3检查范围应包括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 4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施工规模相适应、专业齐全的安全管理专职技术人员人数配备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车辆、机具、设备的证照;特种设备的检验情况; 5)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用于应急使用的器材设备
47、的配置和演练情况; 6)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7)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机构等部门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应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定期检查后3d内下发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 6不定期检查须下发检查通报或开具现场问题整改通知单(见附录B表B-10)。 7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并留有记录。 8总监办收到项目经理部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2d内应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同时书面回复现场管理机构(见附录B表B-11)。 9总监办应对项
48、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检查。 10总监办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应开具停工指令并报告现场管理机构(见附录B表B-12),项目经理部整改后提出复工申请,总监办应及时组织复查,具备复工条件后开具复工指令(见附录B表B-13)。 11总监办在检查中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及时上报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时间、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或变更施工方案等。 12总监办对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并反聩。 2.2.2.12 监理安全旁站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旁站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旁站项目、旁站要求、发现
49、问题的整改程序等。 2旁站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关键施工环节等。 3监理人员对需旁站的项目应进行全过程旁站。旁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应要求立即整改或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履行复查程序。 4旁站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应立即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开具停工指令(见附录B表B-12)并报告现场管理机构,具备复工条件后开具复工指令(见附录B表B-13)。 5旁站监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旁站记录(见附录B表B-14)。 2.2.2.13 安全监理交底 1总监办须制定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时间、参与人员、主要内容以及交底记录等。 2工程开工前,
50、总监应针对安全监理计划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总监应针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交底;专业监理工程师再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4安全监理交底后应形成安全监理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见附录B表B-15)。 5必要时总监办应派员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会。 2.2.2.14 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主要内容应包括:天气情况、工作内容、安全防护、机械设备状况等;发现的隐患及处理情况;其它安全监理活动记录等(见附录B表B-16)。 2安全监理日志应每日填写,总监签字确认。 3总监办在每月25日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