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版)企业大事记编制管理制度企业大事记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地记录企业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保留企业的珍贵历史轨迹,为企业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等所有子(分)公司、事业部等.第二章 企业大事记编制的内容范围第三条:大事记编写内容为1.公司的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等重大经营事项;2。公司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3。公司办公场地变迁,厂房扩建、租赁等;4.公司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丢失等事项;5.分(子)公司的设立、工商信息变更等;6.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的增减、合并、拆分等;7.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战略协议的达
2、成;8。公司项目的中标、开工、竣工;9。公司新技术的引进、研发,知识产权的获取;10。公司荣誉、奖项获得,项目的成功申报;11。公司重要制度的颁布、废除;12。公司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1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要外事活动、社会活动,包括公益活动等;14。公司内部的重大活动,包括大规模招聘、培训等;15.公司重要会议的召开,包括董事会、高管会、经营性会议、职工大会等;16。媒体对公司的重大宣传报道;17.政府机关、研究机构、同行企业、专家学者等来公司的参观、指导、考察、调研和交流;18.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的重要外事及社会活动、获得的重大荣誉,职务变更等;19.公司党工团重大工作,包括组织的建立、换届
3、改选、重大会议等;20。对企业文化有长远影响的事件,包括企业文化的确立、企宣平台、渠道(网站、刊物、博客等)的创建、改版、废除等内容。21.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第三章 企业大事记的编写第四条:大事记的编写由战略发展部负责,由董事长秘书主编,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依据本办法第三条所涉及内容,于每月月底向董事长秘书提交本月大事记录.第六条:大事记的编写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原则,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第七条:大事记应提纲挈领、文字简洁,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内容,按时间顺序,简要、系统地分条记述,每条独立一段,先标具体月、日,然后记下当日发生的大事。第八条:每月、每季度和每年的大事记应整理成册,呈报董事长和总经理各一份,战略发展部、档案室各存档一份。未经董事长书面批准,不得扩大阅读范围。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大事记为公司机密文件,其编写、归档全管理流程必须依据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第十条:本规定由战略发展部制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由战略发展部执行。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13年 月 日起施行。第2页/共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