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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税务登记部分办税指南.doc

1、税务登记部分办税指南一、如何办理税务登记(一)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

2、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

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1、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完整的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4、经营场所证明:实际经营地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付款发票原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产权证明。5、公司章程(个体

4、工商户不需提供);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7、外经贸委批准成立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提供);8、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再就业人员提供);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四)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

5、由工商行政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五)办理税务登记的费用制证工本费用10元。(六)办理税务登记的地点生产经营所在地区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二、如何变更税务登记(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按照规定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税务登记的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

6、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二)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需提供的资料:(1)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两份;(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变更纳税人名称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6)变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的,提供新地址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7)变更注册资金的,需提供新验资报告复印件,增资部分贴印花税;(8)变更银行帐号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及纳税人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需提供的资料:(1)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两份;(2)变更银行帐号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及纳税人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四)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变更税务登记的费用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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