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手册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手册 内部资料 妥善保存 二○○七年十二月 前 言 2005年顺利实现“三大目标”以来,四川华西集团切实围绕做实、做强、做大的发展目标,正确审视未来建筑市场的走势,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精细管理,精心谋划未来,使集团进入了持续、协调、健康快速的发展道路。 管理要规范、管理要精细、管理要出效益是集团今后各项
2、工作的主题思想。工程管理也必须要遵守这一主题思想。随着各项工作的快速推进,集团在工程管理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为打造华西品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活动,以适应新的工程管理思路,解决工程管理的具体问题,集团组织编写了这本《工程管理手册》。 本手册于2006年在集团领导的重视和部署下开始编写,为集团多年来首次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办法)进行系统地编制和修订,经过策划、收集、拟稿,各专业组讨论修改,多次向各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定稿,最终形成这本手册。本手册共有40项管理制度,包括新编管理制度,修订原有的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董事
3、会通过的基本管理制度。分11类:1、经营管理类;2、项目成本、资金管理类;3、人力资源类;4、监察审计类;5、印章管理类;6、档案管理类; 7、债权管理类;8、生产技术管理类;9、安全质量管理类;10、生产技术、科技、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奖罚类;1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类。 本手册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具体由集团生产技术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解释。监督、检查按分级、分类负责。处罚由集团公司监察部门和集团下一级机构的监察部门分级负责。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在工程管理中必须按照手册条文的规定执行,原有制度规定与本手册冲突的以本手册条文为准。 编制过程中适逢集团机关组织机构再造,部门设置和职能进行了
4、大量调整,本手册中的部门职责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明确。实施过程中如有条文主管(牵头)部门不明确的地方,由集团公司划分负责部门。 集团的管理制度正在不断地完善,新的管理制度正在规划中,本手册的内容难免有不足之处。为使管理制度更科学、严密、有效,在本手册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更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到集团生产技术部,以利于适当时对手册进行修订、完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手册》 编写委员会 主任委员 陈贵林 副主任
5、委员 陈跃熙 委员 张崇生 杨 斌 李 安 杜友剑 江惠青 杨再德 孙前元 编写人员 黄光洪 徐先田 岳明礼 丁云波 王其贵 潘月亮 杨发全 苟利民 童泽先 邓胜权 江华平 余浩伟 龚 兵 王占虞 郭宏若 李 林 陈云英 杨定坤 李 庆 赵敬东 李秀蓉 陈 超 李志明 罗进元 赵立春 李 佳 李宇舟 杨留军 蔡德明 张 扬 陈泽松 蒋延强 黄 乔 王 勇 徐 帅 樊地建 韩重亮 刘新民 王 平 徐 靖 朱渝蓉 兰 天 张厚成 目 录 第一部份 经营管理类 3 1 合同管理办法 3 1.1 总
6、 则 3 1.2 合同的归口及分级管理 3 1.3 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3 1.4 合同的签订与审查 3 1.5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3 1.6 合同变更和解除 3 1.7 索 赔 3 1.8 本办法适用的合同范围 3 1.9 合同纠纷的处理 3 1.10 合同的考核 3 1.11 合同管理奖罚 3 1.12 附 则 3 2 造价管理办法 3 2.1 总 则 3 2.2 分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3 2.3 造价人员的管理 3 2.4 工程造价编审程序 3 2.5 工程预(结)算编制质量控制 3 2.6 工程量清单计价 3 2.7 协调与配合 3
7、2.8 造价管理奖与罚 3 2.9 附 则 3 3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 3.1 总 则 3 3.2 组织机构 3 3.3 职责分工 3 3.4 建筑物资、机械设备采购、租赁招标投标 3 3.5 工程、劳务分包招标与投标 3 3.6 工程承包投标 3 3.7 招标投标管理处罚 3 3.8 附 则 3 4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3 4.1 总 则 3 4.2 招投标管理 3 4.3 合同管理 3 4.4 造价管理 3 4.5 附 则 3 第二部份 项目成本、资金管理类 3 1 现金预算管理制度(试行) 3 1.1 总 则 3 1.2 现金预算的内
8、容与项目 3 1.3 现金预算的编制 3 1.4 现金预算的执行、监控与考核 3 1.5 附 则 3 2 工程成本预算管理制度(试行) 3 2.1 总 则 3 2.2 工程成本预算的内容和项目 3 2.3 工程成本预算的编制 3 2.4 工程成本预算的执行、监控与考核 3 2.5 附 则 3 3 费用预算管理制度(试行) 3 3.1 总 则 3 3.2 费用预算的内容与项目 3 3.3 费用预算的编制 3 3.4 费用预算的执行、监控与考核 3 3.5 附 则 3 4 工程项目成本动态监测管理办法(试行) 3 第三部份 人力资源管理类 3 1 项目
9、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3 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3 1.2 项目工资分配 3 1.3 劳务分包管理 3 1.4 劳务费用结算管理 3 1.5 人力资源管理处罚 3 1.6 附 则 3 2 劳务招标实施细则(试行) 3 2.1 总 则 3 2.2 劳务招标 3 2.3 投 标 3 2.4 评 标 3 2.5 开 标 3 2.6 劳务管理 3 第四部份 监察审计类 3 1 工程项目期间成本审计管理规定 85 1.1 总 则 85 1.2 分级审计 85 1.3 审计内容 85 1.4 审计实施 85 1.5审计处理 86
10、1.6 附则 86 2 工程项目奖罚兑现审计管理规定 87 2.1 总 则 87 2.2 分级审计 87 2.3 审计内容 87 2.4 审计实施 87 2.5 审计工作要求 89 2.6 附 则 89 第五部份 印章管理类 3 1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3 第六部份 档案管理类 3 1 产品(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3 1.1 总 则 3 1.2 档案管理和职责 3 1.3 档案分类和档号 3 1.4 档案内容 3 1.5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3 1.6 归档时间 3 1.7 归档要求 3 1.8 归档方法 3 1.9 档案保管与借阅 3 1.1
11、0 档案鉴定 3 1.11 档案管理奖罚 3 1.12 附 则 3 第七部份 债权管理类 3 1债权管理办法(试行) 3 1.1 总 则 3 1.2 债权分类 3 1.3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债权管理职责 3 1.4 工程项目部债权管理职责 3 1.5 债权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3 1.6 债权统计 3 1.7 债权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3 1.8 奖 惩 3 1.9 附 则 3 第八部份 生产技术、科技管理类 3 1 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3 1.1 总 则 3 1.2 图纸会审 3 1.3 技术交底 3 1.4 设计变更的技术核定 3 1.5 技术
12、检验 3 1.6 技术复核 3 2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3 2.1 总 则 3 2.2 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3 2.3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 3 2.4 施工组织设计的制版标准化 3 3 重点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3 3.1 总 则 3 3.2 施工准备 3 3.3 过程管理 3 3.4 竣工验收 3 3.5 附 则 3 4 建筑物资的采购、租赁招标实施办法(试行) 3 4.1 总 则 3 4.2 招 标 3 4.3 投 标 3 4.4 评 标 3 4.5 开 标 3 5 建筑物资管理规定 3 5.1 总 则 3 5.2
13、物资采购 3 5.3 现场物资管理 3 5.4 顾客财产 3 5.5 附 则 3 6 生产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3 6.1 总 则 3 6.2 统计人员岗位设置与职责 3 6.3 生产统计报表管理 3 7 计量管理制度 3 8 工法制度管理办法 3 8.1 总 则 3 8.2 工法的内容与编制 3 8.3 工法的申报、评审及确认 3 8.4 工法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3 8.5 工法成果的考核及奖励 3 8.6 工法的管理 3 9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3 9.1 总 则 3 9.2 标准化管理机构及职责 3 9.3 施工企业标准化 3 9.4 企
14、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审批和发布 3 9.5 附 则 3 10 科学技术成果管理规定 3 10.1 总 则 3 10.2 科技成果鉴定 3 10.3 科技成果的上报、登记 3 10.4 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奖励 3 10.5 附 则 3 第九部份 安全质量管理类 3 1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 1.1 总 则 3 1.2 质量目标 3 1.3 质量管理保障体系 3 1.4 质量管理 3 1.5 过程质量控制 3 1.6 质量验收 3 1.7 质量保修与回访 3 1.8 质量事故处理 3 1.9 附 则 3 2 质量责任制 3 2.1 总 则 3 2
15、2 集团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3 2.3 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3 2.4 项目经理部质量责任制 3 2.5 附 则 3 3 创优质工程管理规定 3 3.1 总 则 3 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3.3 创优策划 3 3.4 过程控制 3 3.5 成品保护 3 3.6 强制性条文要求部分 3 3.7 资料管理 3 3.8 附 则 3 4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 4.1 总 则 3 4.2 安全生产目标 3 4.3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3 4.4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3 4.5 安全生产检查 3 4.6 安全技术措施 3
16、4.7 伤亡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 3 4.8 附 则 3 5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5.1 总 则 3 5.2 集团公司各级人员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5.3 公司各级人员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5.4 项目经理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5.5 附 则 3 6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管理规定 3 6.1 总 则 3 6.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 6.3 专家库的组成与管理 3 6.4 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 3 6.5 建筑施工专家论证审查分部分项工程 3 6.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3 6.7 安全专项施工
17、方案的实施与控制 3 6.8 附 则 3 7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7.1 总 则 3 7.2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划分和范围 3 7.3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 7.4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3 7.5 应急响应处理程序 3 7.6 事故应急救援设施 3 7.7 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3 7.8 附 则 3 8 标准化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 8.1 总 则 3 8.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 8.3 评选范围和条件 3 8.4 申报程序和材料 3 8.5 验收和评审程序 3 8.6 检查和评分标准 3 8.7 监督与管理 3 8.8 附 则 3
18、 9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3 9.1 总 则 3 9.2 管理体制机构岗位职责 3 9.3 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3 9.4 设备基础管理 3 9.5 机械设备租赁与承包 3 9.6 机械设备使用与安全管理 3 9.7 保养与修理 3 9.8 改造、更新和报废 3 9.9 附 则 3 10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 10.1 总 则 3 10.2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任务 3 10.3 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3 10.4 起重机械管理 3 10.5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3 10.6 附 则 3 第十部份 生产技术、科技、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
19、管理奖罚类 3 1 生产技术、科技、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奖罚规定 3 1.1 总 则 3 1.2 生产技术、科技管理奖励 3 1.3 工程质量的奖罚 3 1.4 安全生产的奖罚 3 1.5 标准化施工现场的奖罚 3 1.6 附 则 3 第十一部份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类 3 1 工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工作管理的规定 3 1.1 总 则 3 1.2 组织建设及职责 3 1.3 环境管理 3 1.4 职业健康管理 3 1.5 安全生产管理 3 1.6 建立施工现场生活保障措施 3 1.7 做好以法维护工作 3 2 工会员工代表信息沟通规定 3 3
20、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度 3 4 工会各级劳动保护组织职责的规定 3 4.1 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3 4.2 项目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的职责 3 4.3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责 3 第一部份 经营管理类 1 合同管理办法 1.1 总 则 1.1.1 为加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杜绝损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1、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一切合同。 1.1.3 各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所属:五、八、十二、华西安装、上海、北京、 厦门、深圳等工程公司/区域公司。 1.1.4 合同是效益的中心,是管理的中心环节,各公司必须切实加强合同的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地管理合同,向合同管理要效益。 1.1.5 各公司在贯彻实施中,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特点,制订具体合同实施办法或作出具体补充规定,但必须报集团公司批转执行。 1.2 合同的归口及分级管理 1.2.1 合同实行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2.2 合
22、同的分级管理 1 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理人领导下,由分管领导、总经济师主持,经营部门和法律部门参加,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履行、纠纷处理行使指导和监督职能,并负责全面统一管理。 2 集团公司经营部门负责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全面管理。 3 各授权公司按其授权范围负责自身签订合同的管理。 4 以集团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副本原件和补充合同或协议原件,自签订之日起5日内送集团公司经营部,合同正本原件原则上在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30日内报集团公司归档。 1.2.3 合同的归口管理 1 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各单位经营部。 2 各种合同归口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管理与业务范
23、围有关的合同,具体为: 1)经营部门:分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 。 2)动力部门:分管机械设备的购销、加工、租赁、技术培训合同。 3)劳资部门:分管劳动用工、培训、用工合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4)技术部门:分管技术协作、转让、服务、咨询合同;专利合同;测试、计量仪器设备购置合同。 5)财务部门:分管借贷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6)外事外经部门:分管涉外合同。 7)材料部门:分管建材购销合同。 8)行政部门:分管办公用品采购、房屋维修合同。 9)资产部门:分管住户拆迁、征地合同。 3 重要的经济合同正本应及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1.3
24、 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3.1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应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2 各授权公司必须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3.3 实行“法人授权委托书”制度。“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和权限由法定代表人明确下达。 1.3.4 实行权限分解、相互制约制度。即实行签订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互独立、互相制约的制度,具体是指: 1 洽谈权是在授权范围内对外合同的洽谈和拟定合同文本,洽谈人对合同的可行性和真实性负责; 2 审查权是在授权范围及权限内对已洽谈或洽谈中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25、并对合同的合法性及严密性负责; 3 批准权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各单位领导,在授权范围及权限内负责合同的批准生效。批准人对合同的风险和经济效益负责。 1.3.5 实行编号合同专用章制度。 各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使用经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经济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其它任何行政公章。 1.3.6 实行合同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及评审制度(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项认证要求执行)。合同签订、生效前涉及相关业务部门业务的,由相关业务部门会签评审。各自对自己的业务负责。 1.3.7 实行合同专管员制度 各公司及有关业务部门设合同专管员。合同专管员是经过专门培训,具有合同管理的必要知识,在授权范
26、围和权限内审查合同并对合同履行进行管理的专业人员,持有合同专管员上岗证。合同专管员可设专职或兼职担任,但必须坚持原则,勇于负责,一切从集团公司的利益出发。 1.3.8 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授权制度。各公司、各部门均应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签订合同的具体事项和管理合同。 1.3.9 实行统一标准、规范化管理制度。要求做到以下几个统一: 1 合同文本统一。凡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使用标准格式 文本的,一律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使用;凡是工商行政部门没有统一格式的,自己可制订格式;但须报总部审查;临时起草的合同文本均须合同专管员认真审查。 2 台帐管理统一。须分级设置合同统一台帐
27、包括统一格式的合同审查单、各类合同文本台帐(统一格式)、统一格式用印章、各类合同统一履行表、统一格式的合同管理人员名册等,搞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3 管理网络统一。做到一个单位合同管理网络统一,各类合同管理网络统一。 4 考核、检查、评比统一。公司建立统一的考核、检查、评比办法。 5 印章管理统一。 1.3.10 实行合同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制度 集团公司另行印发合同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各公司应制订结合本单位情况的具体实施细则。 1.3.11 实行业务人员培训制度,各公司的合同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业培训。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其评定职称、升级的个人材料。
28、 1.3.12 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上岗人员实行定责、定职制度,责任到岗、到人。 1.3.13 实行现代化合同管理制度,即实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同时将合同文本(正本)及有关合同材料一并归类进入档案(含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1.3.14 订立合同有关人员应对企业和委托人负责。代理人(经办人)不得玩忽职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掌握合同洽谈、审查、批准的职权,以任何名义索取,收受对方当事人的好处。 1.4 合同的签订与审查 1.4.1 公司所有对外发生的业务除及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格禁止应签书面合同的而不签订,或事后补签书面合同(即履行在先、签约在后)。 1.4.2
29、 签订合同,应严格按照委托范围、权限进行,不得超越代理权限,不得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或自己签订合同。代替他人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持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1.4.3 对外签订合同所持的委托书,原则上一事一委托,委托既要定性也要定量。严格禁止携带只盖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空白委托书外出。介绍信只作接洽业务之用,严禁介绍信载有委托事项。 1.4.4 合同洽谈人员要加强对合同的可行性分析,防止上当受骗。在洽谈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能力、资金支付能力、信誉情况及履行方式、生产设备、技术条件、运输方式、供需情况等各种利弊因素,不了解上述有关情况,未作深入可行性分析时,不能洽谈合同
30、实质性条款。 1.4.5 要重视合同的债务担保 凡是由我方首先履行的,原则上要根据担保法有效设定合同的担保条款,在可能的情况下,要用保全或抵押方法来设定。 1.4.6 各授权单位应按本办法1.4.2条规定,制定详实的实施细则,对各类合同进行分级审查,原则上要求: 1 一定标的额的合同及各业务部门分管范围的重要合同,均应通过各公司和合同专管员审查。 2 下列合同应由法律顾问审查 1)超越各业务部门授权范围的合同; 2)涉外合同; 3)联营合同; 4)专刊、商标合同; 5)应设定担保条款的合同; 6)采用非格式条款的合同; 7)各单位领导认为应由法律顾问审查的其它合
31、同。 1.4.7 合同专管员审查程序 1 合同洽谈人或经办人在合同签约前,持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及审查单送合同专管员审查。 2 合同专管员在审查权限内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应在三天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签署在审核单上。如认为合同文本需要修改,提出修改意见,退还给洽谈人或经办人修改,经修改后呈报有批准权的主管领导核批;如同意签约,则直接送主管领导。合同专管员对审查意见负责。 3 合同文本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合同专管员盖合同印章后发给洽谈人或经办人。 1.4.8 法律顾问审查程序 1 合同专管员审查合同后如认为需经法律顾问审查的,由合同专管员将合同文本和其他所有资料一并送法律
32、顾问。 2 法律顾问在三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如需修改,则通知合同专管员和洽谈人员进行修改。 3 修改后由合同专管员呈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4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合同专管员填写用印单,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1.4.9 合同审查是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 1 合法性审查: 1)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2)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3)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双方意见表达是否真实,准确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5)程序、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 2 严密性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主要条款是否齐全,
33、文字表达是否确切,逻辑是否严密。 1.4.10 凡遇要支付定金、押金、质保金、预付款、信誉金等名目。 1.4.11 一个合同的洽谈、签约、履行要涉及几个部门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洽谈中需有关业务部门拿出各自业务部门的合同方案时,各部门应及时提供书面意见。 1.4.12 必须经过严格审查,经分管领导批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后方可 支付。凡预付款二万元以上的或者预付定金一万元以上的合同,生效前必须经各 单位财务部门审查同意。 1.5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1.5.1 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经办部门、各公司必须按合同全部条款严格履行。合同履约率要作为各单位、各部门的
34、最主要的考核指标之一。 1.5.2 合同正式履行时,应建立合同履行表,履行表中应注明各项内容指标。 1.5.3 合同履行完毕,由合同管理人员填写“合同履行完毕表”。因我方或对方未全部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须如实填写,应总结经验和提出改进措施。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解除协议书。 1.5.4 所有合同应留给同级财务部门一份副本,作为支付收取合同价款的依据,财务部门一律凭合同收付款。凡在履行中遇到合同价款收付有困难时,财务部门应事先向经办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和对策。 1.5.5 各部门、各公司应在每月25日前把当月所签合同的正本,包括合同审查单以及履行完毕
35、合同的资料,送合同综合管理部门。 1.5.6 为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确保工程合同履约率和承包工程效益,各公司应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制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批转执行。 1.5.7 为加强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管理,杜绝漏洞,各公司还应制订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管理细则。 1.5.8 为加强外用劳务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劳动法及有关规定,节约人工费开支,各公司还应制订劳务合同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批转执行。 1.5.9 为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员工合同意识,树立企业形象,提高集团公司知名度和工程中标率,特制订开展“重合同、守信誉”活动细则。 1.5.10 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
36、来往信件、文书、电报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及时归类整理,合同经办人员收到对方的信件、文书或电报,均应交合同专管员审阅并决定对策,凡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的由合同专管员办理。 1.6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 合同生效后应严格依约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不论是何方提出,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分管范围,按合同生效的审查程序,经审查后决定。 1.6.2 对于外单位提出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信件、函件、电报等,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回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关于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有关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1.6.3 经协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解除已达
37、成一致意见的,要以书面方式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书要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资料妥善保管。 1.6.4 凡协商合同变更或因解除合同我方要承担责任的,必须事先严格审查,并求得法律咨询。 1.6.5 凡遇外单位单方面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经协商就中止合同履约的,经办单位应及时报告、分析、研究,以便确定对策,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7 索 赔 1.7.1 应设立合同索赔专、兼职人员,可由合同专管员担任。反映在现场施工管理中的索赔,一般由专业工长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理,合同索赔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备案。合同索赔员应熟悉索赔的程序、合同和相关法律知识,业务要熟练,知识面要广。
38、1.7.2 签约谈判即是索赔工作的开始。索赔事件一旦产生,索赔人员应于规定时限内,编制出索赔文件,进行索赔。 1.7.3 索赔工作要细,依据要全,要讲求方法,注意策略。 1.8 本办法适用的合同范围 1.8.1 适用的合同范围 1 买卖合同; 2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 赠与合同; 4 借款合同; 5 租赁合同; 6 融资租赁合同; 7 承揽合同; 8 建设工程合同; 9 运输合同; 10 技术合同; 11 保管合同; 12 仓储合同; 13 委托合同; 14 行纪合同; 15 居间合同。 1.9 合同纠纷的处理 1.9.1 当合同出
39、现分歧时,要通过充分协商来解决。 1.9.2 当合同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可通过有关单位出面协商。 1.9.3 当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仲裁或诉讼的方式。采取仲裁或诉讼一定要认真分析,做到对企业有利。如采用仲裁方式一定要约定好仲裁机构。 1.9.4 集团公司内部的纠纷,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经营部出面协调、仲裁。 1.10 合同的考核 1.10.1 合同履行情况要作为归口管理的考核指标,考核成绩与批准人奖惩挂钩。各公司、各职能部门在每季末25日按“合同考核表”如实填写,送综合管理部门。 对各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合同履行考核,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40、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进行总结、评比。 1.10.2 对合同洽谈人员的考核,以抽查洽谈合同文本方法进行,每年抽查两次,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奖惩依据。对洽谈人的考核,由综合部门会同各单位的合同审查人、批准人进行。 1.11 合同管理奖罚 1.1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1 全年合同履约率达100%的单位洽谈人、审查人和批准人。 2 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成效显著的审查人或批准人。 3 发生纠纷,我方无任何过错而胜诉的洽谈人、审查人、批准人。 4 合同专管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5 获得市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合同管理有关人员。
41、 1.11.2 规范执行合同管理办法的奖励方法为: 1 一次性物资奖励。 2 在法人委托书和岗位台帐中注明,进入个人档案。 3 在集团公司内通报表扬。 1.11.3 对违反合同管理办法的,可随时进行处罚。因违反合同管理办法造成单位经济损失负有责任的人员,应视情节及损失轻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适当处罚。 1 对违反合同管理办法的处罚方法: 1)罚款; 2)在法人委托书和岗位台帐中注明; 3)收缴“法人委托书”; 4)在集团公司内通报批评。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适当处以罚款: 1)合同履约率未达85%的单位的洽谈人、审查人、批准人。 2)发生纠纷造成经济
42、损失三万元以上的合同洽谈人、审查人、批准人。 3)未认真审查致使合同无效的洽谈人、审查人、批准人。 4)未认真审查,未发现对方面临破产的洽谈人或审查人。 1.11.4 有关合同洽谈、审查、批准人员利用合同受贿、贪污尚不犯罪的,根据数额大小,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1.11.5 有关合同洽谈、审查、批准人员利用合同受贿、贪污构成犯罪的,由企业有关部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1.6 对执行本办法该奖未奖,该罚未罚的,任何人都可向集团公司反映,一经查实,集团公司将在与各单位签订的责任书中扣减合同履约率分数。 1.12 附 则 1
43、12.1 本办法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定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规定有抵触的,服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执行中遇有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 1.12.2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解释、修改。 2 造价管理办法 2.1 总 则 2.1.1 工程造价系指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目前在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体现为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投标报价。 2.1.2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是按照审定后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筑
44、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估价表、费用定额、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等有关文件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 2.1.3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拨付工程价款、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编制施工生产计划、进行经济核算、考核项目成本的基础。 2.1.4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应及时、准确地编制,在指导项目施工生产、控制材料消耗、加强项目成本管理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2.1.5 加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是搞好集团公司投标承揽任务、把好收入的关口,是及时回收资金、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 2.1.6 为提高集团公司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经营管理为龙头,以成本管
45、理为中心,以项目管理为基点,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的方针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2 分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2.1 集团公司预(结)算及造价管理,实行集团公司、授权单位(含五、十二、八、上海、华西安装、北京、厦门、深圳等工程公司/区域公司)两级管理体制。 2.2.2 各授权公司为预(结)算及造价的编制单位,其造价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经授权单位的造价部门负责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送出。 2.2.3 集团公司经营造价部门为集团公司造价工作的协调监管部门。 2.2.4 职责及权限: 1 集团公司分管造价的领导,全面负责公司造价(含投
46、标报价)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包括:各级造价部门人员的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强造价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造价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2 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 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整个集团公司的造价管理工作: 1)根据公司年、季度施工生产计划,检查授权单位造价工作的年度或季度工作计划; 2)对大型重点项目、有影响、结构复杂的工程造价(预结算,投标报价)进行抽查,对重点工程安排作出技术经济分析,以供投标之用; 3)定期收集汇总预(结)算报表,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工程造价管理情况; 4)根据投标工程的特点和企业
47、的实际情况,对各授权公司的投标报价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5) 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编制造价,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造价的编制速度和准确性; 6)监督检查各授权单位有关造价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的执行情况; 7)负责集团公司各公司间造价的调解、仲裁; 8)负责协调各授权单位在办理预(结)算时对外的协调工作(包括业主、政府等); 9)负责总结交流工程造价工作经验,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有关造价业务研讨会(包括新工艺、新技术的学习等)。 3 各授权单位造价部门: 1)各自办理造价人员资格注册、证章年检等工作; 2)各自分送造价人员的继续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 3)负责工程投标报
48、价及工程预(结)算的编审工作; 4)为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职能部门提供完整的基础(地下室)部分工程施工图预算。有条件的工程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图预算。对投标报价承接的工程,及时修改变动部分,完善其投标报价书,提供给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以便及时收回工程价款和考核成本; 5)及时向职能部门收集工程经济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后28日内提出结算书及结算报告,催促建设方在56日内办理工程结算; 6)建立、健全单位工程预(结)算台帐,定期汇总上报,搞好单位工程技术经济分析资料。 7)参加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对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技术经济问题,提出符合政策性文
49、件要求的合理化建议,以达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之目的。 8)搞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补充单价的编制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项目经理部: 1)参加工程预(结)算的初审,在初审认可的预(结)算初稿上应有项目经理、项目内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签字; 2)负责整理、提供工程设计修改、技术变更、隐蔽资料、费用签证等技术经济资料。交给造价人员的资料签字记录必须齐全、有效,保证结算能准确及时送业主; 3)提供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工程成本核算分析资料; 4)提供市场材料业主的认价单; 5)若项目经理部不能及时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影响工程结算按时送交建设方的,由项目经理部承担其造成的损失
50、 6)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作好现场观测,并将观测资料交给预算人员,以利补充单价。 2.3 造价人员的管理 2.3.1 各授权单位造价人员的配备,原则上按各单位的工作量自行确定。 2.3.2 工程造价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全面、关系到企业收入的一项 重要工作。必须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熟悉、获得造价人员注册证的人员担任,并且要保持相对稳定。 2.3.3 各授权单位造价人员的变动,宜征求各单位造价负责人意见,并将变动情况送集团公司备案。 2.3.4 造价人员的资格注册证由本人妥善保管,证章由各授权单位保管。 2.3.5 造价人员证章年检时,必须完成各单位下达的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