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城建税:小税种征收不得任性(老会计人的经验)【网友咨询】他们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进行申报纳税,平均季度销售额在6万元左右,月平均销售额基本在2万元左右,因此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城建税一直没有征收。但最近当地地税部门通知他们要申报缴纳城建税,问地税部门对免征增值税征收城建税是否正确?同时反映,当地所在区的许多类似的会计都接到了通知,但其它附近的区没有这样的通知要求。【答疑】一、城建税征收范围(一)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
2、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新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上述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因此,现行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依据。(二)特殊情况的梳理1、内外资企业实现统一根据(国发201035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海关代征情形海关对进
3、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先申报入库后退税的情形根据(财税200572号)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4、出口免抵税情形根据(财税200525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扣缴情形根据(国税函2004420号)规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综合上述分析,城建税的征收
4、是以实际缴纳(海关代征的除外)的“三税税额”(包括先缴纳入库后退库的“三税”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和出口免抵税额(实际是将实际应该缴纳的税额与出口退税税额的直接冲抵)为依据。二、小微企业免征税部分是否应该征收城建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是免征的,实际并不缴纳,
5、不符合城建税征收的情形,地税部门不得对免征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征收城建税。三、小微企业城建税是否全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只规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有消费税征收项目的,则应该根据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申报缴纳城建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无法追回全部联次或者无法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就无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缴纳的增值税,相应的城建税应该缴纳。总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超越范围征收或摊派任何税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越权行为,并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提醒:遇到索取财物等电话信息时,应该及时与当地官方部门取得联系,核实真实性,慎防骗子诈骗!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