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以下是关于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内容对您有帮 助,感谢您得阅读。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地址:;二、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室厅 厨 卫 阳台1、室,计 平方米;2、厅,计 平方米;3、厨房,计 平方米;4、卫生间,计 平方米;5、阳台,计 平方米;6、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 表和施工图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 细表);(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 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
2、表);(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 材料明细表)。五、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六、工程竣工日期: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其中包括装 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 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第三条:质量要求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 验收标准规定。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 潢专业委员会。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 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
3、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 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给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 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 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 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 万O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 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 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 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 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
4、 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给的材 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供给 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 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大写:)o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 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大写:)o二、剩余尾款(大写:)局部,作为 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 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
5、费 等)。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 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 乙方收取需开收据。)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 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工程工期一、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 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 同意。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
6、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 费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 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 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 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 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 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当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 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 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