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物品购买、领取、借用制度一、各班必须在每学期 开学第一周制定出 本班一学期 所需的 办公用品计戈U,经园长审批后,由后 勤副园长统一安置购买。二、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购买。三、保育员必须在每周一将本周的幼儿生活用品计 划交 保管 员,由保管员统计后交后勤副园长签字,统一登记收发。四、领取用品有多余时应及时退回,不 能在班上积压甚至挪做 私用。五、借用幼儿园财富(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 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期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 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