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筹划政策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知道,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必须
2、是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固定资产:一是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 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 是企业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 确实需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必须是以下原因之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根据国税发200981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以上所述两条原因之一的,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企业过去没有使用过与该项固定资产功能相同或类似
3、的固定资产,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的计算折旧最低年限的,企业可根据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国税发200981号的规定,对该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未达到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前,使用功能相同或类似的新固定资产替代旧固定资产的,企业可根据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和国税发200981号的规定,对新替代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
4、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筹划分析 (1)根据税法有关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企业只要折旧年限大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就不要进行纳税调整,反之则要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间的企业可以把折旧年限定在高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可以在以后少缴纳税。 (2)由于折旧具有抵税的作用,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所以采用加速折旧法比直线法能获得更大的时间价值。 3)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
5、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这样企业便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此来达到节税及其他理财目的。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以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得节税的好处。而对一般性企业,即: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某企业2008年6月取得一台新设备,原值100万元,预计净残值10万元,企业按规定办理了加速折旧备案
6、,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企业选用缩短年限法。按照规定,企业可选用最低折旧年限为1060%6(年),缩短年限前,企业年折旧额为(10010)109(万元),月折旧额为912=0.75(万元);缩短年限后,企业年折旧额为(10010)615(万元),月折旧额为15121.25(万元),月折旧额提高1.250.750.5(万元),可以少缴纳所得税0.5万元25%=1250元。税务风险提示 (1)加速折旧需考虑5年补亏期 在特殊情况下,企业采取加速折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企业发生亏损只能向以后结转弥补5个年度,因此,不排除由于加速折旧产生的亏损在以后得不到弥补。相反,如果不使用加速折旧,企
7、业的折旧额反而可以在税前扣除。某企业各年适用税率均为25%,2008年不采取加速折旧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万元,采取加速折旧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2008年以后连续5个年度共能弥补亏损8万元,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则企业共有10万元亏损得不到弥补。如果企业不采取加速折旧,即使在2009年2013年发生亏损,也能在2014年得到税前弥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由于使用加速折旧最终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1025%=2.5(万元)。假设某公司采用加速折旧,当年亏损总额10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此700万元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余下的300万元亏损须用
8、税后利润弥补;而该公司若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年亏损总额7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700万元,则700万元亏损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实际税负为零。同样的收益,因为折旧方法不同,采用加速折旧法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税负30025%75(万元)。(2)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案例 某公司2008年2012年每年不提折旧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
9、整事项,2008年、2009年为免税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旧额为400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折旧额分别为800万元、480万元、288万元、216万元、216万元。分析 (1)采用平均年限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200034003)25%1200(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200/5=240万元; (2)采取加速折旧法,5年的实际税负总额(20003288216216)25%1310(万元),平均每年负担1310/5=262万元。 可以看出,加速折旧比平均年限法折旧平均每年增加税负262-240=22万元,增加税负总额1310-1200=110万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