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国税局和地税局有什么不同?看看权威解释!(老会计人的经验)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曾经是众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美好期望,而现在,这份期望已变成现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这些曾让纳税人颇为头疼的事情随着《合作规范(1.0)》的落地将离纳税人渐行渐远。 根据近期税收热点和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税务总局网站开展了以“国地税合作规范相关问题”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国家税务
2、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做客税务总局网站,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访谈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国税局和地税局有什么不同? [网友14107]您好,我想问问我国为什么有国税局还有地税局?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省及省以下的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地税局”)两个系统。 [网友14125]这国税局和地税局有什么不同呢? [财产和
3、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一是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02年-2008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在2009年起,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
4、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但是暂不征收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烟叶税。 二是领导管理体制也不同。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
5、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网友14219]直辖市有地方税务局吗?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我国现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均设有地税局。比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实行合署办公。 当前形势下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有啥重要意义? [网友14204]在当前形势下,制定出台《合作规范》,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制定出台《合作规范》,推动国地税加强合作,是税务机关转
6、变职能、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推进国地税加强合作,统一服务规范,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衔接,拓展服务领域,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第二,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效能。推进国地税加强合作,促进管理协同、征管互助、信息共享,是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不断创新征管运行机制的需要,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形成征管合力,降低征纳成本,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第三,有利于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国地税加强合作,规范执法标
7、准,加强执法协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网友1412814164]各省市国地税合作什么时候正式开始?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自1994年分设以来,为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国地税双方一直在各自法定职责和范围基础上,在联合税务登记、委托代征税款等方面有所合作。双方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切实提升了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6月,为推动国地税合作规范化、制度化,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合作规范》),自7月1日开始实行。从我们了解的
8、情况看,目前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简称国地税局,下同)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措施,落实《合作规范》,在推进“服务一体、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等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 《合作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网友14204]那《合作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合作规范》包括5部分32个合作事项。第一部分是纳税服务合作,明确了联合办税服务等12个合作事项;第二部分是征收管理合作,明确了委托代征税款等11个合作事项;第三部分是税务稽查合作,明确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4个合作事项;第四部分是信息共享合作,明确了共享内部涉税信息等2个合作事项
9、除了以上4部分29项具体合作事项外,还有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联合开展税收分析、联合开展税收调查等3个合作事项,确有合作的必要,但又不能归到上述4部分中去,《合作规范》单列形成了第五部分,即其他事项合作。 [网友52919]《合作规范》在内容上呈现出哪些特点?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合作规范》在内容上呈现出如下两个特点: 一是,实现了与现有规范的有机衔接。《合作规范》明确的合作事项,在双方或任一方启动后,随后的工作程序均要按照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执行。 二是,为各地合作创新预留了空间。全面推进国地税合作,既要强调规范运作,又要坚持务实创新,因此,在具
10、体合作事项中增加了鼓励创新的相关内容。各地可以在这32项合作事项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完善升级《合作规范》提供鲜活丰富的经验素材。 [网友126161]《合作规范》中有哪些关于纳税服务的内容?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关于纳税服务合作有12个合作事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税务登记类,有3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协同办理注销登记等;二是办税服务和咨询类,有7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办税服务、联合税法宣传、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共建咨询热线、联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联合共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联合纳税信用评价等;三是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类
11、有2个合作事项,包括联合为大企业和“走出去”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旨在通过国地税服务联合,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等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网友123125]《合作规范》中有哪些关于联合税务稽查的内容?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关于税务稽查合作有4个合作事项,分别为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联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和轮查、联合开展共同管辖案件检查和协同开展案件协查等。旨在通过执法协同,解决执法多头查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推动实现公平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 《合作规范》如何解决纳税人关注的问题? [网友14299]《合作规范》如何解决税收宣传过程
12、中存在政策“多口径”和答复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为解决这个问题,《合作规范》要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税收宣传,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共建咨询热线,明确宣传培训重点,统一宣传培训口径,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互联网、媒体等渠道,联合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税收宣传和培训,切实提升宣传效果,统一政策口径,有效解决了政策答复“多口径”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网友123561]《合作规范》如何解决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国税局、地税局核定征收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为解决这一问题,《合作规范》要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开展核定征
13、收企业所得税工作,对分属国税局和地税局管辖,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按照统一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水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以统一标准,公平税负,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网友15781]《合作规范》如何解决税务机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多头查”和重复入户等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为解决这一问题,《合作规范》要求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联合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和轮查,联合开展共同管辖纳税人的案件检查,协同开展案件协查。通过联合进户执法,定期交流情况,共享检查信息和检查结果,以整合稽查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统一执法标准,避免重
14、复检查。 [网友14342]《合作规范》如何解决国税局、地税局在税收管理中存在双方涉税信息没有共享的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为解决这一问题,《合作规范》要求国税局、地税局之间要共享内部涉税信息,明确信息共享范围、流程和信息清洗、审核、应用与反馈等环节的责任分工,以融通数据资源,激活信息聚合效应,提高征管和服务效率,节约征纳成本。同时,要求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减少重复投入,提高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效率。 [网友1436514372]《合作规范》如何解决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处罚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为解决这一
15、问题,《合作规范》要求国税局、地税局要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同时,对属于双方共同管理的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以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123511]《合作规范》如何解决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存在重复调查的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为解决这一问题,《合作规范》要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共享调查信息和结果,做到纳税人一次填报,税务机关一次采集,以避免重复调查、重复填报,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 推进国
16、地税合作对纳税人产生什么影响? [网友414]推进国地税合作会对纳税人产生什么影响? [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合作规范》的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将促进国税局、地税局在多领域、多层级加强合作,从而实现服务一体、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使税务机关管理更规范、执法更公平,将对纳税人办税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比如,通过推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之间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并统一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衔接,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可以实现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捷。再如,推动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检查或稽查,联合进户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共享检查信息和检查结果,避免重复检查,可以有效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