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税费筹划相关的几个概念及其区别
企业税费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事先做出安排,在达到税费负担最低或税费利益最大目的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企业投资回报最大化的经济活动。税费筹划是企业的一项正当权利,与偷税行为在本质上存在不同。所谓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税费筹划与偷税的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纳税,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税费筹划通过合法的手段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偷税是通过违法
2、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偷税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而税费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并未发生的情况下,在税法许可的前提下事先对影响税费的因素做出安排,减轻税负的正当行为。税费筹划发生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而偷税发生在纳税义务发生过程中或纳税义务发生之后。偷税的基本特征是违法性和欺诈性。企业发生偷税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数
3、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的,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人们常常将偷税和漏税连在一起,统称为“偷漏税”,但偷税与漏税存在着区别。所谓漏税,是指纳税人非故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偷税是纳税人的一种故意违法行为,漏税是纳税人的一种非故意行为。
与偷税相联系的还有逃税。所谓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形式上的伪装等手段将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变为非应
4、税行为,将已发生的纳税义务掩盖起来,表现为未发生纳税义务的表象,以达到减少纳税目的的行为。逃税与偷税都是故意的违法行为,我国相关的法律将逃税划入偷税的范畴进行处罚。
偷税和骗税也存在区别。所谓骗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弄虚作假或欺骗等手段,将没有发生的应退税行为虚构成应退税行为或将小额退税伪造成大额退税,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骗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
5、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与偷税相联系的还有“抗税”。所谓“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抗税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
6、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税费筹划与避税既相联系又有区别。避税“是指纳税人或利用税法本身的漏洞、缺陷和不足之处,或利用各国税法间的差异,通过对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规避纳税,减轻税负目的的活动。”首先,避税一词一般含有贬意,带有投机取巧,钻税法空子,规避国家税收的含意。其次,避税的手段是合法的,目的是减轻税负。例如,外
7、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外商投资企业便利用这一规定,尽量推迟开始获利的年度,到税收优惠期行将到期时,再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够10年之后,再将其撤销。如此反复进行,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避税的起因来自于企业减轻税负的愿望和追求,使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少缴税的目的。避税的目的就是减轻税负或少缴税,主要包括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对多个可以选择的方案进行选择,以税负最小化为原则处理投资、筹资和经营活动的“节税”行为;或利用税法体系上的缺陷或税法上存在的漏洞刻意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或违背税法的精神,歪曲税法规定“打擦边球”的行为等三大类情形。税费筹划与避税的
8、目的相同,但税费筹划并不局限于规避纳税,还包括通过“节税”活动,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组合。两者使用的手段都是合法的,对于企业的避税行为,国家主要靠完善税法来达到反避税的目的,而税费筹划更多的是顺应税法的精神。税费筹划活动有利于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目的。有时候,国家为了实现发展经济的目的,也利用人们避税的愿望吸引投资,如通过设立“避税港”吸引国外投资等等。应该看到,避税与税费筹划相比,概念要大得多。跨国集团利用国家间税法的差别进行避税,而税费筹划一般是指在一国之内的合法“节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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