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纳税人: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营改增”后,部分试点纳税人对“零税率”和“免税”优惠区分不清,认为免税和零税率都不需缴税,为何要加以区分?本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讲解两者差异。适用范围零税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2.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以下简称港澳台运输服务)。3.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
2、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4.自2013年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免税除上述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两种不具备条件的应税服务适用免税政策以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以下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1.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3.存储地点
3、在境外的仓储服务;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6.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7.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以及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两者差异计税
4、零税率零税率是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免税增值税中的免税只是免去某一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款,其他各环节税款则不能免除,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核算零税率实行零税率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涉及进项税额的退还。同时,销售零税率的货物,其销售额计入全部销售额,销项税额为0.因此,零税率货物进项税额需要进行核算,销项税额不需要进行核算。免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核算中进项税额直接计入货物的成本。销售免税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其收入计入销售收入,不计算销项税额。因此,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都不需进行核算。管理零税率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
5、就可以适用零税率,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免税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要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操作提示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外贸企业参照一般贸易的申报方式,在申报期内收齐单证,办理免抵退税。纳税人无论是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均需要符合规定条件、适用范围、操作规程和备齐有关资料。2.正确选择适用政策。在税收优惠中,“营改增”纳税人应该尽量采用零税率而非免税;在税收优惠实行环节的选择中,应尽可能地选择最终环节。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四条明确,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因为零税率对纳税人有利,但如果进项税额很小,纳税人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并选择免税。3.可以放弃免税优惠或适用零税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