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54.50KB ,
资源ID:2125647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12564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建筑企业挂靠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的无风险管理制度(老会计人的经验).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建筑企业挂靠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的无风险管理制度(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建筑企业挂靠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的无风险管理制度(老会计人的经验)(一)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错误流程笔者实践调研发现,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有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建筑公司与挂靠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第二步:建筑公司将劳务费用通过对公账户转入劳务公司账户,劳务公司扣除税点费用后,将剩下的劳务款从公司账户提出给建筑公司的老板本人银行卡;第三步:劳务公司向建筑公司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步:建筑公司对项目部的民工在银行开立工资卡,建筑公司老板每月通过自己的本人银行卡将民工工资汇入民工工资卡

2、;第五步:劳务公司没有对项目进行劳务管理,虚列民工工资单做成本。(二)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法律风险1、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条件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必须满足“四流或三流”合一的条件。即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和物流(劳务流)。这四流中的合同流和物流(劳务流)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假合同流或假物流。也就是说,一项销售行为或劳务行为同时满足,销售方(劳务提供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款项的收款方是同一民事主体,或者说是,满足“劳务流(物流)、资金流和票流”等“三流一致”或满足“合同流、劳务流(物流)、资金流和票流”等“四流一致”(因为物

3、流或劳务流中隐含了合同流)的采购行为(劳务行为)的条件,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在增值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2、建筑公司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的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的规定,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是虚开发票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

4、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的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基于以上税收政策的规定,挂靠的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流)、收到了建筑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劳务款(资金流)、挂

5、靠的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流)和挂靠的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结算劳务款(劳务流),虽然符合“四流合一”,但是劳务公司没有参与民工管理,与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列的民工工资表中的民工不是项目部实际进行施工的民工本人,而是虚列的民工人数和民工名单。(三)建筑企业挂靠劳务公司开劳务发票的风险管控制度1、合同管理制度(1)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风险防控要点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必须制定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建筑企业与挂靠的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下两点风险防控条款:一是“民工工资发放办法”条款。该条款明确约定:建筑企业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二是“发票

6、开具条款”。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约定: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项目)或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项目)时,必须在劳务发票“备注栏”中标明两点:第一,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元。第二,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的名称。例如,某建筑公司与挂靠的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分包合同1000万元,工程所在地和项目名称为:江西省宁都县翠微路桥项目。该建筑公司给该劳务公司6个点的税费和管理费用,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1000万元(含增值税),则劳务合同的签订要点如下:一是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条款

7、中明确“注明建筑企业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二是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中约定: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劳务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中写明两点:建筑公司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940万元;江西省宁都县翠微路桥项目。(2)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风险防控要点。首先,劳务公司必须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范本,建筑企业督促劳务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内的);为了解决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必须在劳动合同约定以下两个风险防控条款:一是“工资”条款,该条款必须约定:计件工资或计时工资元(含当地政府规定的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切记: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

8、社会保险费用。二是“社会保险事宜条款”,该条款必须约定以下三款事项:(指民工)自愿放弃在劳务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劳务公司将支付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与工资一起按月发放到工资卡或用现金形式发放给(指民工)本人,(指民工)本人回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劳务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履行承担民工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每月将社会保险费用和工资按时足额打入(指民工)本人的工资卡或用现金形式发放。如果(指民工)本人回其户口所在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则将有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交回劳务公司保管备查,如果没有回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则今后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项与本劳务公司无关

9、,一切责任由其本人负责。其次,挂靠的劳务公司与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以师三份,其中一份是农民工本人持有,二份是劳务公司持有,劳务公司二份合同中的一份必须交给建筑公司存档备查。最后,劳务公司必须将其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制作“劳动合同签订名单名册”,“劳动合同签订名单名册”后附上民工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建筑企业和劳务公司各持一份。2、民工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和劳务公司必须加强民工管理,具体的管理制定如下:(1)劳资专管员做实民工工时考勤记录工作。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的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必须每月依照“劳动合同签订名单名册”上的民工姓名对劳资专管员递交给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的“民工工时考勤

10、记录表”上的民工姓名进行核对,确保“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上名单的真实性。然后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审核后的“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上的“核对人”栏上签字后,将一份“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递交给建筑企业财务部作为代发民工工资的依据;另一份递交给劳务公司财务部做账的依据。(2)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每月核对“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上名单的真实性。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的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必须每月依照“劳动合同签订名单名册”上的民工姓名对劳资专管员递交给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的“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上的民工姓名进行核对,确保“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上名单的真实性。然后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审

11、核后的“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上的“核对人”栏上签字后,将一份“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递交给建筑企业财务部作为代发民工工资的依据;另一份递交给劳务公司财务部做账的依据。(3)建筑企业财务部必须给每一位民工在当地银行开办银行工资卡并将工资卡发放到民工手中。(4)劳资专管员必须收集每一位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民工本人务必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确认。(5)编制每月民工工资表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的班组长或劳资专管员根据“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编制每月“民工工资表”,要求民工本人在工资清单上签字并按手印,一式两份,一份给施工企业留底备查,一份给劳务公司做成本核算依据。(6)财务部每月核对“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

12、”上名单的真实性。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的财务部必须每月依照审核签字无误后的“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将“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上的民工姓名、工作时间或工程量与“民工工资表”进行核对,确保“民工工资表”上的民工姓名、工作时间或工程量的真实性。然后财务部负责人在审核后的“民工工资表”的“核对人”栏上签字后,交给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财务部留一份作为代发民工工资的依据;另一份递交给劳务公司财务部做账的依据。(7)建筑企业出纳凭审核的“三张表”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财务部出纳凭每个月审核后的“民工工时考勤记录表”、“民工工资表”、“劳动合同签订名单名册”,依法将工资打入民工本人工资卡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13、8)如果施工企业委托班组负责人发放农民工资,则必须采用以下管理措施:首先,施工企业必须与代理发放农民工资的班组负责人签订代发协议。其次,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度。最后,必须实行班组负责人代发农民工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制度。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