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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doc

1、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具体计算方法为: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对实行从价定率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取

2、得的全部收入,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价外费用”指纳税人在价款之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例某日化厂生产的化妆品对外零售价格为117元

3、(含增值税),那么计征消费税的依据经过换算为100元117(1+17%),则:消费税税额为10030% = 30元,增值税税额为10017% = 17元。 (二)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对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公式中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纳税消费品的数量,由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其含义也有所不同,具体含义是: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在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中,对黄酒和啤酒是以吨为计税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对成品油是以升为计税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纳税人所采用的计算单位可能会与规定的计税单位不一致,这就需要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将其先换算成规定的计税单位。税法规定的换算标准如下: (1)啤酒1吨988升 (2)黄酒1吨962升 (3)汽油1吨1388升 (4)柴油1吨1176升 (5)石脑油 1吨=1385升;(6)溶剂油 1吨=1282升; (7)润滑油 1吨=1126升;(8)燃料油 1吨=1015升; (9)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5、 (三)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即复合计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自2006年4月1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

6、8218;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财税200633号) 例:某酒厂2004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麩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万元,货款已收到。计算应纳消费税。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0.5=1000元=0.1(万元)注:1吨=1000公斤=2000斤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820%=0.76(万元) 此外,税法规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应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以外汇结算销售款时,应当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在将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时,其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销货款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上述的哪一种折合率,并且在确定后的一年不得进行变更。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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