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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实务指南(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营改增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实务指南(老会计人的经验) 就业激发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关乎民生。为此,在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将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平移至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减免政策中。 符合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重点群体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

2、员; 3.毕业所在公历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从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提示:2015年1月27日起,《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原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同日,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此前已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5年1月27日开始,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持有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颁发的,并经就业和创业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

3、实后,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的《就业创业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的减免税计算 政策规定 1.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2016年5月1起营改增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统称“流转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扣减应缴税费时,应注意不同税费的顺序,不能颠倒。 2.纳税人的实

4、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按“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3.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税费金额为限,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案例解析: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小龙于2016年4月成立小龙餐馆从事个体经营,其享受免税的期限为2016年4月~2018年12月。其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已规定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免税限额上浮20%为9600元,该餐馆2016年度(4月~12月,共9个月)可享受的税收扣减限额为

5、9600÷12×9=7200(元)。 假设1:小龙餐馆2016年4月~12月,应缴营业税(营改增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因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均未超过30万元而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及个人所得税合计6800元,其2016年免税限额以应缴的6800元为限,当年应缴税费全免。但当年扣减不足的可免税余额400元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假设2:小龙餐馆2016年应缴:4月份营业税2000元、5月~12月营改增增值税6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60元及个人所得税5440元,合计14000元。 其2016年可以享受的该项税收扣减限额为7200元,可扣减的减免税费金额依次为:营业税2000

6、元、营改增增值税5200元。当年还应缴纳营改增增值税8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60元、个人所得税5440元。 如果小龙已分期将当期应缴的各税费缴纳,则可根据计算的可扣减的减免税费金额申请办理退还手续,同时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企业、单位吸纳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减免税计算 政策规定 1.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从事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服务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

7、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者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2016年5月1起营改增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统称“流转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在扣减应缴税费时,应注意不同税费的顺序,不能颠倒。 2.纳税人自吸纳失业人员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每名失

8、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纳税人按本单位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每名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在减免税总额内的每个纳税期依次扣减流转税及附加。 3.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4.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加为限;纳税年度终了,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案例解析 某省确定招录重点群体就业定额扣减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某生活服务型企业2015年12月招收

9、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20人,2016年6月新增10人,核定该企业2016年该项税收扣减总额为:(20×12+10×6)÷12×5200=130000元。 假设1:该企业2016年应缴纳:1月~4月营业税30000元、5月~12月营改增增值税96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820元、教育费附加3780元、地方教育附加2520元,合计应缴税费141120元。该公司2016年可享受的减免税金额为核定的税收扣减总额1300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30000元、营改增增值税96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元,还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820元、教育费附加3780元、地方教育附加2520元,2016年应缴税

10、费合计11120元。 假设2:该企业2016年应缴纳:1月~4月营业税22000元、5月~12月营改增增值税78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元、教育费附加3000元、地方教育附加2000元,汇算清缴时应缴企业所得税9700元。该公司2016年可享受的减免税额先以应缴的流转税及附加112000元(营业税22000元、营改增增值税78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元、教育费附加3000元、地方教育附加2000元)为限,全部予以扣减;已扣减的流转税及附加112000元与核定的可扣减税收总额130000元尚有差额18000元,汇算清缴时再将其应缴的企业所得税9700元全额扣减;在依次扣减201

11、6年全部应缴的流转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合计121700元后,仍有差额8300元没有扣减,则不得结转下年再扣减。 2016年4月30日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执行;自2016年5月1日起,尚在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的原享受该项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以及符合条件的营改增纳税人,均按照财税〔2016〕36号通知之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享受营改增有关增值税优惠。 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

12、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税收优惠相关备案规定题 (一)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备案 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每年可扣减的减免税限额为8000元,最高可上浮20%;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扣减的减免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具体确定该两项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3605)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501360

13、6)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5013608) 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持《就业创业证》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招录重点群体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3607) 招录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年度终了前招用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人员变化次月按照规定重

14、新备案。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性质代码:04013607)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就业(减免性质代码:04013608) 汇缴时方能享受。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将以下留存备查资料在享受优惠事项后妥善保管10年: 1.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2.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在企业预定工作时间表》; 3.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招用失业人员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5、 5.为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7.每年度享受货物与劳务税抵免情况说明及其相关申报表;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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