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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和营业税对劳务判断的依据是否一致【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所得税和营业税对劳务判断的依据是否一致【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题】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所得来源的规定中,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这里的劳务发生地是否和新营业税实施细则中关于中国境内劳务的规定一致?在营业税中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例如:一个外国企业(在境外)为国内某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取得的收入(境内企业支付)。根据新营业税法的规定,接受劳务或提供劳务单位在境内的,就是境内劳务,该外国企业所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那么该外国企业因为该项所得是不是要由国内企

2、业代扣代交企业所得税呢?【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

3、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不同课

4、税对象,在不同环节按不同计税依据征收的两个不同的税种,因此二者对劳务的判断依据不同。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对判断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劳务所得,是按照劳务发生地在境内、外来确定。而营业税法规判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按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在境内来确定。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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