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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税: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湖北地税: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老会计人的经验)业务概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后,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

3、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的,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税务机关承诺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出口商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查验资料查验出口商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2.核对资料(1)审查出口商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2)核对出口商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商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出口商;(3)审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4)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

5、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商补正或重新填报。(5)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回执交出口商。3.转下一环节核对无误后,将出口商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审核以下内容:1.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实施审核:(1)税务登记信息(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3)退税帐户帐号信息(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2.通过以上审核,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1份给出口商,在系统中录入核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信息。将有关资料归档。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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