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 查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送审单位: 审查机构:
2、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 监制 建设单位: 审查机构: 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 工程(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包括: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3、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法规和规章。 1.4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涉及项目的情况: 2.1 工程名称: 2.2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2.3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2.4 项目概况: 2.4.1 建筑工程项目规模: 建筑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4、 2.5 设计合同金额: 万元;勘察合同金额: 万元。 2.6 初设(方案)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 第三条 审查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3.1 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有关项目审批文件进行设计; 3.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3 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3.4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5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3.6 建筑面积计算结果
5、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7 是否符合深圳市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3.8 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审查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审查,一般情况应在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送审材料后的 (初步设计审查)、 (施工图审查)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整改回复的时间),向建设单位提交由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一式两份)。 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还应在五套施工图上加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其中三套归还建设单位。 第五条 本合同
6、审查收费为 (大写) (¥ 元)人民币。付款方式由双方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 5.1 种。 5.1 建设单位应在审查机构完成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并提供完整的审查报告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审查机构一次性付清所有审查费用。 5.2 建设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审查机构支付合同审查总费用的 15 %作为预付款,审查机构完成所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并在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后 20 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应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剩余全部审查费用。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
7、提交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不同意见时,应首先与审查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向市规划局提出复查申请,由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复查并做出复查结构论,复查费用由与专家复查结论持不同意见的一方承担。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复查结论仍有分歧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建设单位责任: 7.1.1 建设单位应对向审查机构提交的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对于因建设单位提交错误的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造成的损失,审查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7.1.2 建设单位变更委托项目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审查机构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
8、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外,建设单位应按照审查机构所耗工作量向审查机构增付审查费用。 7.2 审查机构责任: 7.2.1 审查机构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应承担的设计质量责任。 7.2.2 审查机构应保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等,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有权向审查机构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履行期间,建设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审查机构尚未开始审查工作的,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退还已支付的审查费;已经开始审查工作
9、的,根据实际已经审查工作量占全部审查工作量的百分比收取审查费用。 8.2 建设单位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审查费用,对于建设单位未按时交纳审查费用的审查项目,审查单位有权停止审查工作,待建设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后再行审查,审查时间顺延。 8.3 由于审查机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审查报告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用的 1 %。 8.4 合同生效后,审查机构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审查费用的 10 %作为赔偿,且返还建设单位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 9.
10、2 种。 9.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 9.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建设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一式 份,建设单位执 份,审查机构留 份。 10.2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 本合同生效后,审查机构按规定向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备案。双方履行完全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
11、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审图内容及更为详细的深度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初步设计、施工 图审查及专项设计审查合作总协议》为执行标准。 建设单位名称: 审查机构名称: (盖章)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12、 (签字)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市勘察设计协会备案: 经办人: (盖章) (签字)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精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