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时需要防范的涉税风险处理方法盘点听税务局的同志讲,企业年终已提未实际发放的工资不可以列入税前扣除,但我公司每年都要到春节前才将上一年度计提的工资奖金发放给职工,如果不可以列入税前扣除,那我公司是否要补缴大量所得税?另外,我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各种货币补贴是否应该列入工资范畴?今后聘请劳务工是否无需再去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时究竟要防范哪些涉税风险? 众所周知,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是历年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和难点,很多企业往往总是有意或无意在这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从而使得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成为企业的主要涉税风险点之一。针对以往很多企业对工资、薪金理解及税前
2、扣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两大公告中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新规定,本人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要点及涉税风险进行了梳理,现从七个方面分析如下。一、注意税法与财务会计的概念、范围和口径的不同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劳动报酬目前使用的是”工资、薪金”这一概念,与财务会计使用的”工资总额”和”职工薪酬”不仅概念不同,而且在具体范围和口径上也有很大区别。但是,由于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对”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还未有非常明确、有效及可操作性的规定,因此,企业在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问题上,除了依据目前税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依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所掌握及控制
3、的范围、口径和尺度执行,千万不能想当然,不能自行其是。 二、从严、从紧理解并执行判断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工资、薪金支出提出了合理性的要求,同时给出了五条确认合理性的原则,凡不符合相关合理性要求和判断原则的工资、薪金,则应从工资、薪金总额中调减,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列入税前扣除,同时也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如:企业未制订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对发放的工资、薪金未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或发放工资、薪金明显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但是,这五条原则很大程度上还存在因人为理
4、解、掌握不同而造成实际执行上的偏差,因此,从防范涉税风险的角度来看,企业不仅应从严、从紧理解并使用好这五条判断工资、薪金合理性的原则,而且为防止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违反税法对工资、薪金规定的合理性原则,企业还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对照、测算和分析工作,据以判断工资、薪金的合理性。一是对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一”收入明细表”,或”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的各收入行次,测算、分析企业收入规模与工资负担水平是否相匹配。二是对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或”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5、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中销售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相关行次,测算、分析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所占成本费用的比重是否正常、合理。三是依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全年平均人数)”,对照国税函20093号文的相关规定,测算、分析企业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标准是否畸高。但必须注意的是,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合理性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还要依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年终汇算清缴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同时还要结合以往年终汇算清缴时主管税务机关实际掌握并认可的范围、口径和原则进行分析、判断并最终确定。三、汇算清缴结束前将上一年度计提的工资、薪金实际发放完毕由于我国税法对列
6、入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特别强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和”实际发放”的要求,所以,根据税法规定,税前可以列支的工资、薪金必须是企业实际已经发放给职工的,对企业已经计提但实际尚未发放的工资、薪金,则不可以税前扣除,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但是,在日常实务中,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对工资、薪金并不是当月计提当月发放,特别是每年年末,都有对当年度(会计年度)计提的工资和奖金在次年度春节前发放的传统风俗,如果一味强调必须在会计年度实际发放,即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企业有很大难度,更何况绝大多数企业每月计提的工资、薪金本身就是先在计提的月份列入成本、费用,但不是在计提的当月发放,而是至次月初发放
7、,这说明税务机关实际上已认可了对工资、薪金滞后发放的事实,更何况春节前给员工结算和发放上一年度全年的工资、奖金是中国的民俗民风,是一年一度的特殊情况,就是比平时再滞后一段时间发放,只要不影响,实际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就应该无妨。所以,只要企业确实每年保持了这种春节前发放上一年度工资、薪金的传统惯例,即会计处理上坚持了一贯性原则,也只要企业在次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将上一年度计提的工资、薪金实际发放完毕,汇算清缴时就应该允许企业将发放的工资、薪金全部列入上一年度的税前扣除,事实上很多地区的税务机关也已认可并执行了此操作方法。四、依据工资、薪金一定比例内计算扣除的”三费”必须是实际发放五、注意区别对待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种货币补贴六、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补贴列入税前扣除应有返聘协议七、企业今后无需再去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