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发人员工资应在增值税销售额扣减!大家都知道,研发人员工资对于搞研发的企业来说,一直是一项非常大的支出,而这项支出,由于属于人员工资性质,没有对应的进项抵扣,同时企业对这项支出,肯定要通过对产品摊入研发成本的方式来进行成本处理。比如研发人员成本100万,企业产品销售时,价格中含的这100万因为没有相应的进项,肯定要交增值税。可是,大家都知道,国务院一直鼓励企业研发,而研发也是一个国家科技兴起的根本,那么有没有一种方法,来鼓励研发,让研发对应的人工成本有进项呢?我们看看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上专门规定,房地产销售的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这里的房地产,就是因为土地没有
2、相应进项,所以专门给了政策,让房地产销售额扣减了土地价款。那么既然房地产行业可以扣减,为什么研发工资不能扣减呢?比如研发企业,完全可以参考房地产,销售额中扣减研发人员工资,通过这种形式,鼓励企业研发,为企业研发减轻负担,不是更好嘛?试想一下,既然连国家最不鼓励的房地产,都能有这么好的扣减政策,为什么关系到国家科技未来的研发不能同等对待呢?至少,比起圈地盖房子、卖房子,研发创新,科技的贡献总比这要大的多吧?总不能一边满口说鼓励研发,一边实际结果政策支持上,研发和科技创新还不如盖房子给的政策好吧?当然,这里肯定有人会说,要是允许研发工资在增值税销售额里扣减,那一堆企业造假研发怎么办?对此,大世认为
3、,这完全是杞人忧天了。首先,对于这些研发人员,肯定是要有一个明确规定的,不能扫地和端茶的都是研发人员,比如要有一些专业资格证,要有一定学历要求。其次,作为企业,你总不能为了研发能扣减增值税销售额,而白养这些研发人员吧?比如你付给研发人员116万,在企业层面,你最多也就能少交16万的增值税,可你支出了116万啊。为了少交16万,而支出116万,那肯定不可能了。再次,可能有人会说,企业可能会压根不付116万,但账面上造假按116万算。这种情况存不存在?肯定存在,但不是因为研发而存在,而是早就存在了,虚列工资进成本,这是多少年都有的事了,和给不给研发政策压根没关系。你不给研发政策,企业就不虚列工资了
4、?一样虚。既然不管你给不给政策,都一样有虚列,而给政策能促进科技创新,为什么不给政策?就好比是,你卖菜刀,人家就可能拿菜刀杀人,结果就不准卖菜刀了?那正常的切菜怎么办?以后都靠手撕?总结:国家一直提倡要科技兴国,而研发是科技兴国的根本,现在我们国家也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候,研发和科技创新,更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对于愿意研发,想科技创新的企业,不要求给多少特殊待遇,至少要和盖房子的待遇一样吧?总不能让人老外指着咱大中国鼻子笑话,说咱中国就只会圈地盖房子,不会造芯片高科技吧?因此,大世认为,给予研发与盖房子同等待遇,允许研发人员工资在增值税销售额中扣减,完全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至少比盖房子要有利)。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