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道路硬化工程承包合同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现住 。乙方: 公司(法人代表: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已承包的普安村两条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转包给乙方施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硬化道路的位置:古蔺县丹桂镇普安村一组 至 公路,古蔺县丹桂镇普安村七组 至 公路; 2、硬化道路的规格要求:两条路共长4公里,面宽米,厚18厘米(
2、工程结束后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3、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甲方以每公里24万元(大写贰拾肆万元)的单价转包给乙方施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在乙方硬化完成第一公里开始硬化第二公里时,支付给乙方第一公里的工程款,以此类推,剩余一公里工程款待有关部门验收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混凝土质量要求:乙方硬化路面时必须使用C30标准的混凝土; 5、工程期限: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工交付使用; 6、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前应做好相关安全生产标识的设置,施工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甲方在工程施工中给乙方提出的正确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
3、8、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与施工本身无关的当地群众的纠纷(如道路规划、土地占用、补偿等因素)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完善,未协调处理完善造成施工中断,影响工程进度,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9、工程所涉及到的纸制文件、电子文档等相关软件资料由甲方负责制作并上报;10、此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1、 违约责任1)、合同经签字生效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约定的,即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伍拾万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除要求甲方支付足额违约金外有权停止施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12、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13、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14、 其它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