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总体实施战略目标,规范信息化采购中的询价、议价及招投标等活动,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暂定适用公司总部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议标、招标及信息化项目配套设备的采购等工作。第三条 招投标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合理选择承包商。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工作职责第四条 办公室是信息化招标及相关设备、产品采购的主责部门,主要责任如下:进行信息化项目
2、的前期调研及招标文件、组织对厂家的考察、发标回标、投标文件答疑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制定厂家进场计划等。第五条 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是信息化招标的配合部门,主要责任如下:参加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合同谈判、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等。第三章 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信息化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商应遵循以下三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各种方式对应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第六条 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含)万以上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三家。第七条 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20(不含)万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取邀
3、请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两家;当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但是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的厂商不足三家时,报审领导同意后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第八条 单笔采购估算价在10(不含)万以内的项目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引入伙伴供应商机制。第四章 招标程序第九条 公开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对于公开招标,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 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2. 公司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3. 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签,报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
4、批后正式发布。4. 在公司网站及其它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须发布5个自然日)。5. 发售招标文件。6. 组织答疑会。7. 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8. 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共同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件是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行打分。9. 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定标。第十条 邀请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1. 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请示中须明确邀请应标厂家名称)2. 编制招标文件。3. 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
5、、财务处、审计处会审,再呈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4. 发售招标文件。5. 组织答疑会。6. 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7. 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共同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件是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行打分。8. 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定标。第十一条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一般工作程序1. 经由公司内部推荐三家以上的候选承包商。2. 由公司分管信息化的主管领导组织资格审查。3. 由业务部门和办公室组织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评审、价格谈判等工作。4.
6、通过公司内部评审会,确定最终的承包商第五章 招标管理第十二条 编制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办公室在招标之前,要根据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一) 招标条件落实状况(二) 合同规划或合同样本(三) 招标方式(四) 资质要求(五) 总体招标工作计划(六) 工作目标(七) 其他有必要在招标方案中明确的内容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申报、备案和审批(一)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由办公室按照公司信息化项目立项报备第十四条 招标禁止公司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与投标单位有不正当的接触,不得收受任何贿赂,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漏任何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如违反法律、法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014年3月25日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