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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楼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

1、金安桥水电站业主营地档案楼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xxxxxx xxxx 档案楼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XXXXX 招 标 人:xxxxxx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四xxxxxxxxxxxxxxx年一月二十三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1.1 招标、投标、评标活动遵守的法律法规 3 1.2 工程概况 3 1.3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 3 1.4 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4 1.5 合格的投标人 4 1.6 工期要求 4 1.7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 5 1.8 踏勘现场 5 1.9 招标文件 5 1.10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1.11 投标文件的提交 10 1.1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2 1.13 投标报价 12 1.14 开标 14 1.15 评标 14 1.17 合同的授予 17 第二章 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19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32 第四章 投标函部分格式(封面) 45 第五章 商务部分格式 51 第六章 技术部分格式 64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7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工程说明与要求

3、1 1.2.1 工程名称 xxxxxxxxxx档案楼建设工程 2 1.2.1 招标人 xxxxxx有限公司 3 1.2.1 工程地点 xxxxxxxxxx 4 1.2.3 工程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1.2.3条 5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1.3.1条 6 1.3.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7 1.4 资金来源 自筹 8 1.5.1 招标方式 邀请 9 1.5.2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1.5.2条 10 1.5.7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 序号 条款号 内

4、容 工程说明与要求 11 1.5.8 图纸资料押金 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12 1.6 计划工期 210天(日历天) 13 1.7 质量验收要求 一次验收合格 14 1.8 踏勘现场 时间:xxxx年x月xx日 地点:xxxxxxxxxx 15 1.10.6 投标有效期 从开标之日起90天 16 1.10.7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7 1.10.8 投标文件份数 文本文档: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 18 1.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xxxx 年x月x

5、x日10:00时 递交地点: 另行通知 19 1.14 开标 开标时间:xxxx 年x 月xx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20 1.15.6 评标办法 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承诺条件、信誉业绩等综合评分 49 1.1 招标、投标、评标活动遵守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79号) 5.《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9号令

6、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七部委第12号令及30号令 9.云建建(2004)395号文 10.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3号公告) 1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1.2 工程概况 1.2.1 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xxxxxxxxxx档案楼建设工程 2.招 标 人:xxxxxx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xxxxxxxxxxxxxxxx 4.工程地址:xxxxxxxxxx 1.3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 1.3.1招标范围: 档案楼土建、装修、给排水、强弱电、通风、消防、基础边坡支护及植草等全部施工工程。 1.3.2招标方式:邀请 1

7、3.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4.1本工程资金来源:自筹 1.4.2本工程资金已落实。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1.5.2投标人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一级建造师证书。 1.5.3投标人应是具有良好施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现有技术能力及设备较强的企业。 1.5.4 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作出承诺。 1.5.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参加投标。 1.5.6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壹

8、仟贰佰元(¥:1200.00元)整,售后不退。 1.5.7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图纸资料的同时,须向招标人交纳图纸资料押金人民币捌佰元(¥:800元)整,并对图纸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须对图纸资料涉及到的内容保密,严禁转借、复制;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后五日内将图纸资料完整交还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图纸资料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其图纸资料押金;若违背上述条款则不退还图纸资料押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1.6 工期要求 1.6.1招标人计划工期:210天 1.6.2投标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实力,科学、合理自报工期(日历天);该工期必须是从开工之日起到完成本工程全

9、部工作内容,达到全部工程竣工要求的总工期。 1.7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1.8 踏勘现场 1.8.1各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踏勘地点为:施工现场。 1.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8.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

10、开支承担责任。 1.9 招标文件 1.9.1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第三章 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章 附件 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1.9.2招标资料的完整性: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2.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投标333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

11、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9.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将于xxxx年2月13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请求澄清(传真:0888-5458961),招标代理人与招标人将对疑问统一解答,并于 xxxx年2月15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收到后须书面确认。 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3.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为准;招

12、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已收到修改文件。 4.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若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发出时间迟于规定时间,则投标截止日期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或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10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0.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 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

13、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以中文为准; 3.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企业基本情况表 6) 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报表应清晰可辩。 7)在建和已完成工程情况(近三年) 商务部分 一、投标报价一

14、览表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三、投标报价说明 四、工程项目投标总价 五、投标报价汇总表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八、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九、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 十、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十一、主要材料价格表 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 a.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b.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c.劳动力安排计划; 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应含有施工总进度计划; h.

15、施工总平面图; i.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措施及相关承诺; j.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分析及技术保证措施; k.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b.建造师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2.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证书等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书中;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核对,否则复印件无效,招标人有权对其作废标处理。 1.10.3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单位必须使用,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第五章 商务部分格式中除投标报价汇总表和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外,其余部分可由软件直接输出,但每个部分最后

16、一页的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1.10.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做出下列承诺,并具有相应的保证措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作出专款专用,不挪用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2.投标人必须作出不得转包、分包的承诺; 3.材料的采购须经招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看样定货,投标人必须做出保证货样一致的承诺; 4.投标人必须做出配合监理方的承诺; 5.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建造师,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建造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投标人自愿做出的其他承诺。 7.投标人承诺施工废水处理、施工噪音控制、施工粉尘控制等;固体废弃物应运至监理人指定位置,并做好

17、排放区域的渣场维护工作;晚22:00~早7:30时段不得施工作业;投标人不得影响营地其他区域正常工作和生活。 1.10.5投标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10.6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日历天)。 1.10.7投标保证金: 1.欲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本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转帐。 3.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没有投标保证金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

18、作废标处理。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共计90天(日历天)。 5.按《七部委30号令第63条》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之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30天后,5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投标人有下列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或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的。 2)投标文件中有算术错误发生后拒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1.10.8投标文件的分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文本文档应壹

19、正伍副,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由正本复印,但签字、盖章不能复印。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造价预算书封面、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表格均要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招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一览表及其他表格中要求造价员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造价员签字、盖章。 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

20、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均不能复印,复印视为无签字、盖章。 5.投标人必须如实反映实际情况,对自己所报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1 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报送;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应分开装订。 1.11.2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正、副本应分别密封(下称内层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由正本复印,但

21、签字、盖章不能复印)字样;密封后的正、副本再统一密封(下称外层密封)。 2.在内外层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标志: ⑴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⑵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 ⑶ xxxx年2月18日10时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都应加盖密封章。 4.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 5.除上述标志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及邮政编码。 1.1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11.4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 x月xx 日10:00时

22、2.招标人可因自身原因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不接受延长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拒绝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1.5投递标书时需要查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5.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未授权委托的除外)原件。 以上资料、证

23、书原件经审验合格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证书原件不全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11.6开标后需要查验的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建造师证书原件。 1.11. 7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1.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己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不承担这些费用。 1.1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1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

24、件的组成部分。 1.1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也应参照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的字样。 1.12.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修改的文件无效。 1.13 投标报价 1.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报价。 1.

25、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列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13.3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系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依据施工图纸编制的,作为报价基础;招标人若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或有遗漏项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量清单做修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须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面复核,若对工程量清单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复核后作出书面答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计算,最终以招标人核准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1.

26、13.5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报价作出相应报价分析,报价分析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用量的分析;并应作为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判定分析。 1.13.6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内容不能作任何修改或随意调整,若对工程内容进行修改调整的,评标过程中将作废标处理。 1.13.7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应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计入综合单价内,单独计列。 1.13.8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

27、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内。如有漏项将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不予增加。 1.13.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材料市场价的变化、自身材料进货渠道及承受能力、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因素。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型号。 1.13.10本工程的风险包干幅度约定:本工程不调价。 1.13.11投标人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一定中标。 1.13.1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以充分

28、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损失自负,若有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14 开标 1.14.1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14.2开标时间:xxxx年 2月 18日10:00时。 1.14.3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举行开标会议。 1.14.4开标程序: 1.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接收并检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开标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人主持; 3.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对开标过程须记录,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

29、并存档备查。 1.14. 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收,不能进入开标: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1.15 评标 1.15.1开标前,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邀请、公正评审的; 4.曾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

30、15.2评标过程的保密: 1.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相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开标及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索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15.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

31、方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承诺不能更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1.15.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1.14.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应按照下列基本程序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1)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熟悉项目的情况、评标要求。 2)根据需要,对投标人提出询标要求,并进行询标。 3)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2、要求所作的书面说明,对偏差进行分析和判定。对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作出明确认定。没有明确认定为重大偏差的,一律认定为细微偏差。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报价除外)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的文字错误,应当要求投标人在书面说明的基础上,按照不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和尽量减少无效投标文件的原则进行补正。 4)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 3.评标时,按《七部委12号令第25条》、《七部委30号令第50条》的规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无投标人单位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

33、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预算书的总价相等,其中规费和税金应严格按照规定计算;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和材料报价表中对应材料的单价应当统一;不统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询标,投标人没有合

34、法、合理理由的,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作废标处理。 7.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 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对费率进行调整。 1.15. 5算术错误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的金额

35、为准; 2.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投标文件因不同文字的解释而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5. 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08清单计价无拦标价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承诺条件、信誉业绩、拟承担本工程施工建造师资料和业绩、拟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和比较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36、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1.16 定标 1.16.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17 合同的授予 1.17.1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1.17.2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省外施工队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到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17.3合同的签订: 1.按《云建建[2001]859号》文的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7、后应按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的 10% 作为本工程的履约保函。 2.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才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附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人如未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 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2.1 技术规范 1.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38、B50202-2002) 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01)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1) 11.建筑排水

39、硬聚氯乙烯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CJJZ729-98)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2) 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2001) 2.2 技术要求 2.2.1 地砖、花岗岩面层地面 2.2.1.1 地砖、花岗岩面层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2.2.1.2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地砖、花岗岩面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2.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

40、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2.2.1.3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2.1.4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凡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2.2.1.5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1.6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2.1.7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

41、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2.2.1.8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Omm;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2.1.9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2.2.2 砌砖工程 2.2.2.1 材料 1. 砖 本节规定适用于普通粘土砖、混凝土砌块。普通粘土砖尺寸240mm×115mm×55mm,标号为75号,混凝土砌块尺寸190mm×190mm×390mm,标号不低于100号。承包人应

42、按施工图要求选用砖的品种和标号,并按本技术条款第1.6款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2. 砌砖砂浆: (1)采用的水泥、砂和水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11.2.1节的规定。 (2)砂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施工图规定的强度等级; 2)保水性能好(分层度不应大于20mm。); 3)拌和均匀。 (3)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若须改变砂浆的材料组成,应重新试验,并经监理人批准。 (4)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人审批同意。水泥、有机塑化剂和冬期施工中掺用的氯盐等的配料精确度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粘土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的配料精度控制在±5%以内。

43、5)为使砂浆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塑化剂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6)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和,拌和时间应不少于2min。 (7)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4小时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最高气温大于30℃,应分别在拌成后2小时~3小时内使用完毕。 (8)砌砖的砂浆稠度,应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砌砖的砂浆稠度 序号 砌 体 种 类 砂浆稠度(mm) 1 普通砖砌体 70~90 2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60~80 2.2.2.2 砌筑 (1)砖应提前1小时~2小时浇水湿润。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为10%~15%,灰砂

44、砖、粉煤灰砖含水率为8%~12%。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砖重的百分数计。 (2)砌砖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并填满砂浆。 (3)烧结普通砌砖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 (4)砌砖体水平灰缝的砂浆应饱满,实心砌砖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砌砖体的水平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5)砌砖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烧结普通砖砌体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应按砖的规格尺寸确定,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 (6)砌砖体接槎时

45、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洗干净,浇水湿润,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2.2.2.3 养护 (1)外露面砌体,养护期内应避免雨淋或暴晒; (2)砌砖体完工后应至少洒水养护3天。 2.2.3 抹灰工程 2.2.3.1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2.3.2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2.2.3.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

46、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OO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2.3.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2.3.5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2.3.6 护

47、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2.2.3.7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 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2.3.8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2.3.9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O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2.4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2

48、2.4.1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4.2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4.3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

49、闭检查;手扳检查。 2.2.4.4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2.2.4.5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2.2.4.6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2.2.4.7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

50、录。 2.2.4.8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2.2.5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2.2.5.1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2.5.2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 2.2.5.3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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