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
2、院第三部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 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 第五部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第六部分 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七部分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第八部分 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3、急救站急救中心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第十部分 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 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 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4、 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气管插管 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离心机 X光机 电冰箱 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 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 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
5、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二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
6、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麻醉机 胃镜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万能产床 产程监护仪婴儿保温箱 裂隙灯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电冰箱恒温箱 分析天平X光机 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 尿分析仪B超 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 敷料柜洗衣机 器械柜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
7、蒸馏器 高压灭菌设备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三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
8、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
9、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移动式X光机X光机 B超多普勒成像仪 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 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 肺功能仪支气管镜 食道镜胃镜 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 结肠镜直肠镜 腹腔镜膀胱镜 宫腔镜妇科检查床 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 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 骨科牵引床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生化分析仪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 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 尿分析仪分析天平 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 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 敷料柜器械柜 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 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洗衣机冲洗工具 下收下送密闭
10、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中医医院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一级中医医院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三、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11、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洗胃机呼吸球囊 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 显微镜离心机 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 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 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 X光机针麻仪 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 蒸馏水装置(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
12、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二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二、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三、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四) 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13、四、 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五、 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 呼吸机麻醉机 电针仪手术器械 手术床酸度计 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 培养箱电冰箱 干燥箱分光光度计 X光机纤维胃镜 结肠镜妇科检查台 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 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 显微镜心脏除颤器 离心机各类针具 B超无影灯 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 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头信号灯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
14、,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三级中医医院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三、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有1.0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 临床科室主任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
15、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五)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六)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 电动呼吸机多功能抢救床 心电监护仪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手术器械荧光显微镜 尿分析仪血气分析仪 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 电冰箱离心机 分光光度计超净工作台 肺功能仪X光机 移动式X光机膀胱镜 纤维胃镜电检眼镜 裂隙灯直接喉镜 动态心电图机妇科检查台 骨科牵引床石腊切片机 冷冻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各类针具药品柜 人流吸引器
16、电动吸引器 B超心脏除颤器 纤维结肠镜万能手术床 乙状结肠镜针麻仪 鼻咽镜血球计数器 多普勒成像仪钾钠分析仪 牙科综合治疗台恒温箱 紫外线杀菌灯干燥箱 电针仪分析天平 中药煎药设备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头信号灯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中西医结合医院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
17、总数20至99张。二、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二) 至少设有中药房、西药房、化验室、光室、消毒供应室。三、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三) 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士,1名中药剂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人员;(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光机 给氧装置呼吸球囊 呼吸机电针仪 妇科检查台高压灭菌设备 显微镜离心机 紫外线杀菌灯器械柜 抢救车蒸馏水装置 各
18、类针具中药煎药设备 电冰箱人工洗片装置 药品柜必备手术刀包 吸引器(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 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芯 2 个床头柜 1 个暖水瓶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 条枕套 4 个病员服 2 套痰盂或痰杯 1 个(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49张。二、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设有六个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
19、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三)设立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组)。三、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有0.9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每床至少配有0.35名护士;(三) 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四)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五) 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六) 至少有1名主管药师和1名中药师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呼吸机 心脏除颤器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胃肠减压器 万能
20、产床手术器械 各类针具妇科检查台 干燥箱 电针仪 涡轮机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杀菌灯电冰箱 离心机显微镜 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 尿分析仪恒温箱 酸度计器械柜 中药煎药设备冷热水净化系统 培养箱冰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电动吸引器 钾钠分析仪心电监护仪 超声心动图机 麻醉机 给氧装置产程监护仪 药品柜骨科牵引床 蒸馏水器鼻咽镜 B超牙钻机 牙科治疗椅纤维胃镜 X光机洗衣机(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枕芯 2个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床头信号灯 1台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痰盂或痰杯 1个(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
21、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50张以上。二、 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针炙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三)设立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所(室)。三、 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有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每床至少配有0.4名护士;(三) 中西医结
22、合人员占医药护技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四) 各临床科室的主任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40%为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五) 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和中药师各1人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六) 至少有1名临床营养师;(七) 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四、 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五、 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呼吸机 心脏除颤器肺功能仪 万能手术床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 胃肠减压器产程监护仪 手术器械骨科牵引床 妇科检查台引产吸引器 裂
23、隙灯直接喉镜 电针仪牙钻机 高压灭菌设备X光机 电冰箱钾钠分析仪 荧光显微镜显微镜 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 尿分析仪恒温箱 酸度计药品柜 器械柜膀胱镜 电栓眼镜移动式X光机 多功能抢救床乙状结肠镜 中药煎药设备冷热水净化系统 培养箱多普勒成像仪 纤维结肠镜石蜡切片机 纤维胃镜电动吸引器 酶标分析仪心电监护仪 超声心动图机无影灯 给氧装置手术显微镜 支气管镜万能产床 动态心电图机各类针具 牙科综合治疗台干燥箱 自动生化分析仪鼻咽镜 蒸馏水器涡轮机 B超紫外线杀菌灯 冰冻切片机 离心机 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枕芯 2个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床头信
24、号灯 1台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痰盂或痰杯 1个(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专科医院口腔医院二级口腔医院一、 牙椅和床位: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二、 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三、 人员:(一) 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
25、技术人员;(二) 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 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四) 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五) 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四、 房屋:(一)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二) 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四)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五、 设备:(一) 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抢救床 麻醉机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光敏固化灯银汞搅拌机 高频铸造机中熔铸造机 超声洁治器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 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电冰箱 X光机
26、X光牙片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洗衣机(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 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牙科治疗椅 1台手术灯 1个痰盂 1个器械盘 1个电动吸引器 1支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三用枪 1支口腔检查器械 1套病历书写柜 1张医师座椅 1个(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三级口腔医院一、 牙椅和床位: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二、 科室设置:(一)临
27、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三、 人员:(一) 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三) 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 临床营养师1人;(五) 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六) 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四、 房屋:(一)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 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 每床建
28、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四)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五、 设备:(一) 基本装置:给氧装置 呼吸机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手术床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涡轮机 银汞搅拌机超声洁治器 光敏固化灯配套微型骨锯 光固化烤塑机铸造与烤瓷设备X光机 X光牙片机口腔体腔摄片机 断层摄片机超短波治疗器 激光器肌松驰仪 肌电图仪颌力测试仪 显微镜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 尿分析仪血气分析仪 恒温培养箱电冰箱 离心机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 蒸馏器洗衣机下收下送密封车水净化过
29、滤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与二级口腔医院相同;(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口腔医院)肿瘤医院二级肿瘤医院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99张。二、 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急诊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
30、案室、营养室。三、 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备1.06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三) 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占医师总数10%以上;(四) 至少配备1名营养士。四、 房屋:(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 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五、 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B超麻醉机 电止血器显微镜 胃镜支气管镜 生化分析仪肺功能测定仪 病理切片机及染色设备200mA以上X光机 钴60治疗机或加速器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电冰箱(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 有与开展的诊
31、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三级肿瘤医院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400张以上。二、 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肿瘤妇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内窥镜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诊断)科、输血科、核医学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三、 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每床至少配
32、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三) 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5%;(四) 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不少于护理人员总数的30%;(五) 至少有1名具有营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六) 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四、 房屋:(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 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五、 设备:(一)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B超电手术刀 麻醉机电止血器 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 自动血细胞计数仪500mA以上X光机 摸拟定位机-照相机(同位素检查) 钴60治疗机 直线加速器肺
33、功能测定仪 病理切片机支气管镜 胃镜 结肠镜 膀胱镜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电冰箱(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肿瘤医院)儿童医院一级儿童医院一、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二、 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预防保健科;(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三、 人员:(一) 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理人员;(三) 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 至少有4名护士和相应的放射、药剂、检验人员。四、 房屋:(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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