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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

1、 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 招 标 人: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357005166 招标代理机构: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签名): 联系电话: 15105701077 2014年 3月10日 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区监管办备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柯发改【201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4、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8161.38㎡,该项目总投资约23万元,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铺种草皮及回填方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柯城区石梁镇。施工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0570-3899338),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

5、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4000 元整 于2014年3月14日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0570-3056529);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交开户行: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3410 0200 1012 0100 0432

6、 27;开户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①在衢州市公共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00 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②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 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

7、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 上发布。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招标人)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小胡 电 话: 13735099765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11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 2 建设地点 柯城区石梁镇 3 建设规模 投资额约23万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合同约定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 5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8、 6 招标范围 铺种草皮,回填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0570-3899338),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计

9、价 12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4000 元整 于2014年3月14日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0570-3056529);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交开户行: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3410 0200 1012 0100 0432 2

10、7;开户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14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衢州市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开标厅(衢州市浮石路188号)。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应登记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并由投标人员确认。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3 月18日9时30分前 16 开标会 开标时间: 2014年3 月18日9时30分 地点: 柯城区建设局四楼(浮石路188号) 17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8 履

11、约担保金 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履约担保,不计利息 19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石梁人民政府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石梁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357005166 20 招标代理人 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西区白云中大道39号1号楼13楼1338室 联系人:小胡 电话:13735099765 21 监督部门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建设局四楼 电话:0570-3056529 22 特别声明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现场开标的

12、将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如需分包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13、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 4.1.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等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4.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4.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工程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 (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 (3)本工程的代建单位; (4)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互相控

14、股或参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10)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办中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在招标过程发现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施工过程发现的,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5、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15、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投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

16、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5天前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招标代理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4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布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

17、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4日前以网上公布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如果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

18、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 商务标 和 资格审查资料 两部分组成。 11.2 商务标(指文字文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商务标封面; (1) 投 标 总 价 (2) 总说明 (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无须密封,

19、开标时递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验证) 11.2.3授权委托书;(无须密封,开标时递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验证) 11.2.4投标函; 11.2.5承诺书 11.3资格审查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 11.3.2资格审查表(格式见第七章)。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

20、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为: 1、由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联系单。 2、定额采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园林及仿古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3版)》及省、市等有关补充规定。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采用【衢州造价信息2013年第12期及结合市场价格】进入预算。 4、取费标准:按三类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中限费用取费。 5、安全文明施工费3.95%,工程定位复测费0.04%,

21、规费13.19%;民工工伤保险费0.1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0.25%,税金3.384%; 6、砼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量及做法按暂估量计入,实际施工结算按实调整。 7、各管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量计入,实际施工结算按实调整。 13.5.1投标人在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民工工伤保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 13.5.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

22、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未填的单价或合价的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6006元。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92%),即207925元。投标报价在207925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176736元。(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3、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13.5.4投标人应执行浙江省及衢州市有关措施费用、规费、税金条款规定计价和文件要求,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规费、税金,且不得超出规定或规定范围之内。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本工程上、下区间部分为4.36%~3.56%(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 (2)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 本工程上、下区间部分为0.05%~0.03%(计算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 (3)规费1:为13.19%; (4)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0.25%计取, (

24、取费基础为直接费+综合费用); (5)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按0.15%规定计取(取费基础为直接费+综合费用); (6)税金按3.384%。 13.6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

25、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可作为招标人不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依据。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将根据《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6.4.1投标申请人

26、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申请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没有参加开标会议,且在开标前没有书面申请撤回的; (2)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开标计时,投标申请人迟到20分钟以上的; (3)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必须参加开标的人员未全部到场的; (4)投标申请人没有携带投标文件到场的或未缴纳席位费的; (5)投标人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2.3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撤回投标的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

27、消中标资格。 16.2.4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2.5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 16.2.6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 16.2.7伪造身份证、企业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不予退还。 16.2.8投标人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2.9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须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

28、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规定】等情况,如有隐瞒,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20%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3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商务部分应按格式要求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单位公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格式要求由造价工程师(或市政专业的造价员)盖执业专用章并签字。 17.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29、间插字或删除。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按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装袋密封。密封袋上应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并在密封袋上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仅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提供)或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需密封,开标时提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 18.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8.2.1写明工程名称; 18.2.2写明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部分); 18.2.3写明招标人名称;

30、 18.2.4写明投标人名称。 18.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8.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条款、第18.2条款和第18.3条款的规定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以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1、 19.5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8项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时间是采用中科院国家授时标准时间。 20.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

32、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

33、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在衢州市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开标厅(衢州市浮石路188号)举行开标会议。 23.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3.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其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不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视为不能确认其身份)。 23.1.3开标会议结束前,投标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超过20分钟以上的(涉及

34、需要时,以监管办工作人员宣布计时的时间为准),或擅自带走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材料)离开开标现场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3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3.3.0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缴纳席位费,已缴纳席位费的投标人,须携带当月席位费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供工作人员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未缴纳席位费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3.3.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3.3.2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并公布;开标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保证

35、金到帐情况,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标书予以拒绝; 23.3.3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及代理机构核实缴纳席位费缴纳情况,已缴纳席位费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一小时内,向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3.3.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审查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资质(审查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B证原件),审查通过的继续开标,不通过的标书予以拒绝。 23.3.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 23.3.6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投标人报送的投

36、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当众启封投标人商务部分,检查签署是否符合规定,并公布检查结果; 23.3.7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3.3.8计算商务得分; 23.3.9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商务标送评委进行评审(后续的商务标、资格审查标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废标的,不再重新计算商务得分); 23.3.10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公布商务标评审结果; 23.3.11当众启封资格审查资料,送评委评审; 23.3.12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公布资格审

37、查评审结果; 23.3.13评标委员会商讨必要事宜; 23.3.14招标人代表宣布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23.3.15开标会议结束。 23.4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放弃投标的认定和投标文件的废标 24.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不作为投标人) 24.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4.1.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的或不能确认参加的; 24.1.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缴纳交易席位费的、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缴纳资料费的; 24.1.4投标人装订、密封、标记不符合

38、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的; 24.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24.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的; 24.2.3商务标大写金额错误的; 24.2.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的(包括加盖市政专业工程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24.2.5未能提供原件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商务标评审的; 24.2.6未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的; 24.2.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 24.2.8投标报价不在招标人给定范围的,投标工期、质量目标(以投标函上的为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

39、2.9投标总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 24.2.10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即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任何一项有改动的); 24.2.11安全施工措施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工伤保险费取费,规费,税金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3.5条款中的有关要求; 24.2.12资格审查中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有其中一项未承诺的。 24.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形为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0、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六)评标 25、评标

41、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从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

42、料。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8.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

43、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9.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不调整评标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

44、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8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0.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答辩和书面说明。 30.3评标方法和标准 30.3.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出中标候选人;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0.3.2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

45、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当有效标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也可以继续进行评标,如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并经公示后无问题的中标候选人。 32、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按照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或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 33、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定标并经公示后,报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将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

46、人对中标结果不作解释。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本工程要求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若授标后发现中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4.3若招标人在授标后发现中标人有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行

47、为;有中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4.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4.5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后15日内,中标人应当将施工合同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5、履约担保 35.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15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

48、计利息; 35.2履约保证金的退回: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全部移交并符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后7天内退还(无息);如有未履约的则相应扣除; 35.3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国家发展

49、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特制订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与监督 1、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从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管理监督:评标全过程由区监管办负责管理监督。 三、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并实行资格后审。 1、资格审查部分评审: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仅园林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3其他资格要求: (1)承诺书; (2)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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