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长沙县出口食用菌安全质量,扩大我县食用菌出口,促进食用菌外贸转型升级,根据省商务厅、省农业厅、湖南检验检疫局关于《湖南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认定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立长沙县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切实做好和全面推进我县出口食用菌安全示范区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首责、行业自律”
2、原则,围绕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目标,进一步推行现代农业生产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形成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优势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全力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扶持,依托我县出口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加强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综合管理,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推行出口食用菌标准化种植、生产加工和出口管理。以出口食用菌加工企业及其出口食用菌原料备案基地为重点实施对象,力争通过3年的推进,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用菌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得到有效控制,种植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
3、力明显增强,促进全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办事处为成员的长沙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负责示范区建设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商务局:负责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协调,指导落实出口食用菌基地建设有关政策,指导农产品拓展国际市场及规范外贸流通秩序,协调争取国家外贸扶持政策。 2、检验检疫局办事处:负责
4、出口食用菌生产企业、原料种植基地注册、备案管理和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出口食用菌安全示范区建设,对示范区进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示范区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出口企业质量诚信档案。 3、县农业局:负责食用菌原料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和管理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负责食用菌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产地环境监测、组织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有关食用菌示范区建设财政支持。 5、县质监局:负责督促食用菌企业建立完善食用菌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6、出口食用菌备案基地所在地政府:具体负责食用菌质量安全
5、示范区推进工作,及时向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推进示范区建设。 有关食用菌初级农产品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安全信息的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四、工作内容 (一)推行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 指导加工企业、种植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实施以“公司+基地+标准化”为主体的多形式现代化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指导企业、基地建立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支持、统一供种供料、统一包装形式、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残留监测,落实产品可追溯制度。 (二)完善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 1、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制度。
6、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示范区特点,加强对食用菌示范区菌种、基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以及市场准入制,对销售企业实行登记管理。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选用、购买、保管、发放、使用程序,并定期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杀虫、杀菌、杀病效果进行评估。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示范区生产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督检查和抽查,依法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杜绝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 2、完善疫情疫病防控制度。开展种植基地病虫害监测,调查食用菌示范区有害生物种类、发生情况,落实防治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及综合防治措施,实行科学防治。 3、完善环境监测和治理制度。制订实施食用菌种植环境土壤、水质和沉积
7、物监测计划,为食用菌种植良好农业规范(GAP)建立提供基础。对示范区进行环境检测评估,定期对示范区大气、土壤、水环境进行检测,对周边环境进行监督,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三)完善加工企业和初级农产品生产者质量控制体系。 1、完善原料环节控制。制定食用菌栽培和田间管理技术,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指导企业制订实施种植基地良好农业规范,并取得GAP认证。制订实施菌种管理规范。鼓励基地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基料、新农药,提高生产管理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水平。鼓励各地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制订食用菌示范区农产品化学物质残留监控计划。 2、
8、完善加工环节控制。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指导加工企业应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完善生产过程安全控制。鼓励出口企业通过国内外知名认证的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提高市场认可度。 3、完善质量追溯管理。帮助企业引入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积极指导加工企业和种植基地建立质量追溯制度。 (四)完善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 1、建立风险信息举报、收集、研判、预警制度。 2、建立质量安全信息互通制度。 3、建立质量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五)完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1、加大对示范区相关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实验室、社会实验室、企业实验室等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9、 2、规范认证市场,促进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出口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3、密切跟踪国外食品农产品法规、标准动态,并及时告知企业,指导企业做好国外官方符合性评价。 4、组织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示范区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5、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示范区内获得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认证的种植基地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及出口食用菌备案基地所在地政府应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推进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出口食用菌备案基地所在地政府应及时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负责示范区
10、建设的组织协调、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制度、内外沟通、政策资金支持、后勤保障,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二)认真组织示范区建设考核。将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列入各出口食用菌备案基地所在地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分阶段组织检查、督办并予以通报。对在组织、指导、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健全工作制度。为保障示范区建设的有效运行,示范区所在地政府要组织制订相配套的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示范区所在地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措施,支持示范区建设。检验检疫部门对示范区内企业食用菌产品出口优先提供直通放行、绿色
11、通道、快速检验检疫等便捷措施。 (五)加强宣传培训。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应加大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对外宣传力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基地、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专家实施现场技术指导。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
12、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
13、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