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裁员方案及相关政策适用
一、 裁员基本原则:
1、 能不裁员就尽量不裁员。
2、 能不裁的人最好不裁。
3、做好被裁人的必要心理帮助和物质安扶工作。
5、能岗位调整(比如降级啊、换岗位、降薪等)处理,就不要轻易裁掉。
6、合情合理合法的裁员。
7、最大可能地避免裁员对公司文化、士气、人力资源结构、业务结构所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 裁员名单:
见附件表格
三、 裁员时间:
四、 裁员步骤:
提交裁员方案→总经理签批→与被裁减员工协商一致→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结清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定费用→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整理保管用工材料
五
2、 裁员适用的相关政策及法规
1、法定裁员
法定裁员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2、企业个别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及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
3、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六、 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向员工
4、支付等同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等同于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未提前三十天通知需员工即刻离职,则需另行支付等同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待通知金。
如该员工当年未休年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则需应当按照该员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总额=经济补偿金+待通知金(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年假工资报酬
2011年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
5、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
6、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