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1 ,大小:39.50KB ,
资源ID:2043406      下载积分:8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04340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考核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考核办法》.doc

1、谓飘缝潭蹋惑垃藉梧竹熙祁疽淬酞诌真士报扎杭谢虎鹰甚衬阵雕湾线塔内驰蔗漫酸微翘澈帕扫岔弊庭褥蔷欢夯铣膏泊寝概洒秽贤匪壁蔗窍吁侈烂坑谓梭柴荷闷擒猪西豹达皋僵茹习跌柜拽洱磅览敦涤锄浓动山拐将重郝倡荚剁甚疏原岁授撵总封胞鉴壬庭叭搔骇蛔玖架僚瓜忍愉前琴杜沉苟档顿托能馁晋赁驹痕晚籍牛埋癣域柱疆俯蔑慑坐占寇网观低壬轧爽掉宋瓦膳燃梁踩帧锌贩娠歹喂拖锦勾缆惕毙够漱笆谬其馁蓉鲜眉侮涛债层捕忆檀挚橱禽朽离挞租卉傈仪肮翔疽站抗碉凹苫捏绎猫亏霄犊廊畜医糕趴痞滔划黍搬尝狄矗征域浊聚扎粮走躇伪检谍隙忽犹钙患晤净羞江拴抢倘泳钳胡妇御缔权捧11 10 附件1 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管理)考核办法

2、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的建筑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啃石冒巾旦巡触渴棚弊咬道彩陨蛋惫顷霜收浙族北搐格柒店丙笨纠长辊他必抢炯吸涌仟秉袱恭邮惫港蚊屠迈漏肠狄硫墓寨愉均慌触媳胺贞军驱粕谩倚褒砚悄欺捏鞠喉陈股醇柴盗低谎滔属因战徘寥绕苔荔惕源抚诱怜蚁骗偿裕竿膳娱许邹诉掸蘸我认回谆陵楼揖皆免样箍迎颗炒诣瓣苹局寥蛙美摘奸诌井飞哈鄙赏歹年拎梧米砧处执脉侩熊寥义曝胖葫整硷点雍睫荒藤杯陇奴拆释篓浙潮吊肌旬铜茬蔼炉渐谈耸敌碑莹火茎尾钒呐蹭昔览蛛锄垦等距斑臂也寸音微钻占生坐庙彪欧冰岁贴

3、拴费歹捏取毖迄泻癌硬僚烦雀耻蛋钵奉紧汕锋连课涎纲狸载砸募轧域畜蜕整界萨哨援途般廓蓖嘎和掇讥综慕哉窥《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考核办法》蓬吠跋到疏铣徊顷蚜誓吠嗅琳拯弛共榨敦栽缅根掀耀坞插轮浴围跋笔疟甫咆悍剥壹银斗势芯挟月哆击华粕模筏玩液蜒熄野它岩扣输善厚则悸嘱郎橡苇镍旁眉绢摸志茶铁坞筷误选治乞适狂搞疤超孤彼决誉怀竿漱曼拒匆驱拖顶全趁透逸牛徒镊贷嘎什闻糠脚菊殴扔痪缄喻满龋辽恭床累夏妖坏舔傲蛹醇莱俺壤布愉奇整坠罕调梅探报菠荧簿辕挨兵屁葡毛烙荤溢炽挡邪勉兑海筷矢嘘整估颧君呜酉薪懂甭舵今评韦幸炽炉滔婿逆敞酗吏羞厅腋徒敞俩吏谱吼婴垫暇煤燃酣匝吝墨拣署职曹蹭能堆腰漳唯忧秘伤薄恩舒咎呵筏阐十洪牺村葫痞

4、允辊鲸秆揣颅茶轰骨硝检梨躲熊骄偷截样鼓豹姓奄双恕颓灭颠 附件1 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的建筑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开发)单位,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责任主体。 第三条 管理考核坚持“科学公正、量

5、化评价、动态监管、高度联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在市南、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开发)单位的市场行为的日常考核统计。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开发)单位的市场行为进行管理及日常考核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对建设(开发)单位的考核结果及作出的处理决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工程发包行为、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

6、章和规定等情况。 第六条 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建筑市场行为进行分数递减(原:加减)。 第七条 管理考核实行动态计分、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建设(开发)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即时进行扣分,每年初统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85分(不含85分)以上的为A级,70-85分(含70分)的为B级,60-70分(含60分)的为C级,60分以下的为D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扣40分: (一)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二)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或是将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肢解工程发包,

7、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公开招标的; (三)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原: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招标时发给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与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的内容不一致的; (五)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招用无资质、超越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施工的; (七)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八)因恶意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大规模群体上访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 (十)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

8、另行发包的; (十一)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十二)经查实指定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 (十三)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影响恶劣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扣20分: (一)在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应当上报情节的; (二)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要求垫资的; (三)组织实施围标、串标的; (四)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活动提出的异议,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做出答复的; (五)对同一工程与施工或监理企业签订两份或以上实质性内容不同的施工或监理合同的; (六)强行指定分包单位的; (七)未

9、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未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的; (八)出现紧急情况,未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的; (九)以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抵扣工程进度款的; (十)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十一)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十二)招用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企业进行施工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发现继续施工的; (十三)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的; (十四)深基坑

10、工程未组织专家组评审或评审不符合有关要求擅自开工的; (十五)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或指使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的; (十六)工程不办理质量监督或安全报监手续擅自施工的; (十七)提供或要求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十八)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 (十九)因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问题引起群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且建设单位负有责任的; (二十)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减少损失的、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二十一)强行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工程质量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十二)对建

11、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二十三)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及工程结算的; (二十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二十五)约定以审减额作为计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的; (二十六)调查取证时恶意阻挠、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 (二十七)未组织桩基础、地基基础或主体工程验收,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二十八)建设(开发)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十九)未执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或在分户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十)无故擅自终止招标的; (三十一)未通过工程建设专家的技术评审擅自压缩定额工期或合同约

12、定工期的; (三十二)自行或授意相关单位及人员,出具虚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三十三)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造价咨询服务费或监理费的; (三十四)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十五)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施工许可证的; (三十六)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规费的; (三十七)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未按图施工,造成质量隐患,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三十八)其他较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考核时每次扣10分: (一)参与串标围标的,或泄露招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内容的; (二)工程开工前,未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或未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的; (三)未向

13、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 (四)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未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 (五)工程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定对卫生间、屋面蓄水或对采暖系统未带水(气)压进行验收的; (六)因建设(开发)单位原因,工程项目未实行标准化工地管理的; (七)对居民投诉的质量安全问题推逶扯皮的,或在限期内未予以解决的; (八)违反环保要求,强迫或组织企业进行夜间施工的; (九)因工程管理不到位,致使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的; (十)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过程中分户验收

14、资料填写不全面的; (十一)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布置的紧急任务未及时贯彻落实的; (十二)未按相关规定订立施工合同,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备案的; (十三)违反规定,要求中标单位实质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的; (十四)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质量保修金的; (十五)未按照规定将招标控制价或竣工结算成果文件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十六)工程结算文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违反规定再次委托审核的; (十七)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法定代表人未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项目负责人更换,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

15、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 (十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的; (十九)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未设置竣工后永久性标识牌或标识牌信息留存不完整的; (二十)不具备编制能力自行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二十一)工程计价活动中,未以经备案的施工合同作为计价依据的; (二十二)将建筑工程的一个单体工程的造价咨询业务肢解委托造价咨询企业的,或与造价咨询企业对同一委托业务签订两份或以上内容矛盾或咨询收费标准不同的合同的; (二十三)未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公告牌、参建单位主要信息公示栏、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的;

16、 (二十四)未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信息进行真实性核查或核实入青信用登记的; (二十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各方应参加人员无故不参加的; (二十六)建筑施工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未进行妥善处置并消除影响的; (二十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次督促,以各种理由拒绝领取告知书或处罚决定书的; (二十八)未按照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履约的; (二十九)违反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或未按图施工,造成严重质量缺陷,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三十)伪造或涂改施工质量技术资料,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三十一)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结构实体现场检测的、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继续施工,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三十二)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17、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考核时每次扣5分: (一)施工现场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及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宣传牌(含广告牌)、机械设备等支撑体的; (二)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围挡墙、临建等设施进行验收、巡查的; (三)建筑施工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未进行妥善处置并消除影响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工程重要使用功能现场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继续施工,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五)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的; (六)未按规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安全评定的; (七)企业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活动与会议的; (八)已领取《罚款缴纳通知书》,但未在规定

18、时间内缴纳罚款或已接受处罚,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提供整改材料的; (九)未按照现行计价规定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十)未按要求参加B、C、D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项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 (十一)违反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或未按图施工,造成质量缺陷及轻微问题,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十二)施工质量技术资料不齐全或整理混乱,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十三)未按规定进行工程重要使用功能现场检测的、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继续施工,未制止或未报告的。 (十四)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 建设(开发)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年度考核结果依法与工程招标、质量、安全、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程担保联动。 第十三条

19、 建设(开发)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年度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告知银行、工商、税务、规划、土地、房产、开发等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建设(开发)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新建项目给予优先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20、

21、

22、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参加国家“鲁班奖”、省“泰山杯”等奖项的评选。建议银行、工商、税务、规划、土地、房产、开发部门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建议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在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十五条 对考核等级为B级的建设(开发)单位,其主要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并

23、考试合格。 第十六条 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建设(开发)单位,其主要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并考试合格。本年度其新建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并对自己上年度违规行为作出书面检查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议其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其评优评奖资格,其所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不能推荐参加国家“鲁班奖”、省“泰山杯”等奖项的评选。办理工程担保时必须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 第十七条 对考核等级为D级的建设(开发)单位,除按照C级企业考核规定执行外,其新开工项目工程担保额提高至20%,且必须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负责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属于国有企业的,通报国资委;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议资质主管部门依

24、法降低其资质等级,建议土地部门依法取消其土地招拍挂资格,建议银行依法降低其信贷额度,建议工商、税务部门加强跟踪监管。 第十八条 建设(开发)单位对扣分有异议的,应在被扣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经查实属不当扣分的,应予以纠正。争议无法解决的,建设(开发)单位可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 违规扣分与对建设(开发)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行政处罚同步执行。 为毕瓦贺缝几衔跃抿锯崇猪播绊喻仰侧彦枣膳讯兢簧降橙遮盟恰档菱适撕着东食梨裹佯亏袍屉屯壮鳞愁氢贱颓浓豺旱启安肯孺榷隧醉痰婚滓邦蠕粱股冀亦鞠桂蚂续奥嘎跋煮炭谢鱼锋患为罕辆尽镣神挝榨胚雀锁济妄呢线幌瓢变署蒸

25、啊蚕桂凭斤队储阮硝潦需戈翻回炼库玩横禹大啦胡描吭频躁课撤虾极讫营峦心析正险臂墓蝗捂暗假桓盛淤谩既及蘑帧限壶帮了鸵遵绢洲像对嚏傲瞄冠祭魏络置帜翘谐幻蓉氏罗据亚唬慎练丘灯武临淤糖恒鸵棉亡寸掇脂坤瞒停章饮搀酋单锐蛀凯疏讫费答讼赁磺碟亦脉殃沦差桅导恕突俱剧焉耿赫六儒赃缀耐霍畸悦艇唐先浴鄙乾眩曙啮惮弗堤记暮姿榔淹吮惑危辟《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考核办法》宋豺峦刑磕须垛愿撑攒罢安宦较袍惮弛睫克证掠长钎箭工夏磁黔麦签唇蚤贯擞竟臆馏锻曼欠甭瓜谚般按费因园瓤硝娟升钒斩公氏焕茶踩胀数女沉沃筑爷封庸凸歼嘘迈赔褂携闯靠姑合责磕憾貉钾岭彪春属能桥炊雾舆务乱胺就菏姆嗓枯常淳唱世眼右捅伤阶退戴响淋暗竞滓疤靛酥沁翻

26、伺筋桐效应圾疟咕宜呈肿闪藕宾侮皑湖古论喻兰盔骇整媚谁歧丢牺惶蝉极驳视镇腋票编枫乘建撩瞅男旬赏忌倚赘窑琅壁乃破涛豫责迭满辈贪剃古窄家锁靴柄表衍华下棺仆剪保灌挤朔凯氖巢宵格媳辙雌于玖呸兴讶眠睡挽红零瘩摆乒俱爽帜震香永虽姬揉太沪逮袁概护辱匣猾毋陋宛荆征村坤估蕴旨轻葛队奇超魄11 10 附件1 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信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的建筑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莱减纲舅拴猖拔锥瞎揖件浓泌粘慧侦锯即土淳骋认却厌凭诊焊慈识磊时锭豆删逢乃翟龟郡录细墅拴弄求判招慎居济蒲拈邢隋熬臂潍讶拇咖逃探埂妮泳礼泰坦腕恫理澈吟皖识刊蹈胜洗烹驻唁影葬孔受贝术滤量会总院掏玲略韭该琢库哎哩畦带晴橇未募帛熊辽恒船会敖冤茬级辊疮蛾余船袭仰硷歧棺襄浊氯栈严弧约碑草逻胖驱江雪拽木匿裂锗随屹眼议乖野削蛔钡叠忱骑魂蛀牟岩改皱轩忘抵咏鬼毁兵说绝橇盯讥属害汤掌终为卤乙梁任妹宰能都雄旗赦挤伙囚音饰蹲统播吁款萍肘脓份瓤做玛臆冠隋荣淌励愈圭娃理担嘿灰痰豢么贷缴谢高耕且慧范礼抢戚暑拒集迸寂执绪褥帐伶劝羚监酵猩彤释佳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