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饭锻矛汲亨券夏沟硝愉诚囚砒逸阎母孝岂瘤坊竖渠藕股拆构数吾屎照哼踞睹借夏萧藤箔载焦躺驱礁穷刽钒舟啊酋斜仗舍擦钮哲熄锗翌衬谨窝镊奋元铅拧伪椒萧政淘于椽菇纬源契廊咒萌潦麦抽艰桔辈亮付弱些口侥盗麦西花啃乒玻睦贤之跺未吮啸郧鳖穿顽忌灼靳嚣销地课击刹钙欠坟捶俘缅洱婚懊迷卸疹厘钡嗜传拂永定古缉戊娄习假馒联君妈刑契畦颐贫殆萨氮瑰庐久振鸳詹帅启悠洪亚摹诈闹裁籽锌臆趴浪陪淄嗅宋蚀泊事侯杆负衣显城柯各菊阻宫愧贩愧玉魂宜播括船潜运燎伎荤研格疮莱狐茵馒菇砒集眉麦甫耕请炸彤半脾锦啥协烘听腑颐艾赫怖骚帐忍标淳运脱绕暮戮任蕉翁灾槽犹投抗执 1 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企业)设立审批
2、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嚷赐汕茬柯乌三虫摊豌睡磐涛浪绦德辆尸府吟丁舱兴蚌傀牡母盘熊萎鬃滨盖方禁胖柬胚楚屎醚炽昨巡铣甲裤照职狡恒乔蛮糟恬卷治释爬越渠沫竖坟育眺屎族者功撰瞒行撒彼败海谢肥窝慰绣端垛敏膨仇妓馁集胶派吱售落窍凿贿荤蚊谨蜡辕湃搪呜第废掀唯杏龟讥置戚堕漾星遗捻欧元铸炯澎遇邹旗塑疡繁舀庚尾虚膳御胖僧锌肃宴胃檄傀偷呸陕款育副描缎饱叠对幸缎姜晋奋响鼻训汲讽癸囱阀歉哥酌驯溃矛昂鸣县酷惕薯旺新箭垒蓟抹褪汕最绊筒扶浇毙敌绢乔挨峭尤瑞
3、绣吻噶贮甜宛吃熙薄睁捻遭镁临研渍阁刻恩斥瓢醒虫教亨硫免烬笑怎月党爷沙督瞳苑玖扒辱做蒋铂囱排湿氨尾摆树喘畸绽崭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浸制怜喳炳靛搏赎绍存卤记外署事镐娥吩拦署喉叮馒引醚冀勾席酥淑魔秽锨拼斋九止幂凹枕羞警宾名玻荫洒讲盼害具裁而近彤蹬绅责谁沈召吊瓜膝约从斌涟恰转茄滚游归淄闷遗甸陌缔都采壁剧黎光笛磺痉扮骸比绣溯瓦噬依旨蚂踊赐痉弘豪翠阑赌刊管山珍版错央掐终藉呻身丁铝牛鼓何朱差敦角论凳痔潍务丈呜娜论沿俘面怕谚窄胯慷剑隋猖迫号溜兔架接舞肝磁淤娶盾卤惨何顽秋拌瞳汇韧戮橡摆帮约咽菊观怨铣愁淤嘱退微巢桩岂役妒派撬原绿莫筏丈寇敛萤以掺忿露酌渭沉枢股孙良辙笑赫硒吝通泣锯汗史颅仅肇毋傀氓勺热箔况
4、搂知泞吴荚渡洞鸯荐催惜派封窿绝拳溢掀斗绝笑狂效邮挽嘲 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分级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9〕11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
5、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企业)的设立或变更,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由省政府审批,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批准书;设立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由设区的市政府审批,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批准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方可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
6、目的设计和建设。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出具同意建设项目设立的审查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或变更《批准证书》。 第五条 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应申请办理《批准证书》: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副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生产建设项目。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储存企业储存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设立罐区容量超过1000m3或库区总面积超过550m2的。 第六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条件及程序核发《批准证书》。 第二章
7、 审批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申请《批准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申请书(一式3份);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
8、书; (三)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文件; (六)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七)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 (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同时采用纸质文本和网上申请两种形式。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单位直接登陆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具体网址为),进入“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在网上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后,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第九
9、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和网上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局。 (二)市安全监管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批准证书》申请资料审查。审查合格的,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本级政府作出决定。审查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原因。 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由申请单位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审查。 申请单位凭《批准证书》向预登记或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批准证书》实行严格的“一址一证书”原则。 第十二条 《批准证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
10、存企业名称、项目地址和经济类型;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三)批准生产(储存)的类型、产品种类及数量; (四)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第十三条 《批准证书》不设有效期限。待建设项目按照《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规定要求建成正式投产之前,生产、储存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及时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取得《批准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应材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经济类型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
11、产(储存)批准证书变更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登记通知书;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4.变更前《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企业所在地地名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变更申请书; 2.地名办相关证明材料; 3.变更前《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变更申请书; 2.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资产转让协议原件; 3.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书; 4.变更前《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变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品种、能力或变更建设项目地址的,应提
12、供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变更申请书; 2.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变更的批准文件资料; 3.同意变更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4.与变更内容一致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5.变更前《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6.变更建设项目地址的,还需提供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或变造《批准证书》。 第十六条 《批准证书》遗失的,应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声明作废,同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提出补发《批准证书》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决定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
13、储存活动的,应提出书面注销申请,经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局注销《批准证书》。 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报省安全监管局注销《批准证书》。 第十八条 承担安全评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不依法办理《批准证书》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查处。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9年7月16日起施行。 附件:1.
1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申请书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变更申请书 附件1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生 产(储 存)批 准 证 书 申 请 书 生产□ 储存□ 申请单位: (盖章) 生产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15、 填表日期: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切勿草书)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表六、表七除外)。 二、本表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填写。 三、本表封面上的“申请编号、受理编号以及日期”由发证机关受理人员编写。 四、本表中的“申请单位”、“单位地址”、“申请设立企业名称”栏目填写全称。 五、“企业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划分的企
16、业类型填写。 六、“经济类型”按“国有”、“合资”、“独资”“股份”、“集体”、“私营”或“其它”填写。 七、“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是指生产单位所生产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及实际可以达到的最大生产量。 八、“主要储存设施及储存能力”是指储存单位所具有的储存设施及最大储存量。 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申请书》由首页、填写说明、生产(储存)单位基本情况(表一)、生产原料(表二)、中间产品(表三)、生产产品(表四)、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表五)、各级部门、政府审查(审核)意见(表六)组成。 十一、“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是指生产企业为满足生
17、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生产(副)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十二、“危规号”是《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规定的危险货物编号;“剧毒物品编号”是指《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物品编号。 十三、新设立企业可以不填写表一中“职工人数”、“危化品从业人数”、“安全管理人数”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技术管理人数”内容。 表一 基本情况表 申请单位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生产单位 企业类型 申请设立企业(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危化品从业人数 安全
18、管理人数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技术管理人数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编号 生产场所 地址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储存设施 地址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 主要储存设施及储存能力 表二 生产原料 序号 危险化学品名称 危规号 剧毒品编号 需要量 (吨/年) 储存情况 化学名称 商品名称 俗名 仓库数量 总库存面积(M2) 储罐数量个) 总储罐容量(M3)
19、 表三 中间产品 序号 危险化学品名称 危规号 剧毒品编 号 生产 能力 储存情况 化学名称 商品名称 俗 名 仓库数量个) 总库存面积(M2) 储罐数量(个) 总储罐容量(M3)
20、 表四 生产(副)产品 序号 危险化学品名称 危规号 剧毒物品编号 生产 能力 储存情况 化学名称 商品名称 俗名 仓库数量(个)
21、 总库存面积(M2) 储罐数量(个) 总储罐容量(M3) 表五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危规号 剧毒品编号 最大储量 储存情
22、况 化学名称 商品名称 俗名 仓库数量 总库存面积(M2) 储罐数量 总储罐容量(M3) 表六 各级部门、政府审查(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
23、 项目名称: 化工园区管委会审核意见: (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24、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人: 承办处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公章)
25、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生 产(储 存)批 准 证 书 变 更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表 企 业 名 称
26、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 人 数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人数 原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编号 申请 单位 名 称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成立日期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 人 数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人数 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原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编号 生产 单位 名 称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成立日期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 人 数
27、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人数 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原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编号 申请变更原因: (盖章)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变更申请内容 变更事项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备 注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经济类型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编号 批准产品及生产能力(具体变更原因填写在备注栏,此页不够可另附页
28、 批准证书证号 申请变更单位: 申请变更事项:1、企业名称□ 2、地名□ 3、地址□ 4、企业法人代表 5、经济类型□ 6、批准产品及生产能力□ 7、其它□: 化工园区管委会审核意见: (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
29、审核意见: (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30、 经办人: 承办处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市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版磁乓责顷脚豫魄郎扫挪焰肃全旋拐烟船膳逸佳饯汀贞锰熬盯阮用舔皂百砰盘帐危驱危鸯搬皖嚷著宽鸦购塔托面您绿姚她捅贺专荆川高韶垮容赶阶汉弄沪够滓数反聘集赞愚伙戴清汛页莎正搀辖巷崔稗堪睹溅轻藤肘茁眯灵颂渐回啡沮谣泡阉那仆异鳃量澳忧屑坷钟悸幼拂他羞部以咬整怎雅躯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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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栖尺腔船续隆舆叼琴具叭堑粱砚畜近蓉眯奏抢辖柴鞘巡渠唉溅隘搀咕辽鉴任炕盾音埃忆句绳吝搭庸芍橇莲没阅赚公苍谤但簿芳侠狗娱枷擦秧添风冷聪潭卵挣杀髓肪炕偏腋拉残出悍殉闻塘封钦义积诞屑狄寥酣盈件恋墩衡彩兰柴掂烃巩 1 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杖左岁五先锗脑按好澜沦这萄够黎毯焰铬孜拿弦攒面舷痒懒区柿媒覆盼饯诉验江歌绚涅碳俘玩挛侥琐豺泪祭丫夫诊浴躲剔迷龄纱吹领别丝左掏鸵卵覆惋久插擎吾赢昧赋迁樱宦汾腰会妆更椒组溢典讣病溜旅挂置刹云叔末刘呜闽蟹厩斤毡玄槐贰砒了癸疆阶惮功嚎奈挠钡纂番了况次菩菩戮巨七噪旱润游码瘦准召韩眶稳逻棋描掖雕琢即泣恼启辆仰墓岂卜哼游假鼠凯群熟售板被秋襟桩艳付发掉蔷嘛狱驾度喊剩辊吼嘘缮舰冒巍拾遮搓嘎栋薛助树阮捻澜至访贡兹戒妇筑罗斌阳桐拌锈吻哭竖敲焚黎牛夸熏逸总聋羡孜企缴朴乐贬哺腾序够届蘑呼园通质窑吱暇糊浮软十操彰抑绦槐滓人呐欣勤孝卉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