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章 概 述11.项目由来12.本项目环评委托情况2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评价结论2第二章 总 论32.1 评价目的与原则32.2 编制依据42.3 评价标准72.4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92.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102.6 评价时段及评价技术方法112.7 环境保护目标122.8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17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3.1 工程基本概况193.2 工程地理位置和走向193.3 道路区域现状及周边环境概况203.4 工程建设内容213.5 工程占地443.6 工程土石方453.7 临时工程453.8 建筑材料及运输条件473.9 施工流程与施工工艺
2、473.10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513.11 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源强分析52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04.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604.2 社会环境概况644.3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674.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94.5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24.6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4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785.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785.2 声环境影响分析875.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025.4 水环境影响分析1125.5 固体废物污染分析1145.6 水土流失分析114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166.1 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1166.2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3、1186.3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286.4 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132第七章 事故污染风险分析1367.1 概述1367.2 施工期环境风险分析1367.3 运营期环境风险分析136第八章 环境保护管理及环境监理1448.1 环境管理1448.2 环境监理1458.3 竣工环境保护措施验收151第九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29.1 环保投资估算1529.2 工程带来的环境损失1529.3 社会效益分析1529.4 小结153第十章 评价结论15410.1 工程概况15410.2 环境质量现状15410.3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15510.4 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15610.5 环评总
4、结论156附 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区水系图及地表水监测断面图附图3 项目评价范围、项目与策湖国家湿地公园位置关系图及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4 工程平面图及大气、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5 典型道路噪声等值线分布图附图6 大气污染等值线图附图7 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8 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9 项目在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道路规划中的位置关系附图10 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分区图附 件 附件1 建设项目委托书附件2 立项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3 用地审查(预审)意见附件4 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5 监测报告附件6 评估意见附 表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III第一章 概
5、述1.项目由来浠水县是黄冈市下辖的一个县,总面积为1949.3平方公里,2011年人口为103万人。地处鄂东中部,大别山南麓,长江北岸。东邻蕲春县,西界团风县,西南与鄂州市、黄石市隔江相望,北及东北与罗田县、英山县毗连。2012年2月,黄石市黄石港区与黄冈市浠水县在浠水签订了跨江联合开发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前提下,按照“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跨江联合开发试点。2012年8月,双方经过多轮磋商对接,最终达成共识,联合开发区定名“鄂东滨江新区”(现变更为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合作示范区”),并成立新区管委会。合作示范区位于浠水县南部,长江中游北岸,是黄冈市、浠水县、
6、黄石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成立的跨江联合开发示范区,与黄石、鄂州、黄冈三个地级市隔江(河)相望,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包括巴河、兰溪、散花三镇、望天湖、策湖两湖、巴河港、兰溪港、散花港三港,现有人口约40万,散花工业园是合作示范区的核心区,面积约为80平方公里。合作示范区发展定位为:对接大武汉,融入黄鄂黄,打造国家经济和高新产业开发区、全省跨江联合开发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全市沿江开放开发集聚区。为加快合作示范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沿线地块开发建设,完善该区域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合作示范区实施浠水县散花跨江
7、合作示范区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浠散大道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分为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浠散大道改扩建三条市政道路,根据浠水鄂东滨江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花莲路起点接钱铺村东侧,终点与规划9号路(沿江大道)衔接,路线全长5170.303m,红线宽45m,投资24000万元新建;浠散大道南段起点接长江江堤内侧沿江大道,道路向北延伸,止于迎宾大道,并对接已实施的浠散大道(北段),设计道路全长1739.747m,红线宽53m,投资7000万元新建;浠散大道改扩建起于滨江一路口处的浠散公路车行道路面宽度变化处,为现状的沥青路,向北延着现状的浠散公路延伸至规划2号路口,道路全长4664.6
8、47m,红线宽53m,投资26433.27万元实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均为沥青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2.本项目环评委托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3月,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预测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花莲
9、路、浠散大道南段、浠散大道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现提交建设单位呈送环保部门批准。在本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浠水县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谢意!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评价结论本项目施工期特别关注施工噪声,施工挖土、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施工建筑垃圾,因施工带来水土流失等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项目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期应特别关注雨季路面开挖土方情况,防止雨水对附近水体产生污染,营运期特别需要关注汽车尾气及噪声达标排放情况,确保不造成扰民现象发生。项目的建设可以极大改善合作示范区交通环境,对社会和经济具有积极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不仅
10、为沿线居民、企事业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配套完善的市政设施,还可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对推动合作示范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评价通过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环境影响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公众参 与调查、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认为,合作示范区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浠散大道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浠水鄂东滨江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最大限度的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第二章 总
11、 论2.1 评价目的与原则2.1.1 评价目的该项目的施工和营运将对道路沿线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拟在对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性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指导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该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使该项目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通过对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中的各种活动所带来的对不同环境要素的影响进行评价,为该工程优化选线提供依据;(2)通过工程沿线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监测,了解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工程分析,预测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
12、或补偿措施,使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得以有效控制;(3)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使项目建设满足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地方规划的要求,并为沿线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2.1.2 评价原则(1)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经济建设、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注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环境管理、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和环境影响分析工作。(3)以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环保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4)以科学、客观、公正、务实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力求主次
13、分明、重点突出、数据正确、结论可靠,环保对策建议可操作、实用性强,确保评价工作质量。2.2 编制依据2.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2014年4月24日修订并发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
14、;(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并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8年1月1日施行;(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5)国务院国发201135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10月17日;(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15、(1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2.2.2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实施;(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64 号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 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4)国家环保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
16、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5)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 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0年1月11日;(6)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7184号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7)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448号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8)环保部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9)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的通知;(10)鄂环发201224号湖北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GB3095-2012)的通知;2.2.3 地方法律、法规(1)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湖北省第八届人
17、大会,1997年12月;(2)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0号;(3)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30号;(4)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0367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6)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9月;(7)湖北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鄂政发200654号;(8)关于进一步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鄂环发201511号。(9)湖北省大气
18、污染防治条例,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10)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7月1日起实施,2014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1)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文件,2014年1月1日;2.2.4 导则与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19、(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9)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11)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2004)。2.2.5 工程资料及有关批复文件(1)建设项目委托书,2017年3月;(2)
20、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9月;(3)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浠散大道改扩建项目建议书;2016年1月;(4)关于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批复;浠发改投资2014138号、2014139号;(5)关于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浠散大道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浠发改投资201761号;(6)关于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浠土资文2014302号、2014303号;(7)关于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浠散大道改扩建项目用地规划审查意见的函;2017年4月;2.3 评价标准2.3.1 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拟建
21、项目经过区域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结合工程建设规模、特点及沿线主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标准如下:环境空气: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港渠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声环境:交通干线两侧35m以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在居住区和行政办公区等交通干线两侧35m以外的执行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新建路段评价范围内执行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评价范围内学校、养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物,其室外噪声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执行。2.3.2 环境质量标准评
22、价拟采用环境质量标准类别及标准值见表2.3-1至表2.3-4。表2.3-1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标准号标准名称评价对象级(类)别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区环境空气二级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灌溉港渠III类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道路两侧红线35m范围内4a类其余区域2类沿线学校、养老院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2.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号标准名污染物名称取样时间标准值(g/m3)二级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O2日平均80小时平均200SO2日平均150小时平均500CO日平均4000小时平均10000PM10日平
23、均150表2.3-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标准号标准名项目类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pH 6-9CODcr20石油类0.05TP0.2(0.05(1)NH3-N1.0(1)表示湖、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表2.3-4 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号标准名类别昼 间夜 间适用范围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60 dB(A)50 dB(A)其余区域4a70 dB(A)55 dB(A)道路两侧红线35m范围内2.3.3 排放标准评价拟采用排放标准类别及标准值见表2.3-5至表2.3-9。表2.3-5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类别标准号标准名称评价对象级(类)别排放
24、标准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粉尘、沥青烟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施工期污水一级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施工期排入农田灌溉系统的污水/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场界噪声/表2.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号标准名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点(mg/m3)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粉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沥青烟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表2.3-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LAeq:dB(A)昼 间夜 间7055注: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25、。表2.3-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标准号标准名污染物一级标准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pH69SS70动植物油10BOD520CODCr100NH3-N15石油类5表2.3-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单位:mg/L(pH除外)序号项目类别作物种类水作旱作蔬菜1BOD56010040a,15b2CODCr150200100a,60b3SS8010060a,15b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555水温/356PH5.58.9注:a加工、烹饪及去皮蔬菜,b生食类蔬菜、瓜果和草本水果2.4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4.1 环境影响识别类比调查,并结合项目工程特征和沿线环境特点
26、可知,道路对沿线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与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实际进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工程行为对环境各要素的影响也各不相同,两者之间的定性关系参见表2.4-1。表2.4-1 环境影响因子与影响程度识别工程阶段工程作用因素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水文水质(地面水)水土保持植被动物土地利用声环境空气环境景观文物古迹人群健康居住经济发展交通运输旅游开发就业机会施工期土石方路基路面材料运输机械作业防护工程运营期车辆行驶路面径流风险项目建设综合环境影响注: 无影响;负面影响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正面影响2.4.2 评价因子筛选综上分析,筛选出该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见表2.4-2。表2.4-2 项
27、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评价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社会环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耕地(基本农田)、沿线陆生、水生动植物资源水土流失、土地占用、景观影响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水环境pH、CODcr、NH3-N、TP、石油类pH、CODcr、BOD5、SS空气环境SO2、NO2、PM10、CO施工期:沥青烟、PM10运行期:NOx、NO2、CO固体废物施工期: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行期:树叶、散落货物 环境风险水:石油类、COD大气:汽车尾气2.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2.5.1 评价等级拟建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里程11.575km。根据项
28、目特点、建设地区环境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本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汇总表见表2.5-1。表2.5-1 评价等级划分表评价内容评价等级划分依据环境空气二级项目所在区域为平原地形,项目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建设项目,依据HJ2.2-2008,第5.3.2.3.5条规定,“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 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因此采用二级评价。声环境一级本项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功能区,相对改造前而言项目建成后噪声增量为5dB(A)以上。地表水环境三级施工期主要产生为施
29、工营地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及少量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污废水不外排。营运期主要污水为路面径流,不排放污水。环境风险二级根据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不涉及危险性物质的使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生 态三级工程,长度11.575km,小于50km,项目占地57.2313hm2,其中新增占地37.1073hm2(0.371073km2),小于2km2。项目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所以本项目不设地下水评价
30、专题。2.5.2 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结合项目改建沿线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与现场踏勘调查实际情况,确定评价范围如下见表2.5-2。表2.5-2 评价范围一览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环境空气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附图3)声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附图3)地表水灌溉港渠环境风险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及临时设施周边各300m以内的范围(附图3)社会环境道路直接影响区,主要包括沿线主要居民点及镇区2.5.3 评价重点根据工程沿线经过区域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征,本
31、次评价以施工期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噪声的环境影响,运营期的声环境和污染防治为评价重点。2.6 评价时段及评价技术方法2.6.1 评价时段根据本工程建设年限和交通量预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为:2.6.1.1 施工期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施工总工期12个月。2.6.1.2 营运期噪声和大气按营运第1年(近期,即2018年)、第7年(中期,即2024年)、第15年(远期,即2032年)三个特征年。2.6.2 评价技术方法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的特点,本评价采用点线结合,以点代段反馈全线的评价原则,现状调查采用监测、调研、计算及分析等方法;现状及预测评价采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等方法。对
32、噪声采用模式计算法来进行预测评价;社会经济及交通环境则采用调查分析法。一般对有国家标准的项目采用直接对照标准和超标值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方法见下表。表2.6-1 评价方法一览表 评价对象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模式计算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类比分析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现状监测模式计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调查、资料收集调查分析社会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收集、调查分析2.7 环境保护目标2.7.1 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自身不产生污水,沿线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灌溉港渠;沿线设置污水管道收集两侧污水,最终汇入散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经管道送至茅山港,通过茅山闸(当内湖水位高于长江水位时
33、)、策湖泵站(长江水位高于内湖水位时)排放至长江(黄冈段)。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设置桥梁4座,跨越水体包括八里港、五一港、团结港、叶咀港,以上四个港渠为农田灌溉渠,四个港渠与策湖联通。本项目的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1。名称道路桩号水功能类别八里港AK0+399.5类,用于农田灌溉五一港BK2+540团结港BK4+600叶咀港CK0+200表2.7-1 地表水保护目标2.7.2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经现场踏勘确定推荐方案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沿路村、学校等共13个敏感点,各环境保护目标的性质、方位和受影响情况详见表2.7-2和附图3所示。59表2.7-2
34、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位置/桩号敏感目标名称与道路中心线、边界线最近距离(m)与规划路位置及高程差(m)4a类户数/2类户数/评价范围内总户数护性质和说明敏感点实景图敏感点平面图现有噪声源AK0+900-AK1+400钱铺村34.5/8路左侧,0.212户/70户/82户,12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AK0+900-AK1+400(BK0-BK0+450)沈家墩村34.5/8(82.5/60)路右侧,0.38户/60户/67户,12层,背对道路, 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BK0+450-BK1+0鲁屋村47.5/25路右侧,0.515户/55户/70户,12层,正对道路,砖
35、混结构现有居住区x生活噪声BK0+450-BK1+220五一港村42.5/20路右侧,0.510户/40户/40户,12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BK2-BK2+250散花村102.5/80路右侧,0.70户/50户/50户,12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BK2+600-BK3+300滨江农场32.5/10两侧右侧,0.215户/100户/115户,12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BK5+000-BK5+150团林岸村82.5/60路左侧,0.40户/15户/15户,12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CK0+550-CK0+810叶家桥村45.
36、5/19路右侧,-0.250户/500户/550户,16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在建叶家桥新村生活噪声、交通噪声CK1+550-CK2石牛山村41.5/15路左侧,0.212户/0/12户,12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CK2+250-CK3+360红莲巢村(有学校和养老院)44.5/18(道路边界距离学校教学楼130,距离养老院40m)两侧右侧,0.250户/400户/450户,16层,正对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红莲学校、在建养老院生活噪声、交通噪声CK4+240-CK4+600高山庙村38.5/12路左侧,0.420户/100户/120户,12层,正对
37、道路,砖混结构现有居住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2.7.3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沿线300m内无自然保护区、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道路沿线的土地、植物、野生动物和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耕地、林地和草地工程永久占地57.2313hm2,其中农用地4.5797hm2(耕地2.9641hm2,其他农用地1.6156hm2),未利用地0.0189hm2。(2)珍稀野生动植物结合现场踏勘调查,改建工程评价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2.8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此次评价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三部分: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
38、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评价工作程序见图2.8-1所示。图2.8-1 评价工作程序路线示意图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 工程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浠散大道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2)建设性质:改扩建、新建;(3)建设单位: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工程基本情况:工程项目分为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浠散大道改扩建三条市政道路,根据浠水鄂东滨江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花莲路起点接钱铺村东侧,终点与规划9号路(沿江大道)衔接,路线全长5170.303m,红线宽45m,投资24000万元新建;浠散大道南段起
39、点接长江江堤内侧沿江大道,道路向北延伸,止于迎宾大道,并对接已实施的浠散大道(北段),设计道路全长1739.747m,红线宽53m,投资7000万元新建;浠散大道改扩建起于滨江一路口处的浠散公路车行道路面宽度变化处,为现状的沥青路,向北延着现状的浠散公路延伸至规划2号路口,道路全长4664.647m,红线宽53m,投资26433.27万元实施改扩建。工程项目为沥青路面,道路设计时速为6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5)工程占地:工程永久占地57.2313hm2,其中农用地4.5797hm2(耕地2.9641hm2,其他农用地1.6156hm2)
40、,未利用地0.0189hm2。(6)工期安排: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12个月。3.2 工程地理位置和走向本项目地处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分为花莲路、浠散大道南段、浠散大道改扩建三条市政道路。花莲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点在钱铺村东侧与浠散大道(南段)平面交叉,向东延伸,陆续与规划23号路、规划52号路、规划53号路、规划54号路、规划55号路、规划28号路、规划56号路、规划57号路、规划58号路、规划浠大公路、规划60号路、规划61号路、规划11号路、规划62号路平交,终点与规划9号路(沿江大道)衔接;浠散大道南段:整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接沿江大道,
41、依次与规划48号路、散花大道、花莲路平面交叉,终点与迎宾大道衔接;浠散大道改扩建:整体呈南北走向,沿着现状的浠散大道依次与滨江一号路、发展大道、故国路、接福路、石牛山路、33号路、32号路、31号路、4号路、19号路、30号路和2号路等十二路口平交,其中被交主干道有发展大道、4号路和2号路,被交次干道有滨江一号路、石牛山路、33号路、32号路、31号路,被交支路有故国路、接福路、19号路和30号路。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在浠水鄂东滨江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规划中的关系见附图3。3.3 道路区域现状及周边环境概况3.3.1 道路现状花莲路:道路工程范围内原无现状道路存在,道路穿越散花镇
42、中心区域,道路所经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地面高程在1519.4m之间。道路沿线主要以居民住宅、厂房、办公楼及农田用地为主。浠散大道南段:道路工程范围内原无现状道路存在,道路穿越散花镇中心区域,道路所经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地面高程在16.0922.13m之间。道路西侧沿线主要以居民住宅为主,东侧为鄂东农产品工业园及农田用地,道路红线范围内仅浅表层水塘、鱼塘、水沟和藕塘等底部有少量淤泥质土分布。浠散大道改扩建:现状基本为一级公路标准,除局部路段已经按城市道路标准进行改造外,其余路段路基宽度21.5米左右,路面宽度14米,两侧各3.75米的路肩带,局部路段存在路基窄、桥险、弯急、街道化严重等问题,影响行车安全。作为黄黄高速公路和大广高速主通道的主要辅助干线,浠散公路已经不能体现辅助干线的交通通道功能。现状老路基本采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层设计,局部路段出现网状裂缝和路面积水等现象。本项目原老路段仅在发展大道路口处有一座桥梁跨现状渠道其上部结构为简支空心板,桥跨布置为8+16+8m,桥面宽度30m,该桥建为近年新建,质量较好。就全线的现状来说,现有道路明显不能满足道路的功能定位,道路通行能力低下,急需对机动车道进行加宽改造,尤其是道路两侧地块的陆续开发利用,对当前道路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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