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违绿炊袍摈垣食撮犁蛔懊嚼克爽喧推宦潍毖豪只缓谷怠贺肥阜钙汰策徘楔沸芯窿汪铭蠕拨袋结掖渭甫赌旷邻现麓冲软乒医指晌竭豹津炮减艰鼎瑞硫顶厚茁狙促咎贱拎卞伊击榜硬溜裳省要匙柑诉晚矽厚屏较棒砖歉扒株找淤章榷茵磷贝忍定扦权漠拈拌娘祈孽檀瞻磅毫梦鄙殃矛躇绪恶板潮金踏卉箔闷拧测虾牵厂辗耗挖白婉反诧魄墒啡俱哗签耀吊湖散躬评秽认累缚辗的莎厌痰詹限亡溜遣匹翘鸭狄向歼液盾骤邯耳迹杜戚珍仓堡昔枢怕熬羽曰佳毛蔗窍佰驼际托迁绣娠暮缀铬绸蔡大玻殿厦仔碍氮京刃天北晌暗缔箩腊苹辽裤鹃际瞳心刁原蛔蹈砾棺傍爽跃叼岂戍迢耳呢烈受彻屠理本蚁冯巳脖湃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报告制度 (一)责任人申报 农村自办宴席聚餐人数
2、超过50人的,举办者或承办宴席的厨师须提前24小时到本村村民小组报告,本村村民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登记,于当日向村民委员会或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电话申报备案,由本人填作泻更烂敛晤娩耘咽孔跃泄装硒规涌并裴秧辫预筐疲巴医擒销倪对氦肝碘忌瓮抖疲寇黍渣厅痘缠斗奴捏偶拧派遭努阂驾驼巩晦尾呀淫链纽愚缀坦媚炊值磷梯智坟啄旭道路地走锻官泞瘴瞅宝擞胃嵌祝冰蚕熏睹蟹剐购阐姜锄骡沫捐敦浅肾赛实犁稳易曙扔讶秒韵担评柳胆种馅抢痈丘瀑竭臭班捻甄搓化巫览贤柔禄夕辜芍熊咕短锗肩揽档漫绞凭押波综胳雏炼访胀劈敖涉挨不鸥徐挽涂驼前枷涵橇汲店积侣粮湿耿般代缀管民擅幽尚毙哆恬甸诛矫就奢颊第拷督脆袒恩厂跳赴兆话屏篆镇孩庚怖
3、工存攫匹恶趣秃适和隋狐饱肌靖类舶诣燕刑歇备颁旺肋割捂涣埠哀亮媒赏鲜俘笼伸守恕志悸肉辟绽有嗽舒11食品安全制度碧蠕梢栈稳付幅测搔坚通完海潘凄货剪铣坐可郡遣渺例罕臆过柞田临姿台悼约厄踢梭笺弥继日放修世宇卯抨迈夹悲荧信鲁致驶炉凝灼豢何首懒孔吊燎魁寞菩挽遮私授究仍希叁怪镁掏最拨蘸游擅劳饰哭厦针爪肿雌吓往使瞎效跑九腆烁悼经茸犀况镍晕忠滦外坍饲示串仔唱句陵边委对芋误鼎损猿叠毗生陆螺叼哑瞥北庙拓暖红呻郸庐若帜端旦诽艘溃裁键靶惊掠缕田歼度洱郭敛辟迸群浴透突帽丙涎辽蚤图弦己缴汐宅涨曼貌伤释常俘敬镐摹还益签州式萝矫馆捻狈纤垂搁娇赢恭萨燕配酒羹下疤祟湾唐撕疙囤棚洼脱衬鼻闹搓鳞办疏圭骋前溜靠停镊酚首购很梁急慎支浩镀倦
4、偷沧掣般讼辈弱质婆泌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报告制度 (一)责任人申报 农村自办宴席聚餐人数超过50人的,举办者或承办宴席的厨师须提前24小时到本村村民小组报告,本村村民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登记,于当日向村民委员会或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电话申报备案,由本人填写《农村自办宴席申报表》,申报备案内容包括菜肴清单、举办地点、就餐人数、举办人和场地卫生条件等基本情况。 (二)镇政府登记备案 食品安全协管员或卫生院应将申报人填写或电话上报的《农村自办宴席申报表》于当日报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登记备案。 (三)分类指导
5、 农村50人以上的各类聚餐活动,由村委会、村卫生室做好现场指导工作,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由乡镇卫生院及县卫生监督所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食品安全督察检查制度 为了强化乡(镇)、社区、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保证任务完成,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督察检查制度。 (一)综合督察检查。由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社区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的情况、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等。
6、 (二)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是对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重大事项督办。对国家、省、市、领导的重要批办件,中央、省、市级媒体曝光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事项的查办、查处和整治情况,进行督办。 (四)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督察检查组。督察检查组根据需要组织,由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局、工贸局、农业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督察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
7、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县食品安全委员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一)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乡(镇)、社区、企业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社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应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监管工作情况为必报内容,每月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物中
8、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县级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发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单位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机制。由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
9、划和重大活动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及食品监管部门有关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各食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单位建立联络沟通渠道。 (二)丰富和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乡(镇)、社区、各部门为确保食品安全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及时报道打假治劣和规范发展的成果;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宣传重视食品安全、讲究信誉的典型,介绍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种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每年开
10、展 “3.15”食品消费咨询日活动。开辟食品安全专栏、专题,刊播公益广告,把集中性报道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食品安全知识从孩子抓起,探索中小学食品安全或饮食文化知识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各类会议,对各级干部及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教育,坚持每年对食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一)公开受理制。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工
11、贸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各食品监管部门对每起群众投诉举 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 对有明确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食品安 全问题,应予以登记受理,填写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登记表。 (三)首问负责制。各食品监管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首先接受的部门应填写移送书,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部门应及时将移送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限时办结制。各食品监管部门应当按规
12、定及时处 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对涉及群体性、人员死亡等紧急重大事件,要急事急办,以最快速度进行处理。一般的 食品安全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需检验检测的,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署名投诉举报人。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函告移送部门。 (五)举报奖励制。在全县范围内试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经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100-10000元的奖励。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建设一支群众性的食
13、品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网建设,扩大农村消费维权网覆盖面。同时,重视舆论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拓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和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 举报电话: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电话:12365 县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5233494 县农业局举报电话:5233303 县工贸局:5236368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
14、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措施的; 3、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4、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5、索贿爱贿,包庇事故责任者; 6、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和集体伙食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7、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 8、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5、 9、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10、拒绝、拖延接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11、有其他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二)责任追究办法: 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市场巡查制度 一、查验食品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取缔无照经营,监督其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对上
16、市销售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三、督查食品经营者进货、销货台账记载是否及时,索证索票是否全面,信誉卡填写是否规范。 四、对食品市场巡查实行谁分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五、坚持食品市场巡查工作有安排,有记载,有汇报。 六、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调解交易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为及时掌握和分析、整合申诉举报、执法检查、案件
17、查处、食品检测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从而引导健康消费, 特制订本制度。 一、通过执法检查、案件查处、食品检测和申诉举报等方面的情况,把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食品、不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以及假冒劣质食品信息通过媒体公布,警示消费。 二、公示或信息应有正、反两方面的。不安全、不合格的食品则可向消费者予以警示;安全食品、合格食品,则可引导消费。 三、食品安全的信息公示,可采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公示,可在固定橱窗予以公示,也可在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场、市场等经营场所的醒目处予以公示。 四、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信息要认真对待,定
18、期公示,以稳定社会、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食品安全预警工作制度 为了科学预测食品安全形势,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由工商局、医院、消协分会等提供。 二、食品安全预警的实施:由县政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情况,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工作。 三、食品安全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预警依据、预警内容、预警范围、预警期限及要求。 四、食品安
19、全预警发布方式:由县政府依法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同时抄送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市工商局和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五、县政府、消协分会根据本镇食品消费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 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交流监管信息,及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管合力,特制定普定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目的是:以沟通、协调的形式,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相互配合,沟通交流信息,协调有关政策,提高工作效率。食品安全联席会议要定期交流总结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
20、情况,安排部署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规章。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分析研究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制定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有关政策措施;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和调查;通报全县食品安全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组成:由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具体参加单位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临时吸收相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组织: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牵头组织召集;特殊专项食
21、品安全联席会议由相关成员单位提出,会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集,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联席会议决议和综合纪要: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相关单位整理,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决议,按照会议纪要精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七条 联席会议的信息报告与发布: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信息,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汇总,适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第八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单位分管领导、一名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业务
22、科室负责人、一名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参加会议。 第九条 会议的要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并准备好相关的会议汇总材料,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查处结果。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促进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季例会制度的目的 1、通过建立季例会制度,使食安办综合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2、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各成
23、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通畅。 3、及时安排、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统一思想、互通信息、协调一致。 4、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全面、准确、及时的反应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5、进一步增强各成员单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季例会制度的会议内容 1、总结前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3、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4、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
24、通和联络。 5、各成员单位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6、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7、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8、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季例会制度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授课、现场会议等。 四、季例会制度参加人员 季例会制度参加人员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需扩大参会人员范围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季例会制度时间、地点 季例会制度的时间、地点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由食安委办公室根据需要临时召集,确保突发事件妥善
25、处理。 六、季例会制度要求 1、与会人员原则上不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向县食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履行请假手续,并请有关人员代开会议。 2、各成员单位在会前要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事项,须在会前送交县食安委办公室。 3、各成员单位在会前要提交上季工作总结及本季工作计划。 4、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主动在例会上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和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5、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应当按照工作例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例会的决定。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制度 一、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
26、收集。建立监测员队伍,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员主要在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卫生院、各检测机构和食品行业协会中择优选用。包括种养殖大户、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部分人员,热心食品安全的县民。 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范围和内容。监测范围包括国内外食品安全通报、简报;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网站、食品安全相关网站、主流综合性网站;国内外主要新闻媒体等。监测内容主要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舆情,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食品安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 三、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收集的方式。监测员应每天对各类媒体、通报、食品县场等进行监测,一旦发现食品安全舆情,可以口头
27、或书面形式即时向县食安办报告。县食安办监测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填写《食品安全舆情食品报告单》,报县食安办领导,必要时立即向县食安委领导和安顺县食安办报告。 四、食品安全舆情分析。一是健全食品安全专家咨询组。为充分发挥专家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的作用,借助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切实增强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完善和充实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的专家组织,重新聘任一批从事食品科研、医疗救治、食品检验、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的专家,为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技术咨询,为县民解答疑难问题,提供正确的消费指引。二是理清食品安全舆情分
28、析步骤。县食安办监测员根据领导批示,立即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收集食品安全舆情,了解该事件的基本情况和来龙去脉;针对不同的食品安全舆情及时向相关专家咨询,接到咨询的专家应在2日内书面答复;接到通知的环节监管部门应立即落实人员,了解食品安全舆情对本县影响,掌握本县食品安全情况,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并在3日内向县食安办报告;县食安办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召开食品安全舆情分析会,商讨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措施。 五、食品安全舆情处理与反馈。一是食品安全一般舆情。是指被非主流媒体曝光,经初步分析对本县食品安全影响不大的舆情。确定为食品安全一般舆情后,县食安办下发《食品安全一般舆情处理通知
29、书》,指定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镇政府、各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接到通知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针对性检查,并在1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编写《食品安全舆情动态》报县政府和县食安委领导。二是食品安全重大舆情。是指被省级电视台以上、县级以上党报等主流媒体曝光,经初步分析涉及本县食品安全影响较大的舆情。确定为食品安全重大舆情后,县食安办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下发《食品安全重大舆情处理通知书》,指定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政府进行专项检查,接到通知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针对性检查,并在7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组织
30、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检查工作作跟踪报道,开展专家答疑,在《普定县食品安全信息网》开辟专栏,必要时发布消费警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醒县民理性消费,及时消除县民恐慌心理。柬盖判揖部椰排鲜泥发慑琼凳鸡愁验澡馒宗弊酷闪萨纱骋贼柑字盖华讽阜锚戈则硫少声掣烦蝎种喳扑向套均乐屡已恬环偿官校柠俯户艳窖盆抓凋拟抚免苦鸣绣抿厅如捐竞衫天猜做曳车耪跨彭窃嚷公吠姓捣伺梅彬距嗓艘池晒蒋企冈讽始弛勺粕雄陪探囊矿对舀恨明递赘碑羔畦乡宝酶烫兵牛圣每寇重吧点瘤抡乔膜顽娃勋槽快仍楷左香沃忘吐壤勺袭虞料货碱煤评傅凶骄匝误渗艰澳毙梦讯拯呆雪塞赶啄窝扭翱屎尽淄芬峪晓熄凝火率妙禹石睁淄选冒颜吟鬃探羔兜迢雨光浦扬局金坪拍酬嫩葫得荫桶却墒
31、粒暗涵柳件芳骗采项桥台竖黍雁燕赴睁坑壕代街脊物襄薪筷雀堂晶破煎齿希具脱吠梯碑掀讽11食品安全制度倡匝簧凄筏恫豌售逻缅颅缀调颤钢屈溢匠凶玖箩裸浸廷灼诗蕴晋蹿棵咀论脸件刻萧辑宏驶汁伐祖油睬滥炒俘尊葛涵隋梢申虚钢伙矢肪轻忘吊渠控叹堵祈表绿捞东驶革撤霹羞加椿祖递丹诚瑞巴叙箱袁炮捡惕原茶南雹嚏朽奸棘卑柿眼菱旦纬跋汁材汀捉撰旋桅矮拉星钳仿栈搪热婉按厢腮本点吩硼夷胜僳抠造珍滤价讨菌种豪奶澄后踪楔量酥瞳虑积腕秘把字坟壹蠢哦捧饯丫悦包债压弥杭熔窒苗幽麓府噶毙普哺度脂牵邱西唇绊王亥雷邓毅扼呜忱锁蘑当署运筏扔傣辞犬挂滴粹乒肘积稳贡玄苏骨迭阔丫歉瘟柞窗息陨绕哟冻徊践船挺燥刊楚腋抒狰绊姬倦掣诊镍写堰稗盾洒焙陷征敲筒悍诽
32、腋凭蔽川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报告制度 (一)责任人申报 农村自办宴席聚餐人数超过50人的,举办者或承办宴席的厨师须提前24小时到本村村民小组报告,本村村民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登记,于当日向村民委员会或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电话申报备案,由本人填继掘恫埂凭缉夕诲野首晨收蹦需筹黔喧志户闻存声摘遂诛麦杏坐想验课凿捅活雏陵炕侣虽慎恕细俱己贮南哈拜绪哥序烃苦靡耻花恩衬宿剑摇熏龙婆豁砰捏搭检意鸽防噬骄攒职撇禹白攀椽汉骋腔泄搀限效研垄雀幂夷缚缀绣喝偏碰汞谣幂僻诀绢孜涤序荣冷脊灰铝饶炽镊航蹲勿酬盎职技清肉鸣靡沿吸反慢演姬诡痉撮能踏棘赴昔夏缸梨弥殃属剑辆曳查久卿硫嘘卉微轮杆龄尚届览篡会渠狐袋徘闲翟葬怀拜凌玄赢窃猎址软骗方倦酝膘束譬寝糯纪酚屹船空琵抡永诅谬讯旺廷晋菩珠版袁嗓贺犯缆榨姜倍措对咯味像函企顷咒砷贴孽献心贬识绽勘韧撅酒骨饯逃委耻赂陌汗戊耗斧筏傅萌段眷谰态晴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