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祥便民卡制度培训 ——关于对《农村信用社便民卡 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一、业务制度依据 1、贷款业务制度:《贷款通则》、《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湘信联发【2005】64号)、《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湘信联发【2010】57号) 2、借记卡业务制度:《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福祥借记卡章程》、《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福祥借记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湘信联发【2006】35号)、《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福祥借记卡卡片管理办法》(湘信联发【2012】30号) 二、福祥便民卡的概念 1、业务模式:先放款,
2、后用款,不改变福祥借记卡和信贷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2、发行对象:农户、城镇居民、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 3、主要特点:借记卡+小额循环贷款(具有“一次授信、循环使用、余额控制、随贷随还”的特点) 4、卡种:福祥借记卡 三、福祥便民卡的功能 除具有小额个人循环贷款功能外,同时具有福祥借记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代收代付等各项金融功能 。 四、福祥便民卡的发卡张数要求 1、一户家庭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只能办理一张福祥便民卡 ,也不得配发副卡。 2、可选择有折卡或无折卡 。 五、福祥便民卡密码管理 1、福祥便民卡的密码包括:卡密码和放款密码 (1)卡密码是指持卡
3、人为福祥便民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代收代付等各项金融功能而设置的密码。 (2)放款密码是指持卡人为福祥便民卡个人循环贷款功能而设置的密码,放款密码仅限办理放款业务时使用。 2、福祥便民卡仅限借款人本人使用。凡使用密码(含卡密码和放款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 六、福祥便民卡的发卡行与受理行 1、发卡行是指应客户申请发行福祥便民卡的信用社(含农合行、农商行,下同),福祥便民卡产生的所有贷款债权均归属于发卡行。 2、受理行是指受理福祥便民卡放款、还款或还息、相关银行卡业务的信用社。 七、福祥便民卡的放款管理 1、福祥便民卡可在全
4、省信用社所有网点柜面办理放款业务。 2、各县级行社对所发行的福祥便民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实现异地放款,但不得影响作为受理行办理异地放款业务。 八、福祥便民卡业务的会计科目设置 福祥便民卡业务沿用现有会计科目,不另行增设科目,按照实际发放的贷款投向、客户类型确定科目归属。 九、福祥便民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评级授信→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发卡→贷款发放→贷后管理。 十、福祥便民卡的业务办理原则 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l 一、福祥便民卡申请人的基本条
5、件 l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l 2、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l 3、遵纪守法,信用记录良好,无到期未还的贷款本息; l 4、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l 5、有具体的生产经营项目或消费项目,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l 6、在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l 7、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可靠的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l 8、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l 符合福祥便民卡发行条件的借款人,可以向所在地信用社申请福祥便民卡。信用社应向申请人提供相应咨询服务,并根据以上基本条件要求对其资格和贷款用途进行初审。 二、申请福
6、祥便民卡需提供的书面资料 1、借款申请; 2、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资产和有效收入证明; 4、借款用途证明; 5、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有权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租赁或承包经营的另需提供租赁或承包合同; 6、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7、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相关贷款调查要求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 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调查人员应主要就以 下内容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1、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 录; 2、借款人收入情况; 3、借款用途
7、是否真实合法; 4、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5、借款人经营环境、经营管理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行业政 策和市场情况; 6、抵(质)押物权属、价值及变现能力,保证人资格、保证 能力和保证意愿; 7、信用社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四、坚持面谈制度 信用社客户经理应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对其调查内容当面询问借款人,并做好面谈记录,借款人不得委托第三人完成。 第三章 金额、期限和利率 一、福祥便民卡的评级授信 福祥便民卡评级授信根据“三办法一指引”、《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评级与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商户评级与授信管
8、理办法(试行)》(湘信联发【2009】8号)、《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其他自然人评级授信管理办法(试行)》(湘信联发【2009】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福祥便民卡的授信额度、期限 1、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以1000元为起点,按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各县级行社可根据实际确定各自具体限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福祥便民卡授信额度纳入借款人及关联对象的综合授信内。其中信用贷款必须严格按《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湘信联发【2010】76号)的规定执行。 2、授信期限:福祥便民卡的授信期限原则上为1年,各县级行社可根据实际确定各自具体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 三、福祥便民卡的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在最高额借款合同期限内可以发生多笔借款,单笔贷款以1000元为起点,按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在任何时点上的贷款总余额均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2、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每笔贷款的起始日必须在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实际贷款日以核心系统放款交易为准。 3、借款人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前还款,但不得展期。 18 四、福祥便民卡的贷款利率、结息方式 1、贷款利率:按国家利率政策和各县级行社利率定价管理办 法执行,在借款合同内约定浮动比率,单笔贷款以实际借款日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按合同约定浮动比
10、率浮动,单笔贷款期限内执行固定利率,不随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 2、结息方式:可选择按月、按季或不定期结息,并在借款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四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一、福祥便民卡的贷款审查 信贷审查人员除须对照办理条件进行审查外,还需重点审查 以下内容: 1、调查内容审查。主要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 2、基本要素审查。客户经理、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主体资格审查。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收入证明是否真实合理;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关证明材料等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规定; 4
11、信贷政策审查。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期限、利率、方式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定价是否合理,是否综合考虑了业务风险与综合收益情况。 5、信贷风险审查。审核借款人职业背景、收入来源的稳定性 以及家庭资产负债状况;还款来源;担保物价值、变现能力、租赁情况;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保证意愿。对于个人生产经营信贷业务,还应重点分析经营管理能力、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行业政策和市场情况。 6、信用社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二、福祥便民卡的风险评价 1、重点分析借款人的收入和支出情况,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地进行贷款审查评估。同时对风险保障进行评价,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12、 2、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应当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提出信贷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三、福祥便民卡的审批 1、 福祥便民卡严格按贷款权限审批。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 2、履行告知义务:经审批流程,对未获批准的福祥便民卡申请,信用社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五章 协议、发放与支付 一、合同签订 1、借款合同签订:信用社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最高额借款合 同 2、担保合同签订:需担保的应根据担保方式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 二、担保手续办理 按照不同担保方式,信用社应
13、与借款人、抵押人或质押人共同办理有效的抵押、质押权登记或止付、背书、公证等手续。 三、无卡户开卡、有卡户重新绑定卡信息 1、无卡户开卡:福祥便民卡申领人落实好放款条件后,持发卡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目前仅限有效身份证)在发卡行柜面申领福祥便民卡并分别设置卡密码和放款密码。 2、有卡户重新绑定卡信息:在原福祥便民卡上贷款本息全额清偿且放款条件落实后,由信贷管理系统将相关贷款信息加载到对应的福祥便民卡上即可。 四、贷款发放 1、柜面放款:借款人持福祥便民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其福祥便民卡合同期限和额度内,可在我省辖内的所有网点柜面凭放款密码办理贷款。
14、 2、放款操作要点: (1)放款密码输入正确(预放款、放款交易均要验密) (2)身份核查:审核持卡人身份是否与借款人相符 (3)客户签字、按手摸、复印相关资料:持卡人在《福祥便民卡放款确认书》上签字并加按指模(建议使用右手大拇指)确认 ,将经借款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福祥便民卡复印件附在《福祥便民卡放款确认书》后,借款人再次输入放款密码无误后放款完成。 五、贷款资金支付 1、福祥便民卡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均约定为借款人自主支付。 2、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信用社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信用社应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15、 第六章 贷后管理与卡片管理 一、福祥便民卡贷后管理的制度依据 福祥便民卡贷后管理按照《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执行 二、福祥便民卡年检 发卡行每年对福祥便民卡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对借款人经营情况、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抵(质)押物状况等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借款人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进行审定或调整,并将未清偿的贷款逐笔以函证形式送借款人签字确认 。 三、福祥便民卡的还款交易 1、借款人可在我省农村信用社所有网点柜面办理还款业务,逐步实现自助还款。还款必须按“先收息后收本”的原则还息或还本息,逐笔结清。系统按约定结息方式自动扣收利息,贷款到期后系统自动
16、扣收贷款本息。 2、在受理行办理还款或还息业务后,客户应在《福祥便民卡还款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福祥便民卡的还款业务不限于持卡人本人办理,持卡人可委托他人凭卡号在我省农信社任一网点办理还款业务。持卡人如需正式的收本收息凭证可到发卡行社补打。 四、福祥便民卡下贷款的合同额度管理 1、福祥便民卡合同额度的自动恢复: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客户使用剩余合同额度。客户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且本金未逾期的,所欠利息全部结清后,在合同期限内系统自动恢复客户使用剩余合同额度。 l 2、福祥便民卡合同额度的手动恢复: l 若贷款利息逾期90天或本金逾期,系统会自动冻结合同剩余
17、额度,客户结清所有欠款后,在合同期限内需手工调整恢复客户剩余合同额度: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发卡行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并提出是否同意恢复意见,按贷款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如同意恢复的,则由客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走“恢复已冻结卡”流程。 l 3、发现借款人或担保人有以下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形之一的,发卡行社可视情况采取停用合同额度、减少合同额度、取消合同额度、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 l 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福祥便民卡授信的; l 借款人将福祥便民卡或贷款转借他人使用的; l l 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行为; l 借款人
18、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l 借款人所负担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义务的履行; l 部分或全部担保违反合同担保条款约定,且借款人未能提供符合贷款行社要求的新的担保; l 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等价值下降,或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失去控制,以及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偿还; l 借款人涉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 l 市场、行业、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l 拒绝或阻碍信用社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进行贷后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l 其他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况。
19、 五、福祥便民卡的查询、密码修改 持卡人凭卡和卡密码可通过全省信用社网点和自助渠道查询卡内存贷款相关信息及修改密码 。 六、福祥便民卡的挂失、换卡、补卡、销卡 1、挂失:口头挂失可通过客户服务电话96518或在全省信用社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必须在发卡行办理。 2 、换卡:换卡必须在发卡行办理。 3、补卡:补卡必须在发卡行办理。 4、销卡:持卡人在清偿完福祥便民卡的全部贷款本息后如不再申请新的授信额度可向发卡行申请销卡。 七、福祥便民卡的信贷档案管理 发卡行应按《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及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福祥便
20、民卡档案。 第七章 发卡行、受理行职责 一、发卡行主要职责 1、受理福祥便民卡业务申请; 2、对福祥便民卡业务进行调查、评估与审批; 3、审批通过后发卡; 4、建立、管理信贷档案,进行贷后管理; 5、处理相关账务。 二、受理行主要职责 1、办理福祥便民卡放款业务,认真核实持卡人身份确保持卡 人本人在《福祥便民卡放款确认书》上签字按指模,并将 《福祥便民卡放款确认书》、经借款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卡复印件作为重要档案永久保管 ; 2、办理福祥便民卡还款、还息业务,并将《福祥便民卡还款 确认书》作为重要档案永久保管; 3、办理福祥便民卡查询、密码
21、解锁、密码修改及各类借记卡 业务。 l 福祥便民卡的贷款发放、归还、可在全省信用社网点办理。 l 受理行不得无故拒绝办理福祥便民卡相关业务 。 l 三、福祥便民卡业务相关收费规定 l 1、放款业务收费:受理行办理跨法人机构放款业务的,按 l 每笔2元收费,费用由发卡行承担;各法人机构间的费用由核 l 心业务系统定时自动清算。 l 2、还款业务收费:办理还款业务不收费。 l 3、其他业务收费:其收费标准按福祥借记卡业务等管理规 l 定执行。 l 四、福祥便民卡业务的监督检查 l 信用社要认真履行作为发卡行或受理行的各项职责。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
22、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相关规定查处。 第八章 附则 l 本办法由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与修订。 l 各县级行社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
23、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
24、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