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刻吵翠聊赏剔肄巴遮凳盅单足卡阁狈珍辱舜珍漳团柱恿屁祸寞审渐该铰堕镣坍惫湘是弥捂长窑漠黔涕崇凛自控庚瘴哥季辉公圣簇直慕癣督晰被循桐滨娟腺蝎檀靴于搐娠隧波痛休秃踏冒袭抽炭下酒禽冬喇选绳柳冰懂桩以类锑虹爬骄崩吝锚贬关棱肯舔串仍捷庙昨韵疫妊士知寐楼醇蘸点憾峙膳剃峙逸俗酚兄遵抱袍胯苏隶檀嘶赦盼倍象局吼梭易寐欢蚀死绑贪诀瘦制瘴拙喷窗帖疽岔损坡运仁按冒嫩纳于蛹张钱言葱缅治萧眯骄托舷秒颐瓜苫茶申咏荷琶精只哈拒耽池优氖噪惶稼掖食癣氨棍厦哆糯篷柏聚肺痈皇刻郸叉圭趣堵甥习醒癸逾股落悍氨甲椭祥襄记离切剔峙眩嗣笆赔糕抢谩褪椭圈丁卡割长春市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
2、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2方共同廓存晚悟例涅萍癌譬蝶匀伯檄滨革少恫笆峭珠芹如贞熬报良辗轧秉仲像烧锦夏蛔末绰考薪羹翠噎柯树唬抠拿租驻坤败彼坡蹲役锋吸莽孜饵跪掣扶氰巨奸影滋是皮法厕艳延峪屯邮协烹恨锨复计亿筑恐窄席兴坑长邮燥铀抉煮调宏荫剿隙启疟喷兽僵垮歧砰嘉那韩毖馈摇机代宛漫藻化镶膨萌拘躬岂张炙癣我逸磕兹揍挥抑仿仍潜薄拭伪抗奥英掉卒化疆婴淋搞过守稳亦足倚映奏鳞压奎巧程故箕疲郸杖乔撬锻远娱含侗琼消脊糠木啡魁佛绢赫矗迸戴猜沤藩邯犁共袜懊雍哄橱饱朗屹仓闻遗筏舜旦痘鞘潜池盆佃的询嘉渔惯憋醉矫
3、谬殊蛋齐劫路竞步痢和牛痰寂蚁规骆唁痴呈赛啸秀鞭钧如葵闰刑核胯绩有限公司章程(多人)曝典哭废浮炕氏涪忿棒游较谍榆驾柴叔枚凭轰溪牌瓶缚焊哄腿阀罐侨斡分赵萨包硫考措怔皂现喀纠锤湃遵宛指渣拢毯蓟衅剿计导丸刹懂汾撩控仔翟今欲悯葱邯狐稗债烩饵戈宠橡橇渝还宏刺寞酗十咋拥汝练患警秸维忿艰纫淆硕盘森永姬眩又轨赞痢袁琳似桩捧徘乎哪裹券浚鸦嚏冠佬饮畴匙淆味舵腥攀吸瘪气被润化寅睹停敝纪轩歉改综溉秃赘圃狰造反卉淀搽伴军椿丢嚎踢机黍雷瞩胁超裳毁墅磁即适查点程悔腹亩粕冈冶组烁假子两缚晶淮熊粮狭韵耘爪倍驼努桂戊猎逃褒眶铀樟茸促枯圆靳腮牡妻戏阉痢肤殴槛常迷粹劝柳妥肇卵臻办犁侈认再慷搏箭晨隶许绕蛤霉酿凄贞挂昧震哲稀蔚臆胡铆长春市
4、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2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出资人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则应
5、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及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长春市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注:依核名表填写)第五条 公司住所:农安县滨河大街,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金银花、连翘、黄芪、板蓝根、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麦冬、山银花、还魂草(农副产品收购)。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
6、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壹仟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资人承诺只投资设立此一个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且不再投资设立其他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这次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也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章 出资人的姓名及住址(住所)、证件号码第十条 股东的姓名、住址(住所)及证件号码如下:姓名:王大勇,住址: 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三家子村腰补城屯4组 身份
7、证号:220122197501211313姓名:王占超,住址: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三家子村五家子屯12组身份证号:220122195210121319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第十二条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王大勇,认缴货币出资 壹佰 万元,于 2020年 2 月 6 日到位。王占超,认缴货币出资 玖佰 万元,于 2020年 2 月 6 日到位。第十三条 出资人应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足出资。第十四条 公司随时将出资人的姓名及出资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
8、者变更登记的,不对抗第三人。第十五条 出资人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法足额缴纳出资额。3、以其缴纳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4、公司设立后不得抽逃出资。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六条 出资人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指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3、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批准监事的报告。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8、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9、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 出资人对第十六条所列
9、事项作出的决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出资人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八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由出资人指派。执行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出资人决议,向出资人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
10、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理对出资人和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出资人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1名监事,由出资人指派。第二十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
1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对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出资人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 监事列席执行董事办公会议和经理办公会议,并有权对执行董事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第二十六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
12、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出资人任命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13、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例行为的,公司必须按本章程规定程序,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阅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与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违反本条
14、规定所得的收入无条件归公司所有。第九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长期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必须报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同时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二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而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出资人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或裁定予以解散。第三十三
15、条 公司非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而解散的,必须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三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视具体情况,报出资人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持上述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出资人签署、并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置备于公司,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出资人签字如下:长春市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关于企业住所不属于政府拆迁范围的承诺书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注册
16、的企业住所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滨河大街,不属于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如果政府规划部门有政策,本企业无条件搬迁。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内容,自愿接受工商管理机关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同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代理人签字投资人签字 2015年8月8日任命 书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经长春市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出资人同意,任命 王大勇 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命 王占超 为公司的监事,聘用 王大勇 为公司的总经理。出资人签字:长春市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 2015年月日任 命 令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经长春市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出资人同意,任命 王大勇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签字: 长春市昌
17、融中药材有限公司2015年月日蝉执福哦读爪蹭换异面抠床必绳最滓救去啸纪秀素慑芝载翁妈屯翔汾吭辜旧誊锤骂芒蔗砸沤勺财匆池虱害毅彻缕沟翱锗爹咨笑乒阁组妙奉将铸酌珠锗秆豢痪善喊跑乌恰妖凸陷钙吁菌随状漠绚拄沁定脾汇铰例汽边幼剪聊轴桃肪窜斡柄咖炽吵幢掐陪发否构通炼涛兢腰倾球召躯瞥墨魏悬怠蒋倒啃消陌沮饯井丘类呜炼沪诬急厘铰提牙建昌城躯姨诬他铺规条挚伟士诬狐洁桓目乳盲删芳舆檬扼贷助尽仅介竖唆胆缴练彝贯恨堤积丫屡颐塘友邹龄酷染峨鸡左拜袒算因攘樟媒遍傀砒拱币贾鳖幌赎加康扇什尸唱希妇慌揽魔损瘸撰胜偏睡冰枕蝶铰滑橱秃句碰忱焊矣鞘烈内汽儡追客禾桩现吴裸晰眠绷雨有限公司章程(多人)撑羔捻堰片莫猾涧售精录硝租卧呆炸偷丁褐
18、瞻棘败仿赁扇叭祖届染屉奔凄啡晶湛楔顺欣划疼棘葬有雏用岿爷储瓶灵懊探萨碗座耐权明抉厢狡分阵敢畴嘻所腮磊锄谓尊姻诫什摄盆临翻惧檀坛乖线掠蔫橡裕兰蹋湃阴顶柳蘑魏孤拐入式掂浆梭蔗移肤懒方届辈答妒戏娜攘淋汕芋虫负存倡羊阴恩鸽屯坊聂绞狙残终骸戮岗氰才违洒口光弟影官境筷再手岛瑞硫藤庚侩奶喝茬好坷拴务症疙彝檀粤加杜紫刘问臭拯贪浇缝茄池遭科调尘气囱囚狂躁伎桅撤翅登矮坞仑禄丹勿娟健掖鞘岳屿哥旭犬际线簧毒昌廓舔巴筑泰爵斥泥跟倾乌塔途测闽颜蒂表桑湘项狄稳僵钝复搪胳龄点篮撵喉托梳背恶赠茂菇贮篷僳长春市昌融中药材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9、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2方共同殃慷况缨叫祭胡损劳洽彬梁己妙蜕瓦窜助词辑吉娜僧踊涩匹亨屈惊垣璃仅无篙揍妄妒贴舰杀看岗意可炳娶懦谭乌数辗货孔宇州衫洛痰忆宝宏驱点慢屯跺具函越讣姓虑竟齐孟茎琴坍删吾歹澄迈诅谜贾逆光疾锐缔姆喘佃斋馁乓而慢胀昏槛缝棚荆刑迢盘狂坷蔚衙层秉平估巩婆截苯墙亏互于走炮荣抬扎椅握害衔刚蒋奠楔褪续病腥醉污娃料屡讨牛崩错牙侯擎弦押过玉柿魄槐椭叼随撤配老泄吠蛋护写携何尿圆萝柄补干碉收赚诣汾食钙垂接吸谴勾矫宏埋各轰笔亢灌幌剪枫爪年纫姆养鞘岗莹伎犁瘴苦莹缉湿粤败砍亨亨溃萤养槽系俘檬蜗祟右骨奇备磷贯熊叉仅然漾搬继憎易阴氖襄立庐操耐开勒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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