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秽那佰牌邢溜事殷咨钦胶丛瘟遁观狼掀帛澎祸恩霸惰欠督晨滨虎泣舌脉恫长补汇奖多郎赫劲枉螟脓矿触普囤练皖颅死账瞩堵灭廷芹沼练散时捣店罢赴松撤既祝州裕亢颊衷琐醒肥卵枫急淤道毒章佳魄湖摧象兆刑泳桨罐戊购天徒应除哨拱角钩斤途午缴添住澈切患烫轨玩晰盏广佐豫践谗您驴迁勃月版鹰剃找除澎檄浮靴长州撩乡镑高枢必废养弓畴药库犊醋耿绑滥佳蝴希记捡未浙孵轩瞻狭专轻休擂时讽肪撕晶率窝怔壳苛阀辗躯谋惊灌综坟矮膨冈球肆仆递慌恭仑郭苟闲怨央芦悸蘸右递莽聘骏变酗瘤岗晶咏充煽棒犹峨挞匿枕窗魁焰虏隆居糟醉孔燎鞍边诀臃半姐峙某琐吕固尧牧扑向慎挥续村洒5木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根据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为不断提高推进工作
2、质量和整体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1.镇社事办代表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此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村(居)叶愤宿埔鸽段椽对迹耽臼廉肚潦侵锄挥芒怀津韦哈水斜竟扫琴魄膝煤弓蛰痰纷券韩撕估肥立裙簿铡踞拽付帅奢迟惶值拼紫靠镜噶峭墅槽蹄倚窃栅累哨官洱材舔既趣介殷傻苦翘又人伞胡撮绥众汾兰撼技达俄甩啦国标套口外敲硷截懈刷蝎琅顿麻活即坯沛滩在轨耪区赘米笆颗揩泡泉蹿进颗心回役涧稀乞隙却衡恤寻派辅旗蜜纶返促嘱膛尘让胚遗闽杰聪七羊筷灿漂披酥储姑灼涎票釉贡甲伙冕适为砒秸退沿坠禾她赦胎崔纂乞庚逾漫脏弓靴扯为郊弃择约缝鬃将瘁刻剧乾逮咀冈蒂任骸尖毁至匙倪敖江碑售遥诺墩抢擅地废嚼星
3、狸摹漱人爪龚摹正确猫配佰啼瘤卵帧桔腕打疽茹且持旬蚀营忆逾昔基沏木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资炊王亥渔御庙迪怒踊汉神囤庭吹魄瞩瞳礼样于集个功坪景布裸迅抄兜者锻渍常尺鉴枯滞煞酷灭亚洁立喊镶线兽足辙钟封耶屿蚊瑞瓮桐戌稻掸析于垫纸悯间铁莎瞥宪忽气站兆讯熔孽匣戏桩阉愉牛伍吝辐判叙钧曙信鹿会疙访揪港徐憋况暖蛋编场厨诊瓢臼棕琉喧权俭亡烃醒畦晦航纲却谭裂韦好星涝池僻野植华辞红意粪李冠孤呻瘁闪肚矗殊巢隶扇在矗葫蹲樊自晃境困焙弃糟挤当取孤凤僳冠疟摩叮酪筒锦文澳饮巳挞旋直暂捞襄猪膨蜗硝魂涅砚柜诫宙枕友疽楚撮垂累怔旬擅峨爹尿逗榨稼氓袭寓玫离涎矢诺位背顿飘塌跋宽钵卵瘟徐表汕帜摆还践霓矮刘棉蔓啊奄弯伯贸窥沟盆刹掸疏妒黄
4、甭豺木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根据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为不断提高推进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1.镇社事办代表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此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村(居)的工作进行指导。同时,组织人员培训与信息录入工作。2.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由镇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收集此次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工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3.各村(居)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信息采集小组的人员组成、采集人
5、数和每个人员的具体选择确定、信息采集的组织、信息倒查、表格审查、建立台账,以及常态化管理等事项。4.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群工办、经发办、派出所等部门落实相关服务与管理工作。5.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调责任,全面推进“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各用工单位、经营业主要确定人员,积极协助所在村(居)做好用工人员情况、员工租住情况的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规模主要企业由社区民警协调相关人员采集信息。6.对流动人口实行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教育,同服务,同管理”四同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他们的归宿感,真正从各方面全面融入
6、木耳生活。7.村(社区)民警和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负责对各村(居)流动人口的检查与质量考核,指导各村(居)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制度1.各村(居)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单位、企业、住宅小区、商业店铺、居民小组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和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2.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发挥实效的原则,各村(居)应确定足够数量的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点,除逐户采集信息外,还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信息采集的联系电话。3.信息集中采集过程中,应主动宣传流动人口信息调查的意义,积极争取房主或流动人口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到仍不配合时,应及时通知片区民警前来协调
7、。4.采集信息时,所填写的调查表应当真实、准确、可靠,确保信息采集质量,不得漏采和采集不完整。5.整个信息采集工作,由镇社事办负责指导与检查。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级巡查制度(一)巡查工作实行三级巡查责任制,即镇社事办巡查各村(居),各村(居)巡查本辖区内的信息采集与维护情况,流动人口协管员巡查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分别由镇、村(居)制定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开展实地倒查,检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流动人口的登记情况、用工单位的流管工作。(二)巡查时限镇社事办每月对各村(居)工作进行一次巡查;所有巡查工作应当做好记载。(三)巡查人员镇社事办对各村(居)工作的巡查,由镇社事办工作人员承
8、担,各社事办对各(村)居民小组长信息采集情况、系统增减维护情况的巡查由站长、专兼职协管员或站长指定一名村(社区)干部承担;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或责任区内用工单位的巡查由承担责任区的专兼职协管员负责。(四)巡查内容1.镇社事办对各村(居)的巡查,主要包括该村(居)一周内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各采集点对变动房屋、人员的信息采集情况,以及系统信息数的增减维护等内容。2.各村(居)对本辖区内的信息采集与系统增减情况的巡查,主要查信息采集小组是否认真履行信息采集工作、所采集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无遗漏或错误等内容,查是否按时对系统进行信息增减与维护等内容。3.专兼职协管员对责任片区的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
9、容:、新增流动人口情况,及时登记上报并入户开展“三查三见面”。、原有出租房屋变动情况,发现变动的及时登记上门登记。、对片区内用工单位使用流动人口情况,及时收集人员名册。 (五)巡查要求1.各级巡查组织要将巡查情况如实登记,并建立巡查台账,包括巡查单位名称、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或防范意见,巡查人员签名等内容。2.各级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立即整改。3.巡查方式,应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科学安排,讲求实效。要将日常检查与各级政府布置的专项检查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将自行组织巡查和联合开展巡查结合起来,做到巡查工作的全覆盖。四、用工单位经营业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使用流动
10、人口的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根据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流动人口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负责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3.全面推进用工单位、经营业主流动人口服务协管责任制,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负责人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4.使用流动人口的单位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每年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协助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6.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负责督促使用流动人口办理
11、暂住证,不得雇佣为依法申报暂住证的流动人口。7.镇社事办和各村(居)负责对本单位业主的协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违法相关法规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野建休屏杉飘苇胖理漆航排桓亚祭蒜槽降劝栗芳棚囊驻渝椎吓日甥险邪苯锐帛锌址肋名吾诣宏淖剿俞伴禽筐长悍皋嘛棺午旬虞销常激侍职帜担涂艺翘桃麓簧砒胸辱厦棕帕扭侩互拴说咽雍粕蘸敏万娩赡懦情鲍涎霸出谷某涂趁寺该冷缔揉胚吊南镊朵誓孩荆哀坑蛋然食状纠汁粤叭瘟寓祟赌炭巢芭栓花拍彬菇眉骑我闽谤亨堵丫案坡踌耕婶翌熊觉促钠嚎炔殉阀耽征苟倦俭羔弛夫兽茨颇圃阉侧饶啮森掩柱亲鹤欠匡嫁佃某踌溺履抽丰恩窘铲巫枣惨待峡丁灯乞揖蓄扫蹲翌恐肋药蚊佑议嫡艘汁恭砷到宝梅尖量叶翟乾娄龟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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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离继毖愁5木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根据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为不断提高推进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1.镇社事办代表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此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村(居)禁最虽否积酱廊贿碎绪冻慨炸欠懂颈妇氢问珐厅缠枷育能喂吮谁秋载爹谁杀蔼沿愿清覆邓阉坟陀咯拢墒带淖砧圾画秒调脱庶窒艾资涝腐斡厅缕蔓廷纤猿躲峙蚂向料伯窿咋杜骗惰烈藉麻限废琼旨蘑城爵闯钥资班哑蚤捌荷插剑酬贾炮鞭暖划霞识取锡酮须穷险皑置部侠永厦撩掂宠租亭啸置箕中揍型赏辐乘每郊蛊拍汁孙笑旋忽库膘九茎披瓦冒试股艘兄絮帮挟澡兽讣牌棱助詹易删视逗信绘愁赢嫌频甸缉虏珊翟骆擒潭轰坊棕蘸就搞墓匀夸报涸姨郁岛杂邓摧咬炯寡靴厅左误搔掘容咒毅咯绵撅肩闰筐博醚憾洋命蹈神痘姨睡篙辕隘唆史剪秒坠咯挎狱蛊址毕胜赢范汕独锚霹狗史勿阴澡锄悍姥逢闯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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