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顺兴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顺兴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强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我矿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热辐射等的健康监护规定,希各部门认真执行。
第二条 健康体检
(一)上岗前体检
凡进入我矿上岗的新员工,离岗一年以上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组织到省级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二)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
2、检的真实性。如出现弄虚作假,或失职,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则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200——500元。
(三)人力资源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
第三条 在岗体检
(一)顺兴煤矿对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两年,其中,接触食品、抽水、铅、苯、锰、噪声超标的岗位人员,体检周期为一年。
(二)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三)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四)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人力资源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并妥善安置。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
(五)顺兴煤矿安监站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如造成遗失,则应扣发当事人的考核分,或扣除当月奖金200—500元。
第四条 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监测
(一)顺兴煤矿安监站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尘毒分布情况。建立卫生工艺流程图,并准确的确定卫生监测点。
(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的监测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随时监测。
(三)对粉尘、噪声、有害气体超标的工序,由安监站在超标处设立卫生警示牌,警示牌上应标明标准值和超标的情况,预防措施等。
(四)对超标的场所顺兴煤矿
4、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技术改造,用新工艺替换旧工艺,以无毒无害的新药剂替代有毒有害的药剂,减少劳动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
(五)安监站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使用,并做到准确发放和指导正确使用,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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