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借书证 借书证,即校园一卡通,是学生取得借阅书刊资格的凭证。新生入校,以班级为单位,按规定手续和要求,集体办理。如遗失借书证,本人应及时挂失或补办,挂失后两周内如无假冒情况方可补发。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盗用他人借书证借阅的,将取消该生借阅资格并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条 图书借阅 1、资料室由书库区和阅览区两部分组成,阅览室的图书即可内阅也可外借。 2、学生入库须出示借书证。入库前,读者所带书包、物品等应自行存放在存包橱柜内,只可携带笔和笔记本进入阅览区。 3、学生一次只能选1本图书进行阅览,不得多选,借书总量为3册(其中当年新
2、书限量2册)。 4、选书时,暂不借的图书须放回原处;离开时,将借书证与书放到工作台指定地点,通过监测仪到工作台外等候取书。凡私自将图书带出监测仪外的,将按“窃书”论处。 5、经过检测仪通道时,如遇系统报警,读者均需接受检查,不得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 6、读者取到所借图书应立即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涂画、破损、无磁条(可在磁条检查仪上检查)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作出记录备查,否则还书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即由现借书者负责。 第三条 借书期限 本科生可最多借阅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工和研究生可借阅6册,借阅期限为3个月。如遇
3、所借专业图书到期而仍需使用时,可续借一次,为期一个月,但应当办理续借手续。少数复本少的主要教学参考书不续借。借出的图书如遇教学急需时,工作人员有权通知读者立即归还。所借图书到期不还的,暂停其借书资格,直到还清所借到期图书为止。 第四条 报刊阅览 资料室内设有现、过报刊阅览栏,为学生提供报刊阅览服务。 1、入室时,必须将本人有效证件交管理人员查验登记后领取号码牌入内;如读者超过座位限额,则停止入内。 2、本室书刊仅供内阅,概不外借。 3、读者所带物品需放指定处,不得随身携带; 4、本室报刊开架自取,每人每次限取一本期刊或一份报纸阅览,可更换阅
4、读,不得多取。 5、读者应爱护报刊图书,凡有撕毁、涂污、私自带走的,一经发现,处以按报刊年订价5倍标准的罚款,并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6、读者看完报刊后应放回原处,不得乱放,离室前凭号码牌取回借书证,遗失号码牌的,赔偿20元。 第五条 逾期和遗失图书的赔偿 爱护图书是每个读者的义务。读者应爱护书刊,对所借书刊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剪裁、圈点、涂画和污损。 1、逾期罚款 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图书馆将对未在规定日期之前还书的读者予以处罚。罚款标准如下: 借期类型 第一罚款期金额 第二罚款期金额 普通借阅 0.1元/天
5、 新书借阅 第1-7天 0.5元/天 第8天开始 1.0元/天 催 还 第1-7天 0.2元/天 第8天开始 0.3元/天 2、所借书刊如有损坏或遗失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以与原图书资料完全相同者(题名、作者、版本皆相同)抵赔为原则,若重购得图书,须补加3元手续费。 遗失人无法购得同一版新书时,处理方式如下: (1)购书部份:若原版新书无法购得,以该书定价2~10倍现金赔偿,其中出版年限小于5 年(包括5年)的,以该书定价2倍现金赔偿;出版年限介于5年和20年(包括20年)之间的, 以 该书定价5倍现金赔偿;出版年限大于20年的,以该书定价10倍
6、现金赔偿。 (2)无法查得定价或赠阅的图书,中文书以每页(精装)0.5元、(平装)0.3元;外文书以每页(精 装)1.5元、(平装)1元之标准,折合现金赔偿,若未载明页数之书,则以100页计算。 (3)图书的附件资料应以原版资料抵赔,若确实无法自行零购且该附件无法单独计价时, 则以书含附件一套之定价2倍现金赔偿。 (4)特殊版本及艺术画册,因印刷特殊,另专门签请处理。 (5)如为套书或丛书中之部分册数,且该书无法零购时,则以全套书或丛书总价赔偿。 (6)集体借书丢失,经办人须负责查清,由丢失人赔偿;若查不清时,由经办人或集体按规定赔偿。 (7)污损书刊(包括撕页、批注、勾画、水浸等
7、一处,罚款0.20元,如果影响内容,按原书价的1倍罚款。 (8)已赔偿的图书若在一个月内找到,且原书没有损毁,或买到相同版本的图书,可到办证室办理退款手续。在此期间内,按逾期罚款规定处理。超出一个月不办退赔。 (9)对在书库、阅览室盗窃书刊者,按书刊原价10-20倍罚款,不思悔过者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10)视听资料毁损或遗失者,需依本馆原购入的公开播映版价格赔偿;若为成套的出版品,无法单部(卷)购买时,仍须购买全套赔偿归还;若该视听资料已绝版,则以该资料原购入价格的2倍赔偿;若操作不当而导致视听器材毁损者,依照现今市场价格赔偿。 3、凡属盗窃行为的,按所窃书刊原价的10倍处
8、罚。不足50元,按50元处罚。对窃珍贵图书的加重处罚。 4、对损坏图书情节严重的,酌情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借阅书刊的权利,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离校手续 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应按规定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资料室。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
10、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1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
12、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13、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
14、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