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9106-92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引用标准 GB 484 车用汽油 GB 485 QB汽油机润滑油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祥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9328 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电线) Z
2、B T35 001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ZB T35 002 汽车用低压电线的颜色 ZB T36 003 汽车用片式插接件 QCn 29009 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 QCn 29010 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2 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3 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JB 2572 铜编织线 JJG 4 钢卷尺 3 术语 3.1 干线 电线束中两根或两根以上电线包扎在一起的部分。 3.2 支线 电线束中电线的末端没有包扎的部分或单根电线。
3、 3.3 分支点 电线束中干线与干线或干线与支线中心线的交点。 3.4 接点 电线与电线的连接点。 3.5 端子 接插件和接头的统称。 4 技术要求 4.1 电线束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线束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干线和保护套管长度不小于100mm,并为10的倍数,如100、110、120mm等。 4.2.2 支线长度不小于50mm。 4.2.3 接点之间,接点与分支点之间距离不小于20mm。 4.2.4 电线与端子连接处的绝缘套管长为20±5mm。 4.2.5 电线束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4、1规定。 4.3 电线与端子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4.3.1 电线束中电线颜色应优先采用ZB T35002中规定的颜色。 4.3.2 接头应符合QCn 29010和QCn 29013的规定。 4.3.3 片式插接件应符合ZB T36003的要求。圆柱式插接件应符合QCn29012的规定。 4.3.4 电线应符合GB 9328的规定。铜编织线应符合JB 2572的规定。 4.4 端子与电线连接应优先采用压接方法,并符合下列要求。 4.4.1 采用压接方法时,端子应分别压紧在导体和绝缘层上,导体不应压断。 4.4.2 采用压接方法的端子与导体压接处的横断面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4
5、.4.3 采用钎焊的方法时,不允许使用腐蚀性钎剂。焊点应光滑,无漏焊、未钎透、钎剂夹杂等缺陷。 4.4.4 端子与电线连接应牢固,在规定的拉力下不损伤和脱开,其拉力值应不小于表2规定。 4.4.5 端子与电线之间的电压降应不大于表3规定。 4.5 接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4.5.1 采用压接方法时,接点表面绝缘应良好,导体不应压断。 4.5.2 采用钎焊方法时,不允许使用腐蚀性钎剂。接点应光滑,表面绝缘良好,无漏焊、未钎透、钎剂夹杂等缺陷。 4.5.3 接点应牢固,在规定的拉力下不损伤和脱开,其拉力值应不小于表2规定。 4.6 电线束采用绝缘物包扎时,应紧密、均匀、不松散;
6、采用保护套管时,无移位和影响电线束弯曲现象。 4.7 电线束中电线与端子连接处的绝缘套管应紧套在连接部位上,无脱开、移位现象。 4.8 电线束中电线及零件应正确装配,不应有错位现象,端子在护套中应到位,不应滑出。 4.9 电线束中线路导通率为100%,无短路、错路现象。 4.10 电线束使用环境温度为一25~70℃,经高、低温试验后应符合4.6、4.9条规定。 4.11 电线束经ZB T 35001中3.4条规定的湿热试验后,应符合4.6、4.9条规定。 4.12 电线束经ZB T 35001中3.5条规定的盐雾试验后,应符合4.9条规定。 4.13 电线束经频率为50Hz,加速
7、度为9.8m/s2的振动试验后,应符合第4.4.4、4.5.3、4.6、4.7、4.9条的规定。 4.14 电线束经耐油试验后,应符合4.6、4.9条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在具体试验方法中,如无其它规定时,试验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 18~28℃; b.空气相对湿度: 45%~75%; c.大气压力: 86~106kPa。 5.2 电线束尺寸用符合JJG 4规定的钢卷尺检测。 5.3 电线束外观用目测法检查应符合4.4.1、4.4.3、4.5.1、4.5.2、4.6、4.7、4.8条。 5.4 电线与端子及接点的拉力用示值相对误差不大于1%的拉
8、力试验机检测,拉力试验机夹头的位移速度为25~100mm/min。 5.5 端子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检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5.5.1 试样制做 将受检样品按图2所示位置(应避开端子的加强筋)截断后,把与电线连接的部分固定在树脂类物质中,试样横断面应无影响观察的缺陷。 5.5.2 试样检验 将做好的试样用显微镜放大至少20倍,按附录A要求对照检验,必要时拍摄有标尺的照片。 5.5.3 检验数量按每条电线束端子总数的10%计算,但不得少于6个,如果端子总数不足6个。则全检。 5.6 端子与电线之间电压降试验按QCn 29009中的电压降试验方法进行。 5.7 线路导通及短
9、路、错路在专用检验台上进行。 5.8 低温和高温试验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5.8.1 将电线束放入从室温开始的低温箱内,降温到-25±2℃时保持2h后取出,全部绕在金属圆棒上(圆棒直径应不大于5条电线束最大外径之和),电线束要在从箱内取出2min之内卷绕完毕,然后进行检查。 5.8.2 将电线束放入从室温开始的高温箱内,升温到70±2℃时保持2h后,取出检查。 5.9 湿热试验按ZB T35001中4.5条规定进行。 5.10 盐雾试验按ZB T35001中4.6条规定进行。 5.11 振动试验将电线束模拟安装状态在振动试验台上振动8h,进行检查。 5.12 电线束耐油试验,应将有
10、包扎物的电线束绕在金属圆棒上(圆棒直径应不大于6条电线束最大外径之和),将其分别浸入温度为120±5℃的HQB一10润滑油(GB 485)及温度为20±5℃的90号汽油(GB 484)内各浸泡48h。浸入油内时,其支线应露出油面。浸泡后取出,放置1h后进行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电线束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记。 6.2 电线束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 出厂检验按表4规定。 6.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
11、性能时; c.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5 进行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共抽6条,先按出厂检项目检验,合格后等分成两组。每组电线束的检验顺序和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规定。 6.6 产品的型式检验必须全部合格。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7 用户有权按GB 2828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时采用: a.抽样方
12、案: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 b.检查水平:一般检查水平Ⅱ c.合格质量水平: AQL6.5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7.1.1 电线束应附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志。 7.1.2 产品标志的内容如下: a.产品名称; b.型号或适用车型; c.制造厂名或商标; d.制造日期。 7.2 包装 7.2.1 同一包装箱内应装入同一种类、同一型号的电线束,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包装。 7.2.2 包装箱应牢固,每箱总质量一般不超过50kg。 7.2.3 包装箱内应有出厂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内容如下: a.产品名称及型号;
13、b.检查日期; c.检查员签章; d.制造厂名称。 7.2.4 包装箱表面应有清晰的标志,内容如下: a.收货单位名称或地址;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包装数量; d.包装箱尺寸; e.总质量、净质量; f.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g.“防潮”“小心轻放”标志及字样。 7.3 运输 电线束在各种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潮湿,抛摔和压伤,应文明装卸,并符合有关运输规定。 7.4 贮存 电线束在贮存过程中,不得受潮、重压、碰撞,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和有机溶剂。 附 录 A 端子
14、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的要求 (补充件) A1 端子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A1.1 如图Al所示,所有导体的断面应呈不规则多边形,导体与端子压接部位之间应无明显的缝隙。端子压接的卷曲部分a、b必须相接,且应包住全部导体。横断面上的端子卷曲部分和内部导体分布应基本对称。 A1.2 如图A2所示,端子压接卷曲部分a、b端部距底部c的距离d,不小于单根导体直径的1/2。 A1.3 如图A3所示,横断面底部的毛刺长度a应不超过端子压接后的厚度c;毛刺宽度b应不超过符子压接后c的1/2。 A2 端子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不允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缺陷
15、 A2.1 如图A4所示,端子卷曲部分a、b之间有缝隙。 A2.2 如图A5所示,端子卷曲的端部a或b与端子其它部位相接。 A2.3 如图A6所示,横断面上端子压接部位出现裂纹a。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
16、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
17、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