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员工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员工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陪护假、丧假、公休假、年休假。第二章 工作时间第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工艺特点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工作时间实行常白班和运转班两种工作制度。第五条 常白班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为:上午8:00 12:00,下午14:0017:30。运转班实行四班二运转制度,工作时
2、间为:早7:00晚7:00,晚7:00早7:00(包含就餐时间)。原则上运转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参加班前会并进行交接班。第六条 因交通、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须调整工作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第三章 员工请假管理第七条 事假:一、事假天数以员工实际未出勤天数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为事假;事假不满1日者,以钟点累计,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1日;四班两运转员工每请1个工作班假期,按照1.5个常白班工作日计算。 二、员工事假每月不得超过7天、全年(自然年度)累计不得超过21天。(如因特殊情况确须延长者需申述充足理由,呈请公司分管领导特批后方可休假。)三、员工因
3、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程序方可。遇特殊情况时,可先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四、事假审批权限: 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事假7天(含)内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2.中层副职请假3天(含)内由部门正职审批(车间副职请假由生产部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3.中层正职请假3天(含)内由分管副总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4.总助、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5.所有人员的请假条需在当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五、事假待遇: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岗位工资。日扣工资=月岗位工资5%(7.5%)。第八条病假: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就诊
4、,可向公司申请病假。1.病假天数以员工实际未出勤天数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病假的假期。2.病假不满1天的,以钟点累计,未满1小时以1小时计算,累计满8小时为一天。3.病假跨月份的,累计计算。二、因病、伤需要休息的超过半天的员工,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建议证明,事先填写请假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履行请假审批程序方可。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按照审批权限进行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三、病假审批权限: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病假10天(含)内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10天至20天(含)生产系统的由生产部经理审批,部门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20天以上的需
5、医务室审查认定后,报请分管副总审批。2.中层副职请假5天(含)内由部门正职审批(车间副职请假由生产部审批),5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3.中层正职请假5天(含)由分管副总审批,5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4.总助、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5.所有人员的请假条需在当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四、医疗期规定医疗期规定参照国家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执行。五、病假待遇:1.一个月以内的病假,日扣工资=月岗位工资3%(四班二运转班为4.5%);2.一个月及以上三个月以内的按马鞍山市当年度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3.三个月及以上的按马鞍山市当年度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全年
6、累计病假在三个月及以上的,不享受年终奖金。第九条 婚假:一、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另各给奖励假2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若特殊情况自请假之日起六个月内休完,过期作废。二、婚假审批权限: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婚假经车间、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生效。2.中层及以上人员的婚假须经工会、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三、婚假待遇:在规定婚假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工资。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 产假:一、是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殊假期,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
7、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满24周岁及以上)初产假期增加30天,在产假期内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二、女职工第一次人流给予15天产假,在规定产假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工资,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车间)负责建立女职工人流台帐。三、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晚育规定的,给予男职工5天假期护理,女方在外地工作且在外地休产假的,假期为10天,路程时间含在其中。四、产假审批权限: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产假经车间、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生效。2. 中层及以上人员的产假须经工会、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3.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产假台
8、帐。五、产假待遇:1.公司为在岗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符合享受条件的员工在休假期间,每月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核定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不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参照生育保险补充办法执行。2.男职工符合享受条件,在规定休假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工资,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第十一条 丧假: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可请丧假3天,直系亲属包括员工本人的配偶、子女、双方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可请丧假2天。3在外地办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另给路程假。4丧假审批权限同婚假。丧假待遇在规定婚假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工资。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第十二条 公休假:一、由股份公司派遣到本公
9、司工作,且家住蚌埠市及固镇、怀远、五河三县的人员,已婚员工每月享受一次公休假,单身员工三个月享受一次公休假,期限均为三天(常白班人员可利用周末时间,含路途时间)。二、公休假审批权限: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生效,批件报送公司办备案;2. 中层及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三、公休假待遇:公休假在规定期间的工资、奖金按照各自岗位的出勤标准计发。四、获得股份公司、本公司“年度双先”称号,或者因其他奖励而享受外出培训、外出旅游或带薪休假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旅游或休假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奖金均按各自所在岗位的出勤标准发放。第十三条
10、各车间、部门在审核员工请假申请时,须视实际情况而定,应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核批假期。第四章 员工年休假管理第十四条年休假假期: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10天;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休假15天;4.累计工作年限指国家规定的档案工龄时间;5.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十五条年休假享受范围:一、员工必须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年休假。二、员工有以下情况,不享受年休假:1.当年度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员工;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
11、满20年的职工,当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当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三、进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以上的员工,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四、若员工当年已享受年休假,但此后请假太多,符合十五条(二)款四种情形之一者,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五、根据员工自愿的原则,未休的年休假可以冲抵当月的病事假(病事假一天冲抵年休假一天)。第十六条年休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员工申请年休假,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丰原马鞍山公司年休假审批表。二、每月25日之前,各车间、部门负责
12、拟订下月员工年休假计划汇总表(车间计划由生产部审核),将计划表报送人力资源部核查,以确定年休假假期。车间、部门以及人力资源部须建立员工年休假台帐,二级台帐应保持一致。三、审批权限:1.工段长(主管)及普通员工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车间人员生产部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生效;2.中层及以上人员(车间人员生产部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第十七条年休假待遇:一、在规定的年休假期内,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超出假期部分按照事假处理;二、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或只享受部分年休假的员工,未享受的年休假按相关规定核定相关待遇;三、鉴于工作原因,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原则上集中安排
13、,无特殊情况不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第五章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第十八条 各类假期期满时,请假人必须及时到本车间、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销假,逾期销假者按旷工处理。第十九条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请假手续以及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勤的,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因违法违纪行为致使不能上班工作者,不上班期间停发工资和一切待遇,并酌情予以处理。第二十条 员工如因小病大养,办理虚假病历和其它病假证明或借助病假名义在公司外面从事工作的,一经查实,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一条 除公休假、年休假外的所有假期内,绩效奖金(工资)依照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规定执行
14、。第二十二条 各车间、部门在审核员工请休假申请时,须视实际情况而定,应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核批假期。第二十三条 员工请假休假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任何人弄虚作假,各车间、部门及审核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把关,认真依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规定,对请假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检查和处罚权。第六章 考勤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常白班员工二次,时间分别为8:00和17:25;运转班员工二次,时间分别为白班7:00和18:55,夜班19:00和6:55。第二十六条 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请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部门统计分析员、车间统计分
15、析员和班组长为考勤员,各单位考勤员负责在考勤表上逐日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第二十七条 员工当班期间外出有事,须填写出门证,一般员工经车间或部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厂。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交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第二十九条 车间、部门应经常检查下属工段、班组的出勤、考勤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的考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间、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第三十条 考勤表
16、每月月底由车间、部门考勤员统一收回汇总,作为核算工资和发放绩效奖的依据。考勤表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门留存,一份在每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第三十一条公司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和汇总。考勤表应妥善保存,严禁涂改和弄虚作假,考勤表的保存期为两年。第三十二条 违纪界定 一、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的。1小时以内为迟到,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迟到1小时以上(包括1小时)按旷工处理。2.早退。指未按规定当班时间终止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和行为。工作时间终止前30分钟内(包括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每月早退三次按旷工半个工作日处理;工作时间终止
17、前30分钟以上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旷工,超过30分钟至一小时按旷工一小时处理;超过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个工作日处理。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让别人代替考勤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代为别人考勤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严重违纪。第三十三条 员工到市内办理业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视为外出办私事。第三十四条 员工因工出差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视为违纪。第三十五条 违纪考核与奖惩1.员工应按规定上下班,考勤员应如实考勤,凡属本制度第三十二条违纪界定范畴的员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2.违纪员工的经济处罚依照丰原生化员工十二条禁令、公司绩效管理方案、员工奖惩规定及相关制
18、度规定条款执行。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
19、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
20、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
21、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
22、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
23、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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