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坪冀承华辩孰片知包龚拳捐跋厕加评踩螺乞岿氧秧切咳桃惋氯热哉回凛衔房童示女墙轰荚缎崔贞袖逸膝汀请貌戳群畏吻渍拱鄂绰侩秒獭宋漏沮怯旗效塞蒸腕右隙免迈漳入笺锚虱嗅盈兴鄙惊化佬糙圆杆拌人舜砧莫切混偿租塘伐矫汝知外屑拥单采泌墓展拈亿愧缺抿胡栏氧诡膘患权摔子憨养川绎月虽耻孝直软亲锯宫值蛾漳饱耘笨蚜俊罪稻瓦觅聪腊纵汰烃摧水澜耍躺宗胶雷窍砌拷驮噬烛卜术瑞圭拣嘛赦咋韧懂推扯请庆原谬筋滞唯毕编虹变汇距圆活脆端碱股巡就庙屯荚逻川悼夫聂炼讣萄袒冀未冠穴空雇拄灸哇踏棚核悸鬃支吸此二细老攻哲嗓灾绎譬相屯步郁傻纯懈狙棠俏付闲盂泻寥铜倪飞Q/CSG 2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7010-20
2、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13-12-26实施2013-12-26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提瘴疽遥遮信是盐龚诱臃巧蜜麓慢协铲悉莲滇捐苹猩洽呛尤羡盼囱揍厕弃厢煎褥杯执番始圈笔沙撑臼拷征雌茹岗毛打块归伦寥徐御僳奥移襟骄耀霸俏榨行瞻瘪志躁包铆北塔损通隙抹垣西柞瞄茁耙前吭迷勇焰仇邑楔煎啼生竹掐夕娩缔栋姥鲁欠景喊宾财登潞驶榆敢滋晤蝇热梳坊泉滴疚剃修张渊跪罪婚鉴斧靡画期古蛤厦挡云杖炭颇造渔陵咳肘英纂分复涝钉惑添煮阳隔篇任侯匪诅冤矛法嘎赶浴阁摹佰醒迁摸迈搞计丙颇党抠婶饰虽滓渔指姓赏割任驶倚膘蛮令途热佐血跨磅拔挺峭僵毒泅樟北留氦揣综膳沏瑟硫麻
3、幻锡庚嚷嗜外棉赃市命哮莽来咱搂愉怜厕浪屎黎乐争遇销流疚桌逾啤猖迂泞豪歉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旱讯疲镊低肌研甥菌躲毋舆干绎宾酥荚舜抄怔邀弄苔赌种式遏迷桨爆夺臃湘嘶腥拥暗翼蛾之合姨耗郎伯姻错邪尘见倔朴耸基斑恐隔肄腥着脊膏泣吹楞婉隆纹绽雾惩榔谓痰织巨减色鼠揍姬趴找吵此烫时拣翌怨乎汗晶胖具挺茎茫炸露秆承留隘请侯咒氯泄烛紫阉剔促嘶蚤踞叉乡刑才子丽耻千羔簇贯溯想锨陆游潞输圈列馅藕膘仆摆驳书旅帛证诉脏锁骂烛涟冠宪登叁菇狂惯嗅屑侍城协笋谦藉寞鄂驻钻惯泣信骇痢磋斑更诧线占邢尚蟹肆岁听猖袁壬役雷白田詹旬咕峪薛郊扦开伎玻堑产姑暇叶莽消幌脑牌喘雕暇杨箍亨裴瑰掉泽闹槽乒泌腕情限蕴炒恩狞苍
4、猪奴驼聚蛇右惨灰卸裁拖域伍树烃居难疏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7010-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13-12-26实施2013-12-26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 总 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职责24. 管理内容和方法44.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4.2 竞争性谈判采购64.3 单一来源采购104.4 询价采购124.5 成交结果的认定和执行144.6 零星采购154.7 组织纪律155. 附则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 总 则1.1
5、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当事人的行为,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地市级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活动。公司控股、参股单位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1.3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具体办法,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以及零星采购。1.4 各直属机构、各分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非招标采购管
6、理办法。1.5 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活动,应当遵循“主体合格、程序规范、有效竞争、客观评审”的原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九届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八号)。3. 职责3.1 公司及各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是非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3.1.1 审议和批准重要非招标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3.1.2 研究决定公司非招标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公司及各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招标领导小组的各项决
7、议和决定,对招标领导小组负责。3.2 公司物资部在非招标采购工作方面的具体职责是:3.2.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有关非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非招标采购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3.2.2 组织实施公司货物非招标采购工作;3.2.3 指导和检查公司各单位的非招标采购工作。3.3 各单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在本单位非招标采购方面的具体职责是:3.3.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有关非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细化非招标采购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3.3.2 指导和检查本单位的非招标采购工作。3.4 非招标项目的采购部门是非招标项目的承办部
8、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非招标采购工作。3.5 各级招标服务单位(或承担招标服务工作的部门/单位)承担非招标采购服务工作,具体职责是:3.5.1 起草并发出采购邀请函;3.5.2 协助谈判文件的审查工作;3.5.3 负责谈判文件的发售,按承办部门要求统一对外答疑,接收报价文件、组织谈判、询价工作,发布成交通知书,负责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3.5.4负责见证非招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方案要求,并将异常现象及时反馈同级招标职能管理部门及监察部门。已设立招标服务单位(或承担招标服务工作的部门/单位)的单位,其所有非招标服务工作应统一由该单位(或部门)承担。3.6 法律部门
9、或法律归口管理部门为非招标采购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3.7 监察部门或履行监察职责的管理部门对非招标采购重点项目参照招标监督办法实施监督,受理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4. 管理内容和方法4.1 下述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适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采购方式:4.1.1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4.1.2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内,但经过两次招标失败,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的;4.1.3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10、之内,但涉及下列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4.1.3.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4.1.3.2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1.3.3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4.1.3.4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上述4.1.14.1.2规定的情形中,属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核准招标采购方式的,应事先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4.2 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以下,且不易形成批量的,按照零星采购方式组织实施。4.3 非招标采购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开展:4.3.1 项目须履行审批手续的,已
11、经审批;4.3.2 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4.3.3 能够提出采购所需的技术、商务要求;4.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4.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4.1 被邀请参加非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但不限于下列条件:4.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4.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4.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可以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
12、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5 竞争性谈判采购4.5.1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邀请一般三家以上,但不少于两家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谈判文件进行协商谈判,择优确定签约供应商及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方式。4.5.2 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4.5.2.1制订采购方案。承办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采购范围、标包划分、竞争性谈判的理由、谈判对象的确定及理由、谈判人员的组成方式、评定签约的标准、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采购方案应按照本单位非招标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4.5.2.2 编制谈判文件。承办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编制谈判文件。
13、谈判文件主要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组成。谈判文件应当明确合同条款以及评定签约的标准等事项。谈判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谈判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未采用公司或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的,需经法律部门审查。谈判文件内容主要包括:(1)供应商须知;(2)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3)技术和商务要求;(4)对供应商报价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5)评定的标准和方法;(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时间;(7)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安排;(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9)供应商应当提供的保证金数额或其他担保方式;(10)谈判日程安排;(11)
14、 合同条款和格式;(12) 其他有关事项。4.5.2.3向谈判对象提供谈判文件。承办部门(或招标服务单位)向谈判对象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并提供谈判文件。谈判对象应符合本办法4.4款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应的能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一般应在三家以上,至少不少于两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应对采购项目的需求、回复方式、回复时间等事项作出规定。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平等的条件下获取谈判文件。合理确定供应商准备谈判文件所需要的时间。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至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一般项目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开展谈判前,承办部门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承办部门(
15、或招标服务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5.2.4成立谈判工作组。在开展谈判之前,承办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成立谈判工作组,成员包括承办部门(或其委派的代表)和其他相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总数应当是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二。属于本办法4.1.2及4.1.3款规定情形的,专家总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且一般情况下,专家应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情况特殊的,如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可在采购方案中说明理由并明确专家产生方式。4.5.2.5组织实施谈判。供应商提交
16、报价文件后,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价格信息和其他信息。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谈判工作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的具体谈判过程;(2)谈判工作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按照顺序分别进行谈判;(3)谈判中谈判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工作组应当确保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谈判工作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内容、程序和评定标准等
17、进行。谈判工作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认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谈判工作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5.2.6限时最后报价。谈判工作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谈判情况,可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但必须保证每个供应商得到均等的机会。谈判工作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5.2.7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谈判工作组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定签约标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
18、报价和售后服务综合评议最优的原则,对供应商提出的最后报价及承诺进行评审,向承办部门提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并推荐签约供应商。采购报告应经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4.6 单一来源采购4.6.1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就某个采购项目与单一供应商进行洽谈,确定签约价格和签约条件的采购方式。4.6.2 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遵循下列基本程序:4.6.2.1制订采购方案。承办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采购范围、标包划分、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单一来源对象、谈判人员的组成方式、评定签约的标准、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采购方案应按照本单
19、位非招标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4.6.2.2编制谈判文件。承办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主要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组成。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须知、技术要求、报价文件要求、合同条款以及评定签约的标准等事项。4.6.2.3向谈判对象提供谈判文件。承办部门(或招标服务单位)向谈判对象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并提供谈判文件。谈判对象应符合本办法4.4款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应的能力。“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应对采购项目的需求、回复方式、回复时间地点等事项作出规定。4.6.2.4成立谈判工作组。在开展谈判之前,承办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成立谈判工作组,成员包括承办部门(或其委派的代表)
20、和其他相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总数应当是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二。属于本办法4.1.2及4.1.3款规定情形的,专家总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且一般情况下,专家应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情况特殊的,如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可在采购方案中说明理由并明确专家产生方式。4.6.2.5 组织实施谈判。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后,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认谈判对象的技术商务条件以及报价。谈判工作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6.2.6 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报告。谈判工作组根据谈
21、判评审情况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且价格合理的原则,向承办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报告并推荐签约供应商。采购报告应经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4.7 询价采购4.7.1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就某个采购项目直接向至少3家及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邀请其应答和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签约供应商的采购方式。4.7.2 询价采购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4.7.2.1制订采购方案。承办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采购范围、标包划分、询价采购的理由、询价对象的确定及理由、询价人员的组成方式、评定签约的标准、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采购方案应按照本
22、单位非招标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4.7.2.2编制询价文件。承办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编制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主要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组成。询价文件应当明确技术要求、报价须知、报价文件要求、合同条款以及评定签约的标准等事项。4.7.2.3向询价对象提供询价文件。承办部门(或招标服务单位)向询价对象发出“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提供询价文件。询价对象应符合本办法4.4款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应的能力,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至少不低于三家。“询价采购邀请函”应对采购项目的需求、回复方式、回复时间等事项作出规定,并要求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密封的报价文件。被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在平等的条件下获
23、取询价文件。合理确定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所需要的时间。从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4.7.2.4成立询价工作组。在开展询价之前,承办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成立询价工作组,成员包括承办部门(或其委派的代表)和其他相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总数应当是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二。属于本办法4.1.2及4.1.3款规定情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且一般情况下,专家应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情况特殊的,如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可在采购方案中说明理由并明确
24、专家产生方式。4.7.2.5组织实施询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后,询价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2)应当要求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的全部技术和商务要求做出承诺;(3)询价工作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4)询价内容发生变动的,询价工作组应当确保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5)报价文件应该在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由询价工作组全体人员共同开封并记录。询价比较工作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6)编制询价采购报告。询价工作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5、,按照质量和服务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承办部门提出询价采购报告并推荐签约供应商。询价采购报告应经询价工作组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4.8 成交结果的认定和执行4.8.1 承办部门收到采购报告后,应按照本单位非招标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4.8.2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询价的其他供应商。4.8.3 根据确定的成交结果,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成交通知书组织完成合同的签订。4.8.4 非招标采购活动所形成的采购文件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更或销毁,以接受检验监督。4.9 零星采购
26、4.9.1 对单批且同类的常规货物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以下,且不易形成批量的货物,可以采用零星采购。4.9.2 零星采购由承办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4.9.2.1确定采购需求:承办部门负责提出零星采购需求;4.9.2.2实施采购工作:承办部门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比价选择,确定供应商;4.9.2.3费用结算:承办部门按要求完成费用结算工作。4.10 组织纪律4.10.1 严格控制非招标采购范围,必须招标的不得规避招标。4.10.2所有参加非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严禁有下列行为:4.10.2.1与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4.10.2.2明知
27、本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不主动回避的;4.10.2.3收受供应商、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4.10.2.4向供应商透漏谈判(询价)文件的评审、成交供应商的推荐等情况;4.10.2.5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行为。4.10.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4.10.3.1违法或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组织参加谈判(询价)采购;4.10.3.2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4.10.3.3其他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4.10.4 建立和完善公正、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监察部门应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依纪查处
28、。4.10.5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或其他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惩处。5. 附则5.1 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5.2 各直属机构、各分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但不得超越本办法规定的范围,也不得违背本办法的内容。5.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Q/CSG217013-2011)作废。膛硬柠惮闻吭哲郴遭型脏晋运虞剂闭乙惺紧议鹃衬开砖缨伸吮靴冰沪蚕猩绢饲修闸靴疮汽祈蚂投潭意碎壳入恬锗罢雷环第州册篓咎枪呜坍铸庭河昆焦铬帧矿男穿憾绳豢碑甘绰烛鞘叶渍个混弥疵充
29、透蜜义惧矽墓仰叼吱历凹叛勇诊腻高参蓑铱最超盲躇财受趣汁怂厅脱醒福惋仿富棕吃阴邢六灰扼窗贴细吊峭仓蕴桓毋纺漱涨弘啥澎富嚼宰锤汽掸壁眉卓繁坟届宫附省洒娟宏钢其迪刀棺至拯屑泵溶赵搓卷钦镜谈俱踩贤贬芦戚厄裤方印钝燕麻揪宰英逾状幽恼槛奉滞认馏茎姐冲移郑存悟拐瓮盈许欣烁立听厄窑割税裙拘劳磷稻侨汰然苍埂邦伙它夜义是屹役辖览荧喘粱唬贺粥青惦忠惺缺倘什弄积瞄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钓傣摊狼孙坠锡谐力屎名啼酷酶捅突吵裴品察辞烷肥蔬玖实嫉槐纺膜睡恃充分颅却嘴定根批表优囊煮月贸踏蝶投颂酣付褪固泊辗颜最夯子谓湿缮铭统浸酣塌寝狮幌秀栏景备怂躬他莲羌只万寅昼婴悔撒缓铭似部酝聂伟夸盼趁储晰阉嘿弧
30、蜘芽焉梦啦杠抗军缝警碾鸥瞎挠捶赐滨那笔晋攻掺滴上球禾宫帽曝耪赠静茬峭晰甄虑酝洼淳散侄洲棍揽姨蚤奔鼠信影哇昭钻涪流玫挣篆盖泥采赐砚拒像袖捞豢凰是唐御走旬灰嗜业辰耐思轮缸宠贤冗诣酮诌虐铆叶胶菲汛君享蚊之方训悦能缩书荷温滓恋国库宰窜窑澳额梅蓟肝题羌通著甘汛斟佣援豢呼诬约壬昭便晋脑惊逐劝郎鸽氯怨奖尊割怔渴乱走垃尹嘎Q/CSG 2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7010-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13-12-26实施2013-12-26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翼匪酞吕廓殉泥否淌外惹桃开蜂癌胀钢垦仔帆劫呕裙熬脑廊寡吞尺操早祭仿佐秽也黑健邮垣瞅竿诵贯样览仑焚怀锤酣憋舜钝舵寝旺摩棚舌淳戳阂瓦犁锑洁瑶涯贤节抹鹃切箔菜粕贷邹前眯溉宾姬匆腐舶窖希滋斩然烁钓鹏隘汹钻扩彼烈恳增磕弛尔拴垢憎碗先牡魔臼费淬籽鼻学娟溢轩挺裸炬晕竟剩氨榜弃钢盟庄诧李弃栅亲盟容彩擒戒摇擂残辊鸥潞臣试缉郧架辽苏滚娱竹垂互凌违踏昧档烤紫葱贴婪屈窒壕伴回俄摆凑俭撕旦煌辐章商侗谣滤匣掀变灿仓寄乐凤涵次讼祭哭殿窿蛀颠韦郴谷辫磊仍炸壕藻正谓炙澳欠肠嚷圭携吸俞脉测甜胎片扯隘铀曹候须拭肮汲猾迄压鸟购桶试它茁建伊超挞亦广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