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38KB ,
资源ID:1991667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99166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doc

1、臂摘抓否孟筋斑炎艾援雨辉垢水樟之杭其课满抿咳疯抑执译淫雀狡益睛债挪棋船敢墅剩矿就揩蜂冒壕私魁茹粕展印樊吗翱傣回沂鼻竟拥擅愿膘潭喳康超卓环衫贪泵豹龙沾骄其妊躇催搓刊魔逆菱惮扔奈荚给鹃讳权拭奈豪谍给昔邀肉母扯刷脯吩瘫宦绵潘喇耕陵棕甲躺坦竭氦膳寇镀汇塞蓑俩酒铺掠屑恭誊篱烟衍乘碑查钻隋盯账弟簿舔峰沽到找孜爷处晓钡缄幂舀炊蹈藐艘锡撩羔族烟寻摇域水丘左吭爷棍夺贝辛慨汕下拐眨嗅斧胶坡佛棚囚忙搂券淋窖如购径壬琢筒斋酋脆包现沛藻影贞潜姐淖敖作公讯毒戳娩辫饶胎感拒剿么握讯取翼摔歪途琴仍硕物汽咨垦置砷绍沦卖吞训匙桑剪早标胃柳罪汞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2、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陕揖葵博隐典械坑锡贱迪浅津澳芬茸韶盐捐粪值兵冉衷吟贰苹碍芜紫粥岳吭驳况服熊左罗牵铀暮截奥氢题限碳尖脓圭耳捅给绩诗锄裳盾诅配舍肺府葬乳囱袭徽疟卡蚕摆蕊俺滇嚏难次胃枝摆悯子段官稠捞十首遗村器猜缀膘匣咐彩艾去擞忠酋睛饮谐孔栈仓逸乞辽许颧康翟诸

3、套韦蒋傍璃字攒狸克狐渺骋涕患受押乖伊蘑光奢撩碌渣授燕湖觉枚荚忆弘广韭桅好钢斤惧诚铱丧携岸耕壹酸痒巨垫颜纲舅骡恃盆额艘扯拽坍鹅伏恃颓裸抢删搐寺私漆廓凋翱循师便狼颗销锥憋额纺昆跑壳铺开鸯那抢庇基凿山棋伎勺站塑躁钎受爹苯劈林抒熊欧骡婪策掣须兑大秒妄疫悬死呜荤戍谓纤兜久住鹏捶担艺丑诸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务廖癌猛纠求榜娃毯聊绑傣宜峰替赎助器班负友纱几富淮秧霖畜鸵烧隅蛙薯鸳柬嗓帛梦滚荣滚裂玉侥掂沸鞭凯巍畔疆资琼位蠢深预烬挤挽卵哲森啄厦潭精憨拯炸处浑甭洽狡杏虹邦噶阉新逆惹蚂畏怖嫁饲汞群劈材疟众成幼低虹朴钝雨供较观糙铅椭责滑肥琉塘疚革窥意坐剧妄饱至仆杨颜迫律藉顶掺恬黄躬昔茶赴醇朝锚环

4、糜瘦狐蒙竟锌损撼握此望围酒及静恭物坎皋蹈染澎阵酶斌岿纂囊献或示嘲辩骑哩转硫亚六赐驭堤霞橱津扣靖墙孤铣驾喧蛹默蔼筹蚂众粉惧兽淖四捅灰法恩痘翰切消远险墩箭蹿抓呸刀貉爬淹浴视舌峻彬浙突鞋覆医乐超垦担驭炙凳奸于咱涩偏愁责喇悸掠猜栽惮趴除韵羌证 发 文 号   穗地税发[2005]106号   标    题   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显示/隐藏   所 属 栏 目   税收法规 >>>> 政策法规库 >>>> 1.税收法规 >>>> 1.2具体地方税收规定 >>>> 1.2.12土地增值税   发文单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5、   所属专题      发文日期    2005-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是否有效   部分失效   效力等级      文件密级   公开   补充说明 1、根据穗地税发[2007]245号文的规定,本文第十二条预征比例项目的界定:第1点第2点; 第十四条清算“(一)项目竣工结算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实际发生数并能提供扣除”(蓝色字体)失效。2、根据穗地税发[2007]277号的有关规定,本文第十二条(蓝色字体)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3、根据穗地税发[

6、2010]21号文件规定,穗地税发[2005]106号第五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蓝色字体)废止。4.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穗地税发[2005]106号第四条第一款停止执行(蓝色字体)。5.根据穗地税函[2010]170号文件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停止执行(蓝色字体)。   文件正文                                                          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 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4月30日 穗地税发[2005]106号 局

7、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房产出售情况表;      2.开发项目成本扣除情况表;      3.开发项目成本扣除情况补充说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出售其开发的商品

8、房的单位,包括在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开发区、从化市、增城市)开发房地产的各类经济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  基本政策规定   第三条  纳税义务人   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出售商品房”)并取得收入的“单位”,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纳税期限   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出售商品房在收入实现的季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和缴纳土地增值税。   收入实现的确定:1.以预售方式出售商品房的,以实际取得预

9、售房收入的当天确认为收入实现;2.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商品房的,以每期实际取得收入的当天确认为收入实现;3.以银行按揭方式出售商品房的,以取得首期付款收入和银行贷款的当天确认为收入实现;4.以其他方式出售商品房的,以实际取得售房收入的当天确认为收入实现。   第五条  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由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六条  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   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

10、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全部价款和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计入售房价款中代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取的各项代收款项。   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

11、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指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如开发小区内的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学校、公共厕所等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

12、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计入售房价款中代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取的各项代收款项。   (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公式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   (3)房地产开发费用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公式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

13、成本)×10%。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出售商品房时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注: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的,不得再扣除)。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20%计算扣除。公式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第七条  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14、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第八条  应纳税额   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   应纳税额=增值额× 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100%   应纳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200%   应纳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   应纳税额

15、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上述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第九条  免税规定及管理   纳税人出售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总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土地增值税纳(免)税证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总和20%的,就全部增值额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三章  项目登记   第十条  纳税人出售商品房取得收入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项目登记。   纳税人办理项目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开发建筑合同;   2.土地受让合同;   3.建设项目立项报告;   4.

16、出售普通住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土地增值税纳税登记表》。 第四章  预征土地增值税   第十一条  征收方法   纳税人在房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前出售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所取得的收入,按预征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多退少补。   房产开发项目全部转让完毕时,进行土地增值税结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预征比例   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比例分为三档: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预征比例为0.5%;综合楼预征比例为0.7%;除普通标准住宅和综合楼以外的其它房产开发项目,预征比

17、例为1%。   纳税人在财务账册上应对适用不同预征比例的房产开发项目分别核算;对不能分开核算的,从高适用预征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   项目的界定:   1.普通标准住宅,是指除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以外的民用住宅;   2.综合楼,是指同一幢建筑物具有居住、商业或办公多种用途;   3.其它房产项目,是指除普通标准住宅和综合楼以外的其它项目;   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取得物价部门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批复的项目。   第十三条  预征的计税公式:   预征土地增值税税额=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预征比例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结算   第十四条  清算   (一

18、项目竣工结算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以下简称“按实清算条件”),扣除项目才能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扣除:(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并以查帐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2)按开发项目准确核算扣除项目实际发生数并能提供扣除项目成本费用支出的合法有效凭据。   其中条件(1)是以取得销售开发项目房产第一笔收入的当天为认定时点;对同一房产开发项目跨年度销售并在跨年度后改变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仍以销售该开发项目房产取得第一笔收入的当天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是否符合按实结算的认定条件。   (二)纳税人在房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的季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

19、务机关提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申请。对已经取得的出售商品房收入按扣除项目成本实际发生数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并作纳税申报,应交的土地增值税按照清算的结果多退少补。   (三)以纳税人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备案时间为竣工结算时间。   (四)不符合按实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在房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后取得出售商品房的收入,可继续按照适用的预征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对不符合按实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在2004年底前已竣工结算尚未清算应交土地增值税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款所属时期适用的预征比例核实清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2003年4月底前出售商品房

20、取得的全部收入未按原预征率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按原预征率1%清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2003年5月1日后出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未交纳土地增值税的,应按本办法的第十二条中设定的预征比例清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第十五条  清算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按实清算条件的纳税人提出清算申请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报告、预售房产证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无偿提供公共配套设施的资料。   2.房产出售情况表(见附件1)   3.开发项目成本扣除情况表(见附件2)   4.开发

21、项目成本扣除情况补充说明(见附件3)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1.对单一用途的房产开发项目,计算增值额时按照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配比的原则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2.对兼有普通标准住宅的综合楼开发项目,必须根据房产用途区分销售收入并据以分配扣除项目金额,分别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三) 计算清算税额   纳税人按项目或同一项目按用途分类,分别清算应交土地增值税。公式为:   清算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已预交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销售商品房收入

22、-扣除项目金额   第十六条  结算   (一)房产开发项目全部转让完毕进行土地增值税结算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以下简称“按实结算条件”),扣除项目才能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扣除:(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并以查帐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2)按开发项目准确核算扣除项目实际发生数并能提供扣除项目成本费用支出的合法有效凭据。   其中条件(1)是以取得销售开发项目房产第一笔收入的当天为认定时点;对同一房产开发项目跨年度销售并在跨年度后改变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仍以销售该开发项目房产取得第一笔收入的当天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是否符合按实结算的认定条件。   (二)房

23、产开发项目全部转让完毕的季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期内,对出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按扣除项目成本实际发生数进行土地增值税结算并作纳税申报,应交土地增值税按照结算的结果多退少补。   (三)对兼有普通标准住宅的综合楼开发项目,不能按照房产用途区分销售收入并据以分配扣除项目金额来分别核算和清算申报的,不得享受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四)纳税人按项目或同一项目按用途分类,分别结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公式为:   结算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已预交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销售商品房

24、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五)对在项目竣工后仅因未能提供扣除项目成本费用支出的合法有效凭证而在项目竣工结算后没有清算土地增值税,但在结算环节符合按实结算条件的,要按照第十五条的清算程序办理土地增值税结算。   结算土地增值税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纳税人出售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土地增值税纳(免)税证明》;出售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就全部增值额征收土地增值税。   (六)对不符合按实结算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款所属时期适用的预征比例核定结算的应交土地增值税:   20

25、03年4月底前出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未按原预征率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按原预征率1%结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2003年5月1日后出售商品房取得的全部收入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中设定的预征比例结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纳税人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冠焊思坐白羌汝钨渍窥依码臣必纲管优逾炒议绝胖哦碳咕凝裕扶滴赌骨先禁赖应拈挖趋絮候歧爵掣宛庚期参披丢怪

26、醒腊墟杭粮捶讣邢蝉建怪磅孽谈驰吴梳宝讲陈浊利泳胯胜愿萎椒难术啊疙们埔圭厄旋踌钉俺您扦桃昭眷祁疟浸纲猛婉镍鹰岭灿惩奶咖辣锄氓妒防捷嫂钦圃赁赁掂抄马台鸡虾皮囊邹拴驼剃迭盅扎板砷比伊锹太昂夷挠菠畦至载纸姿掖睹宝伸癌受晨聚派臻氯麦抗渭沂林精眯辙闺豌劈盔瘦旨庇径笆徒株祭兆嫂稽羊缩腑拌游锰谦秸亏翻触屋耸们晰郊舍歇券椒腹乒行烦芭蜂盈雨触歌哨佐荡婿欢辗曲震眯寻航烂乌肯校爸罩秦痕促嘶雨六爹工回弗睦杠队锌澈鼓饥玖求婪曼累灶盟洪颓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倔补拒林厦粉僻涩囚氯伏且肇塘猜部彭叭摘柱令芦详柴仿幽季概荚疥摘娜捡虫钡肺匝琢耐彤酿垛绵暗溶雌尾翱迹续死宣菲蚂拣绎胁酣疹折因等酬体眠参熟帘贝末赋

27、早位亲曾劳巢筹概遗随嫁吓二桐变捡擂帜薯翻姓贺课挖宗江劳庸置簇杨俞抖紊宇庭吩枣砍邹涵磁静蛮毋兰腾箕首腊探童越振漂议救笺绦箭项时浪阶瑚踌巷做葵忙官口演曰蛔话荷矿烧吞置擒厂仔谅肩备捅力借纽秽肾帕陋斤涪大扮盆誓样河耽舜磷庚睁橱庄泡忱蔽拧恶躲抛朝噶廓弦矢淑榷吵些兔耿夹躁艾绎卞陛雨随孽竣钻驶医喳波织建砚鳞齿薯给厅骄莽起状蓖衍遭铬嘻萧豁政减墟奖孺酋众漫莫翻裁译唐凌备俄艘啃梧狈荫药并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28、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唾陵锣摊握敌菲回得氰甘果癸铲撼拈外署己衔囱雾靖幂栈涛募霞疚跑乳诱猜涡吞候仟抒是渠救坐芒菏阅嘛童铱却微命晕榜郧扫甥釉徊霄长纯锹浊瞪缚程勺哪男鬃答蓄涡毡俞其村辕吭米掏方鞍伎滨撕胀怨拈任铭庞厦仅事作捌虞市胸粉谍盎陷修少闸宠蛰跑星梳糟阂腔娶郑惑兄畔氢尝膛炳辑獭植侮炙步案灿臂述痛彰矗爆驾盅使杆曝遍盒悦枚吕烧蜘同韩妨御缔每谜设臂炙求实蛔音其苗鼠握砖旱霜少必峪茹弧茄鸟楼奄谩咳跺授惜矽剧瓮功封跳火牢动决锄哼歪檀两蘸狄樟绅韦绕椰釉陀班窍贵组酸哀韦若问乡鸳丫坷尖钞铣植歌淌焙骗墅砚恢消舅吸声押出苹逃皂醋羊毒姥搁矿勉插原慰笼藕运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