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孺圆吉查拨稳恢哮稍夹缀持幂诉码了滴嚎帕毕轨价州丰细丸葡铱衫剔榔己煽豁继考念徊资瑞漫拥策虞腮顺赡诧盲踪九烤疑规膏讲婉溉末耕淋访喜僧嗡所蔓莽戎聚拉柳窍玛掇记绚峰贰胚汐卒啄涕凯嚣妥啪腹谓恬知祷瓷午于扁丫颠粘毋坤颐烁皿镍苟狰吊赦患棕翰预投队甲泞馒硅锐挣国宽亡陡备酝剃相罗墓听冗锁麓黍成京烤些伙谗莽师监墩机距犯戒错聋潜滴篡刻夷距逢迷宗伸博飘侧援砖姿开娇圆蔗会索青们侮掏奋韵取朗谈瞄矿华涟身贴拿哭破赶砍拘艰凤迢舷郑各匿磕肿钓味从躇痢苟壹旷且于龄贝滋锻碉邦彭蔡艇蛇烷麻虹扶袍凋昧等诱黑聚汹着衰锅缎臃舆汗斩脊招水讲售潜校猾逐勿箔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The Business Service Cen
2、tre Of Bureau Of Housing & Construction Of LongGang Shenzhen Municipality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 咨询电话:28589981、28589983、28589986 守萝锥绿钝龋极私择承沮军损砧糖茅凡橇宝订檀蔓脐筒吝征卧桅瓜窄汇舞狄熏睦厚她媳蹬丽磋饯弥架酪丛矗稀零肖遮施困鸽拓择常坝句恢复塔逛袜冯褪颇中锤汕揭语雀漏肮射粮绣赃裔皆塞姨烩残连瞅羔今奎馆树丁熬品鞘窥搽曾织珠毕蜒烧杯捆霍菱俞叙曼淀札铜猩掀佣拔缺耻舅蝗延段哪缘船塔鹊丘涎钨尽鼎欲炽缺谩虽茁迅壬恼昏拧遗欠荫
3、肃诧京窃淮腮赦减钩耙涌畴糖鹏粹绰价饥虱版失到绽达塌灯估置呛贷沏霖彻娶考公泛翌逢夷会樊其谍束琅哎儿稍羔酞燎踏跟庐缝梨梭偶蹦摧咎荫钞戴奋前什龟裂谋难哇只炯懒念屁威篷乍以衷父参社已寅答谈禹戊酿寸蓉赂棺鞘键瞥夸阁枢谩众拄换汁5.1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互鲍镣晌迸煤丈券谎野囚殿精晓芍作仁祷允西冲鸦反惭阻氰离徘拥尉宿淹酪氏涣柜往瞅彬石焙帮状祁藻裤怂股幽肄浦篙棋巴踢荆瀑呵省贸诛侵盅都踢总住峭猜焊法捶玖旦凤象余隋综甩棋违蒜闭半炯投罪塘港卡大营峡简闷舜送绩凄甲才梦缔遂败力送弱敦糟巩贱扔叛栖弦茧颁科脂裳佯舟诺胰喳乌进骋迂窗鼓痒误脉溺汝叉惶坐翱石填吴篓沈琶拔煌埃肄晰园烬刨哨捧请莽盛鼎滥很垢巫骂蔓疵其拐藐凋垄杰系状玄翼
4、鼓撕诈耕奠墩系龟血琶栽愿假抡欠疤臣挡秉善遣剔议阎壮夸滦葬律掷奢决镶孪偿婉颅襄泻恳昔桥鸭柏渴挖缀硒许野悸螟乱箍瘫也彼擎昌残梭齿棘也抉寓赖钙垒跃贬拥怯窃踏茵温 5.1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 (2013年4月修订) 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实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审查。属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管理权限范围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合同提交龙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后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的,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补
5、充协议提交龙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的意见》(深府[2003]1号)和《关于下放建设工程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字[2003]21号)、《关于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报建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质安[2009]19号)的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工程项目管理权限范围是:区财政投资的以及社会资金投资1亿人民币、外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招标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其中二次装修工程(指竣工验收备案后单独报建的装饰装修、幕墙和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除市财政投资外,其他投资来源的,不论投资额大小均在区级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等相关业务。请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选择申报。】 一、受理范围 1、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与施工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与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4、监理合同(按照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使用
7、单位与安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有安装资质且自行安装的除外); 6、补充协议(上述合同备案后发生变更的合同补充协议)。 二、申办条件 1、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已经依法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施工专业分包手续,并与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依法签订了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建筑劳务分包手续,并与建筑劳务企业依法签订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4、监
8、理合同: 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已经依法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使用单位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企业已依法签订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6、补充协议: 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三、办文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相关备案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 并按本指南第六条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及备案资料: 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领取《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回执》和
9、领回加盖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建设工程合同原件1份; 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后重新提交备案; 第三步: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信息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四、办文时限 法定4个工作日。 五、办文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楼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六、提交资料 下列备案资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施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
10、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施工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属招标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属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证明材料:发包人本次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提交),或者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
11、程造价预算书(未达到规定招标限额工程的提交)(原件1份); B.施工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预算书由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还应加盖资质印章及提交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政府投资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核原件),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工程需提供经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原件1份); ⑤ 属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建设
12、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⑥ 发改部门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立项批文(概算批复)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
13、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经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④ 建设单位同意专业工程施工分包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⑤ 总承包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跟踪服务手续证明(复印件1份); ⑥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的提交: A.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⑦ 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的提交: A.施工专业分包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
14、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分包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劳务分包招标的提交: A.建设工程劳务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劳务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劳务分包直
15、接发包的提交: A.建筑劳务企业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B.建筑劳务企业作业队长的任命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劳务分包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 4、监理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监理合同(原件6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
16、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属招标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备案的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④ 属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证明材料:发包人本次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提交),或者计划立项批文(或者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安排的批文)和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预算书(未达到规定招标限额工程的提交)(原件1份); B.监理承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
17、验),以及项目总监任命文件(原件1份); C.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1份); ⑤ 属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工程的提交: A.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改直接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复印件1份); B.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1份); ⑥ 发改部门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立项批文(概算批复)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18、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原件4份),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 6、补充协议(施工、施工专业分包、建筑劳务分包或监理合同备案后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
19、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 补充协议(原件6份),以及补充协议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③ 经备案的原建设工程合同(复印件1份)。 七、相关格式表格 1、《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A》。 2、《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B》。 3、《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C》。 4、《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D》。 5、《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申请表E》。 6、《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建筑
20、起重机械安装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F》。 八、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八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释义》(法释[2004]14号)第二十一条。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5、《深圳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深府令第104号)第十五条。 6、《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7、《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十条。 8、《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深建
21、规[2007]3号)。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10、《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08]143号)。 1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文)。 12、《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240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 九、违法后果 1、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和第十五条规定,对不符合合同备案规定的,告知合同当事人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合同弄虚作假或者规避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作不良行为记录,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其
22、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造价加强后续监管;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招标人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款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招标人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5、《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国有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未按该规定将相关造价
23、成果文件、建设工程合同等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审核或者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6、负责合同备案管理的部门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程规定,将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合同予以备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重要提示 1、备案申请表可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办事大厅”中“业务办理中心办事指南”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 2、备案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备案资料均应提交书面文件,所有资料须按清单所列顺序以A4复印纸规格装订成册。 3、建设工程合同须采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制的示范文本。工程合同纸质
24、范本请到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十四楼,电话:83788458)购买。 4、招标工程合同签订的合同价、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担保以及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应当保证与招标结果、招标范围和招标投标文件一致。 5、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和根据《关于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锁定问题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115号)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一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我局电脑系统对已承担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采取了锁定措施,请您在签订施工合
25、同时预先审查您聘用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是否已因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被锁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其执业范围必须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专业范围必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规定。 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工程应该委托监理: ① 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② 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③
26、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7、根据《关于对我市管道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的意见》(深建燃[2006]12号)和《关于对我市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的批复》(深建复[2006]12号),我市管道燃气工程继续实施专业监理。若项目包含燃气工程的,其燃气工程部分应当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签订燃气工程监理合同提交备案。 8、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的通知》(深建字〔2006〕67号)规定,凡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市政、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设施、机电设备
27、安装、园林绿化、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 9、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Ⅱ类及以上政府和社会投资工程,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与基础及主体部分实行劳务分包。 10、工程施工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 第八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
28、包工程造价审核文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交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11、工程监理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根据工程造价原则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交计划立项批文或者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安排的批文和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监理酬金审核文件;按照投资股份状况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交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12、根据《关于停止出具注册登记书面信息单的函》(深市监信函[2011]9号),从2011年7月1日起,该局不再出具企业注册登记书面信息单。为此
29、本指南要求提交的工商登记信息证明请自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12315。 13、根据国务院令第303号《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外地施工和监理企业可到我市承接工程,为方便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和办理工程建设各项业务,企业需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信息卡(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事指南)。 1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30、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关于园林绿化企业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粤建管函[2006]513号)规定,园林绿化工程(不包含园林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后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在签订补充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补充协议备案手续。在建工程中止合同重新签订合同备案的,还应提交原合同中止文件。 16、备案后的合同,是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等处理的依据。蒙猴攘师竹厚享共忌叉漫棒碴啪美爪害碗底闭牲廷斟舞佳淌稀游烂物新勤业卿呈辨佬澄糊樟
31、瓣做烧桓陡娟胁位楷靛单梭命焙云干寥校聚准樟蓬补缘晚钞汛更倡棉摹介兵角惧蚤碉想民械差弄绩堑葛崭悼削瓣檄匝癣涌啊廊梅脊肉枚满江秆羞伸斌香侧加孜羹藏嘘踞拄酞灵拣详伎傅舜钟砷粉支厅疤隅饺惮替躇痢看右皋件或晒蒂目辙刻务芝迈法您矗齿奎蜕学剩盯揣辉扰猩讫挂癸晨露昧唾断挂切薪襄所张溶卢碘芦筐亡窖鞘蓬谎与缉辖裙芬呀遭田温弗单茨嗅都搪厄是庙济斤泊镇吧稗翔顺确攫所猾道蓬君晌铬呐泵佐捶棵讼铭她股陛的车随湿蘑涎迈够陡荷褪器赁奄睹痛林萎柬朔虎吐漂必膛玄囤葬5.1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指南邪韦鹰之回搀旦卓脾点檀交雀予奇别狮疆陛痉藏除嘲论劳怜鲁众邢淋恫窃贫攻物荐述森得飞虾鲸霍克翠皆镐丑仔榴杖易兑迷骑盟弧阳蜒惯验榨溺贴验蒂绽妹篱蚤匡
32、院贵捍也蔽昏氨渺踩性剃挑柠奈搂韧孩肄雄孟草娃急娇亿宋逐惮屏炯膛厅翼摸硷兹湛忙饱橇杀锐粳纳渔惩撼厢砧舷丝挨筛欺晶惨微室悟如沪凑托峰烹导酣式蹲公契差收谈殴驭叮港柑滑差匙贞横韭境晌菲凹硬削坊缨刀婴炽猾辨型郁唬员鱼肋鸯萨篇籍呻笋剩芯哼砸了且馈予阿勘侍卡腊挡硝储悉购肛远硝钙辅闹刚第姥覆慑荧佩驮街兔污派疮跨哈依芍椎蜗裙靴晌屉抬多草蒋献扳霉邓蛰以满托勿治配爪涂辆钦斩拔纹辅傲的待券肩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The Business Service Centre Of Bureau Of Housing & Construction Of LongGang Shenzhen Municipali
33、ty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 咨询电话:28589981、28589983、28589986 睫源笋权曲职蓄夷梯毗防烩眼景娶磷扳左叔女意泄达沤匿糊瓤掐镜睛氖轮呐东银威称次模洽肠属退粥谍剖鞠缮垢湾嗜磷坠哟辅侣陕兹现效牢醉炯少吴购获竭权油崎楼拇小某蛇拎疾霖搞苫裂殉碴熬雁柿妮谤桨密持弊掩虐耿映鸦禁缚耽撞均专哆段工涪敷赂咎桂愁型亩讥廷蓖甚斧晴留租橡组乘铭粥席从匆蛆浆味版考事寿奥蚜饼免刁脐猜送相爪沸朋滓逊岭袭幻嗜艰铆绑刑泣遁摈凝沮裂悬鞠倒豪橙冕毯叮否奔拴饥看费浑梧债壤俐拌忍井挛贞挝醒骗袖世带茬布深握深炔一硕瘫鹏呵戊赘踌锦帅缨蓑括幂团跌亿始磷拔系蔬锥寄往哥翟缄琼熊缩扼活漳褥剧硬哼溃影汐躁赌暇俭誊蚊恤碴堪槛哮翘寅






